第【五章 ?股份有限公司的【设立和组织机构
】
《
第《一节 设立
【
第九十一条 】。设立股份《有限公司可以采取】发起:设立:或者募集设立的方】式
】 发起设立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设!立公司时应》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!立公司
— 《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!起人认购设立公司】时应:发行:股份:的一部?分其余?股份:向特定对《象募集或者向社【会公开募《集,而设:。立公司
— 第:九十二条《。。 设立?。股份有限公司应【。当有一人以上二百人!。。以下为发起人其中】应当有半数以上的发!起人在中《华人民?共和国境内有—住所
《 第九十三条 】股份:有限公司发起人承】担公司筹《办事务
《
》 , ,发起人应《当签订发起》人协议明确》各自在公司设立【过程中的《权,。利和义务
】第,九十四?条 设立《股份有限《公司应当由发起人】共同:制订公司《章,程
第九十】五条: 股:份有:限公司章程》应当载?明下列事项
】。 , (一)公司!名称:和住所;
! , :(二)公司经营【范围;
! (三)公司设立!方式;
! (四)公司注册!资本、已《发,行的股?份数和设立》时发行的股份数面】。。额股的每股金额;】。
】(五:)发行类别》股的每一类别—股的股份数及其权】利和义务;
—
— ,(六:)发起人的姓名或者!名称、认购》。的股份数、出资【方式;
》 》 (七)《董事会的组成、职权!。和议事规则;—
(!八)公司法定—代表人的产》生、变更《办法;
】 : (九)监事会的组!成、职权和议事规则!;
》 (十)【公司利?润,分配办法《;
》 (十一)】公司: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!法;
?
—。 (十二《)公司的通》知和公告办》法;
【 (十三)股东!会认为?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!
第九十【六条 股份有—限公司的注册资【。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!登记的已发行股份的!股本总?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!份缴足?前不得?向他人募集股份【
【 法律?、行政法规以及国务!院决定对股份有【限,公司注册《资本最低限额另有】规定的从其规定【
,
第九》十七条 以发起设】立方式?设立股份有限—公,司的:。发,起人应?当,认足公司章程规定】的公司设《立时应发行》的股份?
,
: 以募【集设立方式设—立股份有《限公:司,的发起人认》购的股份《不得少于公司章程】规,定的公司设立—时应发?行,股份总数的百分【之三十五《。;但是法律、行政】法规:另有:规定的?从其规定
】第九十?。八条 发起人应当】在公司成立前按【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!缴,纳股款
— : 发起》人的:出,资适用本法第四十八!条、第四十九条【第二款关《于有限?责任公司股东出【资的规定《
第》。九十九条 发起人不!按照其认《购的股份《缴纳股款或》者作为出资》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!价额显著低于所认】购的股份《的其他发起人与该】。发起人在出资不足的!范围:内承:担连带责任
!第一百?条 发起人向社会】公开募集股份应【当公告招股说明书】并制作认股书认【股书:应当载明本法第一百!五十四条第二款、第!三款:所列事?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!的股份数《、金额?、住所并《签名或?者,盖章认?股人应当《按照所认购股—份足:额缴纳股《款
《 第一百零一条 向!社会公开募》集股份?的股款缴足后应当】。经依法设立的验【资机构验资并出【具,证明
》 第一百零二条 股!份有限公司应当制作!。股东名?册并置备于》公司股东名册—应当记载下列事项
!
【(一)?。。股东:的,姓名或者名》称,及住所;
》
《 , (二)各股【东所认购的股份【种类及股份》数;
— (三)发行!纸面形式的》股票的股票的编号】;
!(四:)各股东《取得股份的日期
】
, :第,。一百零三条 募集】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!发起人应《当自公?。司设立时应发行【股份的股《款缴足?之日起三十日—内召开?公,司成立?大会:发起人应当在成立】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!会,议日:期通知各认股—人或者予以》公告成立大会应当有!持有表决《权过半数的认股人出!席方可?举行
! 以发起《设立方式《设立股份有》限公司?成立大会《的召开和表决程序】由,公司章程或者发起】人协议规定
】 ,第一百?零四条 公司—成立大会行使—下列:职权
?
? : (?一)审议发起人关于!公司筹?办情况的报告;
】
, —(,二):通过:公司章程;
—
《 (三)—选举:董事、监事;—
】(四)对公司—的设立费《用进行审核;
】 》 ,。(五)对发起人非货!币财产出资的作价】进,行审核?;
《。 》(六:)发生不可》。抗力:或者:经营条件发生—。。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!司,设立:的可以作出不设立】公司的决《议,
,
: 成—立,大会对前款所—列事项作出》决议应当《。经,出席会议《的认股人所持表决】权,过,半数通过《。
,
第《一百零五条 —公司设立时应—发行的股份未—。募足或者发行股【份的股款缴足—后发:起人在三《十日内未召》开成立大会》的认股人可以按照】所缴股款并加—算银行?同期存款利》息要求发起人返【还
【 发起人、认股人!缴纳股款或者交付】非货币财产出—资后除未《按,期募足股份、发起】人未按期召》。开成:立大会?或者成立大会—决议不设《。立公司的《情形外不得抽—回其股本
第!一百零六条 董事】会应当授权代—表于公司成》立,大会结束后三十【。日内向?公司登记机关—申请设立《登记
第【一,百零七条 本法第四!十四条、第四—十九条第《三款、第五十一条】、第五十二条、第】。五十三条《的,规定适用于股—份有限公《司
第一【百零:八条 有限责任公】司,变更为股份》有限公司时折合的】实收股本《。总额不得高于公【司净资产《。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!为股份有限公司为】增加注册资本公开】发行股份时应—当依法办理
!第一百零九条—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!将公司章程、股东名!册、股东《。。会会议记《录、董事会会议【记录、监事》会会议记《录、财务会计报【告、债券持》有人名册置备于【本公司?
第》一百:。一十条 股》。东有权?查阅、复制公司【章程、股东名册、股!东会:会议:记录、董事会会议决!议、监事会会—议决议、财务会【计报告?对,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!或者质询
【 连—续,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!或者合计《持有公司《百分:之,三以上?股份的股东要—求查阅公司的会计】账,簿、会计凭》证,。的适用本法第五十七!条第:二款、?第三款、第四款的】规定公司章程对【持股比例有较低规定!的从:其规定
【 : :股东要求查阅—、复制公司全资【子公司相关材—料的适用《前两款的《规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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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上市公司股东—查阅、复制相—关,材料的?应当遵守中华人【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!律,。、行政法规的规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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