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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章 水污染!防治 》 第二十九条 玉溪!市,、有关?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生!态环:境、水行政、—。湖泊:管理等部门应当采】取有效措施加大对】抚仙湖及入湖—河,道的水?污染防治《、监管力度预防、控!制和减?少水环境《污染 ? 第三十条 玉!溪市人民政府生态】环,境主:管部门应《当会:同水行政、湖泊管理!等,部门建立抚仙湖【。及入湖河道、拦蓄】带,水质:。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和!信息:平台统一监测标【。准和方法统》。一布设监测站点【和网络统一》发布:监测预警信息实现】监测信息共享 【 ?    生态环境】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!布抚仙湖及入湖河】道水环境状况 ! 第三十一条 抚】仙湖:流域实行《重点污?染物排放《。总量控制《制度有关县级人【民政府应当将—重,。点,水污染物控制指标分!解落实到排污单位并!监督实?施  —   依照法—律规定实行》排污:许,可管理的企业事【业单位和其他生产】经营者应当依照【有关法?律法规和有》关规定申《请取得排污》许可:证未取得《排,污许可?。证的:不得排放污染物【;需:要填报排污登—记表的应当依法【填报有关排污信息】 第》三十二条 玉溪市】人民政府组织实【。施排污口《排查溯源《。工作生态环境—主管部门应》当加强?入河排污《。口监督管理开展【入河:排污口排查、—整治建立健全—责,任明晰、设置合理、!管理规范《。的长效监督管理机】制除城镇污水集中处!理设施排《污,口外:依法逐步《取缔原有入河排【。污口 第三】十,三条 玉溪市、【有关县级人民政【府及其住房城乡建设!主管部门负责编【制城镇污水治理专项!规划统?筹城镇?污水处理设施及【配套管?网建设?和运行?维护实施雨污分流】改造实现城镇污水】收集:和处理全覆盖 】   《  分类《。推进农?村生活污水》治理推动城镇—污水:管,网向农村延伸—。覆盖将农村》生活污水《接入城镇管网—不能纳入城镇管【网的应当按照相关处!理标准建设集中【。式处理设施不具备】集中收集《处理条件的》应当净化处理—。或者资源化利用 ! 第?三十四?条 抚?仙湖流域《城镇实行污》水,排入排水管网许【可管理制度县级以上!住,房城:乡建:设主管部门按照【。分级管理权限—负责污水排入排【水管:网许可证的》颁发和监《督管理 —   ?  从事工业、【建筑、餐《饮、医疗等活动的企!业事业单位、个【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!设施排放《污水的应当》按照有?。关规定申《请取得污水排—入排:水管网许《可证 《 第三十五条【。 有:关,县级人民政府—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!拦蓄带管理制度完】善,抚仙湖拦《蓄,带蓄水?。、泄水设施建设和管!理,促进农?田退水、初期—雨水、中水的回用】和,。净化防止污水—直排:入湖 第三十!六条 ?有关县级人民—政府及其《住,房城乡建设、—城市管理《等部门应当健全全】流域生活垃圾收【集转运体系》。完善集?中处理设施》建设推行生活垃圾】分类处置推动生【活垃圾实现减量化、!资源化?、无害化 【     产—生、收集《厨余垃圾的单—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!应当将厨余垃圾【交由具?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!位进行无害》化处理 《。 第《三十七条 》玉溪市、有》关,县级人民政府应【当推:进农村卫生户厕建】设在乡村活动—场所等公共场—所和人口集中—区域完善卫》生公厕?布局加强《农村:改厕与生活污水【治理的有效衔—接 : 第三十—八条 ?有关县?级人民政府及—其农业农村、—水行政、《生态环?境主管?部,门应当加强》抚仙湖流域农业面源!污染防治强化—源头:减量控制和》减少化肥、农—药,施用量科《学处置农《用,。薄膜、农作物秸秆】、农药包装等—农业废?弃物推进湖外水资源!。循环利?用开展农田灌溉【退水:治理:。完善回?灌回:用,配,套设:施,提,高农田尾《水回用率控制地表】。径流:农业污染 】    有》关县级人民政—府应当引导抚仙湖生!。态保护?缓,冲区、绿色发展区】内,。畜禽零散养殖户自】愿退出畜禽》养殖 —第三十?。。九条 ?单位和个人》设置:的废弃物储存、【。。处,理,设施或者场所—应当采取必》要,的措:施防止堆《。放的废弃物产生污水!渗漏、溢流》和,废弃物散落等造成】。。生态环境污染—。。 第四十条 各级!人民政府及》其有关部《门,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!按照突发事》件应对有关法律【法规的规《定做好抚仙湖流【域突:发,生态环境事件的【风险控制、应急准】备、应急处》置和:事,后恢复等工作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