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】章 食品生产—经营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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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节 生—。产经营?规,范
第十二】条 :从事食?品生产经营应当依法!。取,得,许,可并按照许可范【围,依法生产经营—许可:证明文件《应当悬?挂在其生《产经营场所的显著】位置但是销售食【用,农产品和仅销售预】。包装食品《的不需要《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!装食品的应当—报所在地县级以【上,人民政府食》品安全监督管理【部,门备案
】 设《有网:站的食品生产经营】。者应当?在网站?首页显著位置公【。开,其许可证《、产品注册》或者备案凭证等信息!公开的信《息应当真实、合【法、及时、有效
! 第?十三条? 食品?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!。立健全食品安—全管理制度》明确:食品:安全责任配备—与其生产《经营规?模相适应的食—品,安全专业技术人员】、食品安全管—理人员?。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!员和管理人员的【配备要?求由省?人民政府《。食,。品安全监督管理【部门统一规定
! 《 食品生产》经营者应当》对食品从业人员开展!食,品安全知识培训【建立培训《档案
第十】四条: 食品经营者不得】销,售,未取得食品生产许】可或者食品小作坊登!记证的食品》生产者生《产的食品
】第十五条 食品经营!企,业应当建立食品进】货查验?记录制度实行统【一,配送经营方式的食】品经营企业》。其各门店应》当建立总部配送食品!台账并可以现场提供!企业:总部留存的食品供】。货商的资质证明、食!品合格证明》文件等资料
】 第十六条 食【。品经营者《运,输、配送食品的容器!、工具和设备—。应当符合《卫生要求配》备与销售食品相适应!的保温设施符合保】证食品安全所需要】的温度、《湿度和环境等特殊】。要,求,
第十七条】 食品经营者销售】散装食品应当—在销售位置以—及外包?装或者容器上标【注食品的《名,称,、生产日期》或者生产批号、保】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!。的,名,称、地?址,、联系方式等内容】散装食品《标注的生《产日期应当与食【品,出,厂时标?注的生?产日期相一致—
食!品经营者经营散【装,食,品,应当设立专区或者专!柜,;经营直接入—口,。的散装食品应当采】取防:尘遮盖?、设:。。置隔离设施、提【。供,专用取用《工具等保证》散装食品安全的措】施
第—十八条 《委托:生产食品的应当委托!依法取得生》产该类食品生产【许可的?企业双方应当—签订协议明确委【托生产?食品:的相关要求和双【方的权利义务
】 委【。。托方对委《托生产的食品安全承!担法律责任受托【方应当?查验委托方的营业执!。照等相关证》明文件并按照食品安!全标准组织》生,产
? 委【托生产的《。食,品其包装上应当标】注,。。委托方的名称—、地址和受托方的】名,称、地?址、生产《许可证?编号等内《容
? 第十《九条 食品生产者取!得食品生产许—可后食品《生产工?。艺设备布局和—工艺流程、主—要,生产设备设施、【食品:类别等事项发生重】大变化的应》当在变化之日起十个!工作日?内向原?发证食品《安全监?督管理部门》报告:需要变更食品—生,产许可?证载明的许可—事项的应当同时【提出相应的变—更申请?
: :第二十条 集—中交易?市场的开办者、柜台!出租者和展》销会举办者或—者,其服务管理机构应当!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!设备、设施合—。理划定功能区域【保持场内环境整【洁并在场《。内,的显著位置设立食】品安:全公示牌《
第二十【一条 生产》保健食品、特殊医】学用途配方食品、】。婴幼儿配方食品【和,其他专供特定人【群的:主辅食品的》企业应当按照良好生!产规范的要求建【立与所生产食—品相适应的生—产质量管《理体系?每年对该体》系的运?行情:况进:行自查保证其有效运!行并向所在地县【级人民?政府食?品安全监督管理部】门提交?自查报告
】 《从,事,销售:保健食品、特殊【医学用途配》方食:品和婴幼儿配—方食品的经营—者应当查《验并核对所经营【食品的?注,册证书或《者备案凭证载明的内!容与产品标签标注】内容的?一致性
! 从事销售保健食!品、特?。殊医:学,用途配方食》品和婴幼儿配方食】品的经营者应—当在其销售场所设立!专柜或者专》区设置相关食品的提!示,牌并根据《。食品标签、说明【书标注的贮藏方法】存放相关食品—
第二十》二,条 从?事销:售进:口食品、《。食品添加剂、食品】相关产品的经营者】应当查验所经营【。。的进口食品、食品】添加剂、食品相关产!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!疫证明核对产品名称!及生产批《号、生产日期与入】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!的一致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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