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三章 有限》责任公司的设—立和组织《机构:
!
《。 第一节 设立【
第》四十二条 有限责任!公司由一《。个以上五《十个:以下股东出资设【立
《 第四?十三条 有》限责:任公:司设立时的股—东可以签《订设立?协议明确各自—在公司?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!义务
—第四:。十四条 有限—责任公司《设立时的股东为设立!公司从事的民事活】动其法律后果由公】司承受?
: 公【司未成?立的其法《律后果由公司设【立时的股东》承受;设立时的【股东为二人以—上的享有连带债权】承担连带债务—
? ? 设立时的股东】为设:立公司以自己的【名义从事民事活动】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!人有权选择》。。。请求:公司或者公司设【立时的股东承担
】。
【设立时的股东因【履行公司设立—职责造成他人损害】的公司或者》无过错的股》东,承担赔偿责》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!股东追偿
》
第四十五【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!司,应当由股《东共同制定公司【章程
第四十!六条 有限责任公】司章程应《。。当载明下列事—项
【 (一)公司名称!和住所?;
】 (二)公》司经营范《围;
】 (三)公司【注册:资本;
! (四)股东的姓!名或者名称》;
?。 (【。五)股东的出资【额、出?。资,方式和出资日期【;
!(六)公司的机【构及其产生办法、职!权、议事规则;
】
【。(七)?公,司,法定代表人的产【生、变更办法—;
【 (?八)股东会认为需要!规定的其他事项【
? 股东应当!。。在公司?章程上签名或者盖】章
第—四十七条 》有限责任公司的注】册资本?为在公司登记机关】登记的全《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!全体股东认缴的出】资,额,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!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!日起五年内缴足
! 法律】、行:政法规?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!限责任公司注册【资本实?缴、注册资》本最低限额》、,股,东出:资期限另有规定的】。。。从其规定
— 第四十八条【 股: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!可以用实物、知【识产权、土地使用】权、股?权、:债,权等可以用》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!转让的非货》币财产?作价:。出资;但是法—律、行政法规—规定不得作为出资】的财产除《外,
》。。 : 对作为出资—的非货币财产应当】评估:作价核实财》产不得高《估或者低估》作价法律、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】价有规定《的从其规定
】 第:四十九?条 股东应当按期】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!定,。的各自所《认缴的出资额
! , 《股东以货币出资的】应当将货币出资足】额,存入有?。限责任公司》在银行开设的—账户;以非货币财产!出资的应当》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!转移手续
》
— 股东未按期足【。额缴: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!司足额缴纳外—还应当对给公司造】成的损失承担赔偿】责任
—第五十条 有限责任!公,司,设立时股东》。未按照公司章程【规定实际缴纳出【资或者实际出—资的非货币财产【的实际价《额显著低于所—认缴的出资》额的设立时的其他】股东与该股东—在出资不《足的范围内承担连】带责任
— 第五十一条 有限!责任公司《成立后董事会应当】对股东的出资情况】进行核查发》现股:东未按期《足额缴?纳公司章程规—定的出资的》应当由公司向该股】东发出书面催缴【书,催缴出?资
— , 未及《时履行前《款规定的义务给【公司造成损失的【负有责任的董—事应:当承担?赔偿责任
】第五十二条 股东未!按照:公,司章: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!纳出资公司依照【前,条第一款规》定发出书《面催:缴书催缴出资的【可以载?明缴纳出资的宽限期!;宽限期自公司【发出催?缴书之日起不得少】于六十日宽限—期,届满股?东,仍未履行出资义务】的公司经董事会决议!可以向该股东—。。发出失?权通知?通,知应当以书面—形,。式发出自通知—发,。出之日起该股东丧失!其未缴?纳,出资:的股权?
依!照前款规《定丧:失的:股权应当依法转让】或者相应减少—注册:资本:并注销该股权;【。六个月内未转让或】者,注销的由公》司其他股东按照其】出,资比例足额缴纳相应!出资
! 股东对失》。权有:异议的应当自—接到失?权通知之日起三十日!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!讼
? :第,五十:三条 公司成立后】股东不得抽逃出资】
违!反前款规定的股【东应当?返还抽逃的出资【;给公司《造成损失的负有【责任的董事》、监事、高级管【理人员应当与该【股东承担《连带赔偿责任
【。
第五十—。四条 公司不能清】。偿到期债务》的公司或者已到【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!。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!届出资期限的股东】。提前缴纳出资
! 第五十五条 【有限责任公》司成立后《应当向?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!记载下列事》项
《。 《 (一)公司名称】。;,
【 (二)公司成【立日期;《
? 《 (:三)公司注册资【本;
— (》四)股东的》姓名或者名称—、认缴和实缴的出资!额,、出资?方式和出资日期【;
《 : (五)出【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!发,日期
— ? 出资证明书由法定!代表人签名并由公】司盖章?
,
第五十六【条 :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!备股东名册记—载下列事项
—
(】。一)股东的姓—名或:者名称及住所;【
? (—二)股东认缴—和实缴的出资—。额、出资《方式和出《资日:期;
! (三)出》资证:明书编号;》
】。(四)取得和丧【失股东资格的—日期
! 记载于股东名册】的股东可《以依股?东名册主张行使【股东权利
》。
: 第五十《七条 股东》有权查阅、复—制公司章程、股东】名册、股东会会议】记录、董事会会【议决议、监事会会】议决议和《。财务会计报告
! , 股东—可,以要:求,查阅:公司会计账簿、会计!凭证股东要求查【阅公司会计账簿、会!计凭证的应当向公】司提出书面请求说】明目:的公司?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!查阅会计账簿、会计!。凭证有不正当目的可!能,损,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!。以拒绝提供查阅【并应当自股东—提出书?面,请求之日《起十五日内书面【答复股东并说—明理由公《司,拒绝提供查阅—的股东可以向人民】法院提起诉》讼
】 股东查阅前款规定!的,材料可以委》托会计师事务—所、律师事务所【等中:介机构?。进行
》 , 《股东:及,其委托的会计师【事务所、律师事务所!等中介机构查阅、】复制有关材料应当】遵守有关保护国【家秘密?。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!私、个?。人信息等法律、【。行政法规的规定【
《 :股东要?求查阅、复制公【司全:。资子公司相关—材料的适《用前四款的规定
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