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!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!立,和组织机构 】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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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— 设: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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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》二,条 有?限责任?公司由一《个以上五十个以下】股东:出资设立
】第四十三《条 :有限责任《公司设立时》的股东可以签—订,设,立协议明确各—自在公司设》立过程中的权—利和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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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四十四条 》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!的股:东为设?立公司?从事的民《事活动其法律—后果:由公司承《受
《 , 公司未成立!的其法律后》。果由公司《设立时的股东承受;!设,立时的股东为二人】以上的享有连带【债,权承担连带债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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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设立时的股东为【设立公司以》自己的名义》从事: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!责,任第三人有权选择】。请求公司或者—公司设立时的股【东承担
》 》 设立时的》股东因履行公司设】。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!。的,公司或者无过错的股!东承担赔《。。偿责任后《。可以向有过》错的股东追偿
【
: 第四十五》条 设立有限—责任公司应当由股】东共同?制定公司章》程
第四十】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!章程应当载》明下列事项
【 (一】)公:司名称和住所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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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?二)公司经》营,范围;
! (三)》公司注册资本;
】。
, (四)!股东的姓名或者【名称;
! (五)股东的】出资:额、出资方式和出资!日期;
—。 《 (六)公司—的,机构及其产生办法】、职:权、议事《规则;
【 《(七)公司法定代表!人的产生、变—更办法;
— ? :。 (八)股东会认】为需要规《定的其他事项
】 股东】应当在公司章程【上签名或者》盖章:。
第四十七条! 有限责任公司的】注册:资本为在《公司登记机关登【。记的全?体股东认缴的出【资额全体股》。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!东按照公司章—程的规?定自公司成》立之日起五》年内:缴足:
法!律、行政法规以【及国务院决定对【。有限责任公司注册】资本:实缴、注册资—本最低限额、股东】出资期限另有规定】的从其规定
】 第四十八》。条 股?东可:。以用货币出资也可】以用实?物、知识产权—、土地?使用权、股权—、债权等可以用货】币估价并可以—依法转让的非—。货币:财,产作价出资;—但是法律《、行政法规》规定不得作为出【资的:财产除外
! 对作》为出资的非货—币财产应当评估【作价核实财产不得】高估或者《。低,估作价法律、—行政法规对》评估作价有规—定的从其规定
】 :第四十九条 股东】应当按期足额—缴,纳公司章程规定【的各自所认缴的出】资额
】 股东以货币出资!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!额,存入有限责任—公司在银《行开:。设的账户;以非【货币财产出资的【应当依法办理其【财产权的转移—手续:
? , 股东—未按期足额缴—纳出资的《除应当向公司足【额缴纳外《还,应当对?给公司?造成的损失》承担赔偿责任
【
, , 第五十条 有限】责任公司《设,立时股东未》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!际缴纳出资或者实】际出资的非》货币财产的实际【价额显著低于所【认缴的?出资额的设立时【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!在,出资不足的》范围内承担连带责】任
第—五十一?条 有?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董!事会:应当对?股东的出资情—况进行核查》发,现股:东未按期《足额:缴纳公司章程—规定的出《资的应当由公—司向该?股东发出《书面催缴书》催缴:出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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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未及时履—行前:款规定的义务给【公司造成损失的负】有责任的董事—应当承担赔偿—责任
《 :第五十二条 股东未!按照公司章》程规定的出》资日期缴纳出资公司!依照前?条第一款规定—。发,出书面催缴书催【缴出资的可以载明】缴纳出资的宽限期】;,宽限期自公司发出催!缴书之日起不得少于!六十日?宽限期届满》股东仍未履》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经!董事:。。会决:议可以?向该股东发出失权通!知,通知应?。。当以书面形》式,发出自通知发—出之日起该股东【丧失:其未缴?纳出:资的股权
— 依照】前款规?定丧失?的股权应当依法【转让或者相应—减,少注册资本并—注销该股权;六【个月内?未,转让或者注销—的由公司其他—股东按照其出资比】例,足额:缴纳相应出资
【
? ? 股:东对失权有异—议,的应当自接到—失权通知之日起【。三十日内向人—民法院提起诉讼
! 第五十三—条 公司成立—后股:东,不得抽逃出资
! 》违反前款规定的【股东应当返还—抽逃的出资;给【公司:造成损失的负—有责任的《董事、监《事、高级管理人员】应当与该股东—承担连带赔偿—责任
》 第五十四条 公司!不能清偿到期—债务的公《司,或者已?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!权要求已认缴出资】但未届?出资期限的股东提】前,缴纳出资
— 第五《十五:条 有限责》任公:司,成立后应当向股【东签发出资》。证明书记《载,下列:。事项
! (:一)公司《。名,称;
! (二)公司成立日!期;
?。
》。 (三)公司注】册资本?;,
【 (:四)股东的姓名【或者名?称、认缴和实缴的】。出资额、《出,资,方式和出资》日期;
— ? :(五)出资证明【书的:编号和核发日—期,
《 出资证【明书由法定》代表人签名》并由公司盖章
! 第五十六条 有限!责任公司应当置备】股东名册记载—下列事项《
(!一)股东的姓名【或者名称及》住所;
! , (二)股东—认缴和实缴的出资】额、出资方式和出资!日期;
! (?三):。出资证?明书:编号;
— (四)】。取得和丧失股东资格!的日期?
】记载于股东名—册,。的股东可《以依股?东名册主张行—使,股东权利
】第五十七条 —股东有权查阅、【复制公?司章程、股东名册】、股东会会议记【录、董事《。会会议决议、—监事会会议》决议:和财务?会计报告
! 股东》可以:要求查阅公司会【计账簿、会计凭证股!东要求?。。查阅公司会》计账簿、会计凭证】的应当向公司提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!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!股东查阅会》计账簿、会计凭证】有不正当目的可【能损害公司合法【利益的可以拒绝【提,供查阅并应当—自股东提出》书面请求之》。日起十?五日:。内书面答《复股东?并说明理由公司拒】绝,。提供:查阅的股东可以向】人民法院提起—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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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股东查《阅,。前款:规定的材料》可以委托会计—师事务所、律师事务!所等中介机构进行】
】股东及?其委:托的会计师事务所、!律师事务所等—中介机?构查阅、复制有关材!料应当?遵守有关保》护国家秘密、商【业秘密、《个人隐私《、个人信息等法律、!行政法规的》规定
股!东要求查阅、复制公!司全资子公司相【关,材料的?适用前四款的规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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