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】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!
第十七条 !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!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!的边:界设立明确的—地理界标和明显【的警示标志
! , ?对市政府公布—确认的?重要饮用水水—源一级?保护:区实:行封闭式《管理在其外围设【置隔离防护设施
】
禁止!任何单位和个人【损毁、擅自涂改或】。者移动饮用水—水源保护区》地理界?标、警示标志—和隔离设施
】 ,第十八条 地—表水饮用水水—源一级保护》区的水质不》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!质量标准《Ⅱ类标?准;二级和准保护】区内的水《质不低于《国家地表水》。环境质?量,标准Ⅲ类标准—地下水饮用水水【源一级、二级保护区!内的水质不》低于国家地》。下水质量标准Ⅲ类】标准
第十九!条 自治县和乡镇人!民政:府,。。、街道办事处应当】根据:保护饮用《水水源的实际需要】。在饮用水水源保护】区和准保护区内采】取相应的《工程措施或者建【设,水源涵养林、护岸】林、人工湿地等【生态保护措施保护】饮用水水源水质
! 第二《。十条 ?在集:中式供水水源准保护!区内禁止《从事下列行为—
《 (一)设置!排污口;
》
(】二,)新建、扩建不符】合国:家及地方规定—排污标准的建—设项目?改建增加《排污量的建设项目;!
《 《(三)设置》。存放可溶性剧—毒、废渣《等,污染物的场》所或者贮存堆放【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!固体废弃物和—其,他污染物;
】 (—。四)进行《可能严重影响饮用水!水源水质的矿—产勘查、开采等活动!;,
》 (《五)向水《体排放?或者倾倒含低放射】。性物质的废水、含热!。废水、含病》原体污水;
【 , (六【)在水体《清洗装贮过油类或】者有毒污《染物的车辆》和容器;
】。 (七)【向水体排放油类【、酸液、碱液或【者有毒废液;
! (八)向!水体倾倒工》业废:渣、城镇《。垃圾和医《疗垃圾等其他废【弃物;
】 (九)将【含有汞、镉、砷、铬!、铅、?氰化:物、黄?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!渣向水体排放、倾倒!或者:直,接埋入地下》;
》。 (十)运输!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!河运输的剧毒化【学品或者其他危险】化学品;
— (十一!)非:更新性、非》抚育性砍伐或—者破坏饮用水水源】涵养林、护岸林或者!其,他植被?;
— (《十二)丢弃农药、农!药,包装物?。或者清洗施》药器:械使用农药或—。者,使用农药《毒鱼:、虾、鸟、》兽等;
《
》 (十三)—法律、法规规定的】其,他可:能污染饮用水水【源的行为
第!。二十一条 在集【中式供?水水源二级保护【。区,内除:本条:例第二十条禁止的行!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!
: (一】)新建、改建、【扩建排放污》。染,物的建设项目或【者其他设施》。;
【 (?二)放养畜禽、从】事网箱养殖或—者施肥养《鱼;
《 《 (三)从事【经营性取土、采砂、!。采石、采矿等活动;!
】(四)新建、改建】、扩建畜禽养—殖场;
— 《 (:五)修建墓地丢【弃及掩埋动物—尸体;
! (?。六)法律《、,法规:规定:的其他可《能污染饮用水水源】的行为
第二!十二条 在》集中式供《水,水源一级保》护区:内除本条例第二十条!、第二十一条—禁,止,的行为外还禁止下】列行为?
》 ?(一)?新建:、改建、扩建与供水!。设施和?保,。。护水源无关的建设】项目;?
,
— (二)使用—化肥、含磷洗涤【剂;
! (三)从事旅【游、游?泳、:。垂钓或者其他—可能污染饮用水水】质的行为《
》 自治县人民】政府应?当对饮用水水—源一级保护区内【。已建:。成的与供水设施和】保护水?源无关?的建设项目依法责令!限期拆除或关闭【
: , ,第二十三条 在农】村分:散式取水一级保【护区内禁止下列行】为
— , (一)清洗装贮!过有毒有害物品的容!器;
》 , (二)【使用剧?毒、高残留农药【;
》 : (三)修建墓地!丢弃及掩埋》动物尸体;
】 (—四,)设置饲养场、【肥料堆积场、—公共厕?。所;
】 (五)堆积【垃圾、工《业废料;
】 : (六)其他【。可能导致饮用—水水源污染的—行为:
? 有前【款行为之一的当地】。村民委员会有权【要求行?为人立即停止违法】行为消?。除危害并可》以向环?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!报告环?境保护?。行政主管《部门接到《报告或者发现违反】前款规定的》。行为应?当及: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!
第二十【。四条 自治县人民政!府水行政主管—部,门应当加强对饮【用水水量调度工作】的,。统筹协调合理安【排地表水和》地,下水优先《。开发利用《。地表:水限:制开采地《下水
—第二十五条 新【建、改建、扩建【饮用水水源工程应】当符合水《资,源综合规划、水【功能区划编制建【设项目?水,资,源论证报告》书经有批准权的水】行,政主管部门审查通】过,。后办理取水许可手】续由自治县人民【政府向社会公布【并报市人民政—府水:行政主管《部门备?案,
第二十六】条, 自治县人民—政府应?当组织公安等部门做!好市政府公布确认】的重:要饮用水水源的安】全保卫工作保证饮用!水水源安全》
,。
, 《 自治《县公安?机关在划定、调整危!险化学品《。限制通行区域或者】指,定危险化学品—运输线路时应当避开!饮用水水源》保护区;确实无法避!开的自?治,县人民政府》及其有关《部门应当按照相【关规定采《取相应?的安全?防护措施
— 第二十七—。条, 自治县《人民政?府应当?根据本行政区域饮用!水供需实际和应【急需要进行备用饮用!水水源的划定—、建设和管理
【
,第二十八条 自治县!人民政?府应:当加强饮《用水水源保护—区及相关流域、【区域的生《态建设加《。强,水,。土保护工《作逐步对饮用—水水源保护区—内的单位和居—民实行?搬,迁,保障饮用水水源【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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