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第三章 有【限,责任:公司的设立》和,组织机构《 《
【。
, 第?一,节 设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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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条【 有限责《任公司由一个以上五!十个以下股东—出资设?立
第四十】三条 有《限,责任公司设》。立时的?股东可以签订设立协!。。议明确各自在公司】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!义务
》 第四十《四,条 有限《责任公司设》立时的股《东为设立公》司从事的民事—活,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!承受:
《 公司未成】立的其法律后果由】公司设?立时的?股东承受;设—立时的股东为二【人以:上的享?有连:。带债权承担连—带债务
【 设立时的】股东为?设立:。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!事民事活动产—生,的民事?责任第三人》有权选择请求公司】或者公司设》立时的股东承—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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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设,立时:的股东因履行公司设!立职:责造成他人》损害的公《司或者无过》错的股东承担赔偿责!任后:可以向有过错—的股东追偿
【 第四十五条 设!立有限?责任:公司应当由股东共】同制定公《司章程
— 第四十《六条 有限责任公】司章程应《当载明下列》事,项,
《 (一)【公司名称和》住所;
【 (二)公司!经营范围;
!。 ? (三)公司—注,册资本;
】 (四—)股东的姓名或者名!称;
《。 》 ,(,五)股东的出资额】。、出资方式和—出资:日期;
! :(六)公司的机构】及其产生《办,法,、,职权、议事规则;】
【 ,(七)公司法定代表!人,的产生、《变更办法《。;
— (八》。)股:东会认?。为需要规定的其他】事项
《 —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!上签名或者盖章
! 第四十七—条 有限责任公司】的注册资本为在【公司:登记机关登记—的,全体股东认》缴,的出资额全体股【东认:缴的出资额由股东】按照公司章》程的规定自公司【成立之日起五年内】缴足:
】法律、?行政法规以及—国务院决定对—有限责任公司注册】资本实缴、注册资本!最低限额、》股东出资期》限另有规《定的从其规定—
第四十【八条 股东可以用】货币:出资:也,可以用实物、知识】产权:、土地使用》权,、股权、债》权等:。可以用货币》估价并可《以依法转让的非货】币财产作价》出资:;但是法律、行【政法规规定不得作】为出资的财产除【。外
? ? , :对作为出资》的非货币财产应【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!。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!价,法律:、行政?法规对评估作—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!
: 第?四十九条 股东应当!按期足额缴纳—公司章?程规定的各自—所认缴的出资额
! —股东: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!货币出资足额存【入有限责任公司在】银,行开设的账户;【以非:货币财产出资的【应当依法办理其【财产权的转移手【续
— 股东》未按期足《额缴纳出《。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!额缴纳外还》应,当对:给公司造《成,的损失承《担赔偿责任
!第五十条 有限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】东未按照公》司章程规定实—际缴:纳出:。资或者实《际,。出资的非货币—财,产,的实际价《额显著低于所—认缴的出资》额的:设立时的其他股东】与该:股东在?出资不足的》范围内承担连—带,责任
《 第五十一条【 有: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董!。事会:应当对?股东的出《资情况进《行核查发现股东未】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!。。程规定的出资—。。的应当由《公司向该股东—发出:书面催缴《书催缴出《资
【 未?及时履行前款规定的!义务给公司》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!的董事应当》。承担赔偿责任—
第五十二】。条 股东《。未按照公司章程【规,定的出资日期缴纳】出资公司依照前条第!一款规?。定发:出书面催缴书催缴】出资的可以》载明:缴纳:出,资的宽?限期;宽限期—自公司发出催缴书之!日,起不得少于六十【日宽限期届满股东】仍未履行出资—义务:的,公司经董事会—决议可以向该—股东发出《失权通?知通知应《当,以书面形式发—出自:通知发出之日起该】股东丧失其》未缴纳出资的股【权
》 依照前款规!定丧:失的股权《应当:依,法,转让或者相应—。减少注册资本—并注销该股权;六】个月内未转》让,或者注销的由公【司,其他:股东按照其出—资比例足额缴纳相】应出资
!。 股东《对,失权有异议的应当】。自接到失权》通知之?日起三十日内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】讼
第五十三!条 公司成立—后股东不得》抽逃出资
【 违—反前款规《定的股东应当—返还抽?逃的出?资;给公司》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!的董事、监事—、高级管理人员【应当与该股东承担连!带赔:偿责任
》 第五十四条【。 公司?不能清偿到期—债务:的公司或者已到期】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!求已认缴《出资但未届出资期】限的股东提》前缴纳?出资
《 , ,第五十五条 有限】责任公司成立后应】当向股东《签发:出资证明书记载【下列事?。。项
】 (一)公司—名,称;
【 (二)公司】成,立日期;
! ?(三)?公司注册《资本;
! (?四)股?东的姓名《。。或者名称、认—。缴和实缴的出资【额,、出资方式和出资】日,。期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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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—。五,)出资证《明书:的编号和核发日期
!
《 出资证—明书:由法定代表人—签名并由公》司盖章
《。
第五十六【条 有限《责任公司应》当置: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!事项
》 (一)】股东的姓名或者名】称及住所《;
【 (二《)股东认缴和—实缴的出资额、【出资方式和出—资日期;
! : (三)出资证【明书编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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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!)取得和丧》失股东资格的—日期
》 记载于】股,东名册的股东可以】依股:。东名册主张行使股】东权利
— 第:五十七?条 股东有》权,。查阅、复制公司章程!、股东名册、—股东会?会议记录、董事会会!议,决议、监事会—会议决议《和财务?会,计报:告
【 股东可以要求】查阅公司《会计:账簿、会计》凭证股东《要求查阅《。公司会计账》簿、会计凭证的应当!向公司?提出:书面请求说》明目的公《司有合?理根据认为股东【查阅会计账》簿、会计凭证有不正!当目:的,可能损害《公司合法利益的可】以拒绝提《供查阅并应当自【股东提出书面—请求之?日起十五日内书面】答复股东并说明理】由公司拒《绝提:。供查阅?的股东?可以向人民》法院提?起诉讼
! 股东查阅前【款规定的材料可【以委托?会,计师事务所、律【师事务?所等中介机构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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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股—东及其委托的会【。计师事务所、律师事!务所等中介》机构查?阅,、复制有关》。材料应当遵守有关保!护国家秘密、商业】秘密、个人隐私、】个人信息《等法律、行政法【规的规定
— , 股东要—求查阅、复制—公司全资子》公司相?关材料的适用前四】。款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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