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二章!。 ,食品:生产经营 》。 【 《 第一节 生产】经营规范 — 第十二条 【从事:食品:生产经营《应当:依法取?得许可?并,按,照许可?范围依法生产经营许!可证明?文件应?当悬挂在《其生:产经营?场所的显著位—置,但是销售食》。用农产品《和仅销?售预包装《食,品,的,不需要取得许可【仅销售预《包装食品的应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】上人:。民政府食品安全【。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!    —。 ,设有:网站的?食品生产经营者【应当在?网站: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其!许,可证、产品》注册或者备案—凭证等信息公—。开,的信息?应当真实、合—法、及时、有效 ! 第十三条 【食,品生产?经营企业应当建【立,健全:。食品安全管理—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!任配备与《其生:产,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食!品安全专业技—术人员?、食品安《全管理人员食—品安全?专业技术《人员和管理人员的】配备:要求由?省,。人民政府食》。品安全监督管—理部门统一》规,定 《     》食品生产《经营者应当对—食,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!安全知识培训建立】培训档案 》 第十四条 】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!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!或,者食品小作坊登【记证的食品生产【者生产的食品 ! 第十五条 食品经!营企业应当建立【食,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!实行:统一:配送经?营方式的食品经营】企业其各门店应当】建立总部配送食【品台账并可以现【场提供企《。业总部?留存:。的食品供货商—的资质证明》、食品合格》证明文件等》资料 第十六!条 食品经营者运】输、配送《食品的容器、工具】和设备应当符—合卫生要求》配备与销售食品相】适应的保温设施【符合保?证食品安全》所需要的温度、【湿度和环境》等特殊要求》 : , 第十七条 食【品经营者销售散装】食品应当在销售【位置:以及外包装或者容】。器上标注食品—的名称、生》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!、保质期《以及生产经》营者的名称、地【址、:联系方式等内—容散装食品标注的】生产:日期应当与》食,品出:厂时标注的生产日期!相,一致 ? ?  :  食品经营者【经营散?装食品应当设—立专区或者》专柜;?。经营:直接入口的散装食】品应当采取防尘遮】盖,、设置隔《离,设施、提供专用取用!工具等?保证散装食品—安全的措《施 ? :第十八条 》委托生产《食,品的应当委托依【法取得生产该—类,食品生产《许可:的,企业双?方应:当签:订协议明确委托生产!食品的相《关要求和双》方的权利《义务 》     》委托方?对,委托:生产的食品安全承担!法,律责任受托方应【当查验委托方的营业!。执,照等相关证明文【件并按?照食:品安全标准》组织生产 【     委—托生产的食品其包装!上应当标注委托【方的名称、地址和受!。托方的名称、地址、!生产许可证编号【等内容 》。。 第十九条 食】品生产者取得食品生!产许可后食》品生产工艺》设备:。布局和工艺流—程、主要《生产设备设施、食】。。品类:别等事项发生重大变!化的应当在变—化之:日起十个《工作日内向原发证】食品安全监》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!变更食品生产许【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!的应当同时提出相】应的变更申请 【 第二》十条 集中交—。易市场的开办者【、柜台出租》者和展?销会举办者》或者其服务管理机】构应当具备相应的】。食,。品安:全,设备、?设施合理划定功能】。。区域保持场内环境】整洁并在《场内的显著》位置设立食品—安全公?示牌 第二十!。一条 生产保健【食品、特殊医—。学用:途配方食品》、婴:幼,。儿,。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!特定:人群的?主,。辅食:品,的企:业,应当按照良好生产】规范的要求建—立与所生产食品相适!应的:生产质量管》理体系每年对—该体系的运行情况】进行自查保证其【有,效运行并《向,所在地县级人民政】府食:。品安全监督管—理部门提交自查报】告   【  从事《销售保健食品—、特:殊医学用途配方【。。。。食品和?婴幼儿配方食—品的经营者应当【查验并核对所经营食!品的注册证书或【者,备案凭证《载明的内《容与:产,品标签标《注内容的一致性【 《    从》事销售保健》食品、特殊医学【用途配方食》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!的经营者应》。当在:其销售场所设—立,专柜或者专区—设置:相关食?品的提示牌并根据】食品标签、》说明书标注的贮藏方!法存放?相关食品 第【二十二条 从—事销售进口食品、】食,品,。添,加剂、食品相关产】品的经?营者:应当查验所经营【的进口?。食品、食品添加剂、!食品:。相关:产品的入境货物检验!检,疫证明核对》产品:。名称及生《。产批号、生产日期】与入境货物检验【检疫证明《。的一致性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