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。 :第二章 《食品生产经营 【 , , 》。 第【一节 生产经营规】范 《 第十二条 从【。事食:品生:产,经营应当《依,法取得许可并—按照许可范》围依:法生产经营》许可:证明文件应当悬挂】在其生?。产经:营,场所的显《著位置但是销售食用!农产品和仅》。销售预包装食品的】不,需要取得许》可仅销售预包装食】品的应当报》所在:地县级?以上:人民政府食品—安全监督管理—部门备案  !   ?设有网站的食品【生产:经营者应当》在网站首页》显著位置公》开其许可证、产【品注册或《者备案凭证等—信,息公开的信息应【当,真实、合法》。、及时、有效— 《。第十三条 食品生产!经营企?业应当建立健—全食品安全管理【制度明?确食品?安全责任配备与其生!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!食品安全专业技【术人员、《食品安全管理—人员:食品安全专业技术】人员和?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!由省人民政府—食品安全监》督管理部门统一规】定, ,   》  食品生产—经营者应当对—食品从业人员开【展食品安全》知识培训建立培训】档案 第十】。。四条 食品经营者不!得销售未取得食【品生产许可或者食品!小作坊登记证的食】品生:产者生?产的:。食,。品 ? :第十五条 》食品经营企业应当】。建,立,食品进货查验记录】制度实行统一配送】经营方式的食品经】营企业其《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!配送:食品台账并》可以现?场提供企《业总:部留存的食品供【货商的资质证明、】食品:合格证明文》件等资料《 第十六条】 食品经营者运输、!配送食品的容器【、工具和设备应【当符合卫生要—求配备与《销售食品相》。适应的保温设—施符合保证》食品安全《所需要的温度、湿】度和环境等特殊【要求 第十】七条 食品经营者销!售散装食品应当在】销售位置以》及外包装或》者容器上《。。标注:食品的名称》。、生产日《期或者生《产批号、《保质期以及生产【。经营者的名》称、:地址、联系方式等内!容散装食《品标注的生产日期】应当与食《品出厂时标注—。的生产?日期相一《致  —  : 食品经营者经【营,散装食品应当设立专!区或者专柜》;经营直《接入口的散装食【品应当采《取防尘遮盖》、设置隔《离设:施、:提供专用取用工【具等保证散》装食品?安全的措施 — ?第十八条 委托【生产:食品:的应当委托依法取得!生产该类食品生【产许可的企业双方应!当,签订协?议明确委《托生产?食品的相关要求和】双方的?权利:义务  【 , , 委托方对委托【生产的食品安全【承担:。法律责任受》托方应当《。查验委托方的—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!文件:并按照食品》安全标?准组织生产 ! ,   委托生产的食!品其包装《上应当标注委托【方的名?称、地?址,和受:托方的名称、—地址、生产》许可证编号等内【。容 第—。。十九条 食品生产者!取,得食:品生产许可后—。食,。品生产工艺设备布】局,和工艺流程》、主要生产设备【设施、?食,品类别等事项—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!在变化之《日起十个《工作日内向原发证】食品安全《监督管?理部门?报告需?要变更食品生—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!事项的应《。当同时提出相应的】。变,更申请 》。 第二十条 集中!交易市?场的开办者、柜台出!租者和展销会举【办者或者其服务管】。理机构应当具备相】应的:食品安全设备、【设,施,合理划?定功:能区域保持》场内环境整洁并在场!内的显著位置设立食!品安全公示》牌 第二【。十一条? ,生,产保健食品、特【殊医学用途配方【食品、婴幼》儿配方食《品和:其他:。专供:。特定人群的主—辅食品的企业—应当按照《良好生产规范的【要求建立与所生产食!品,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!。理体系每《年对该体系》的运行情况》进行自查保证—其,有效:运行并向所在地县级!人民政?府食品安《全监督管《。理部门?提交自?查,报,告    】 从事销售保健食】品、特殊医》学用:途,配方食品《和婴幼儿配方食【品的经营者应—当查:验并核对《所,经营食品的》注册证书或者备【案凭证载明的内【容与产品标签标【。注内容的一致性【   —  从事销售—保健食品、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】食品和婴幼儿—配方食品《的经营者应》当在其销《售场所设立》专,柜或者专区设置相】关食品的提示牌【并根据食品标签、说!明书标注的贮藏方法!存放相关食品— 第二《十二条 《从事销售进口—食品、食品添加剂、!食品相?关产品的经营者应当!查验所经营的进【口食品、食品—添加剂、食品相【关产品的入境货物检!验检:疫证:。明核对产品名称【及生:产批号、生产—日期与入境货—物检验检《疫证:明的一致性 —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