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《 第二章 饮用水!水源保护区划定 !。 第十条 自治县!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!行政: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!要和水?资源开发利用—现,状按照?优先保障城乡—居民饮用水的—要,求对:饮用水水源地及相关!工程建设《等进行统《筹规划 》  ?   饮用》。水水源地的确定应当!符合水功能区—划、水?环境功能区划符【合国家有关水量、水!质、风险防》范等标?准和:技术规范要求 ! 第十一条》 ,饮用:水水源按照水源【类,型和防护《。要求划分一定面积的!。水,域、陆域作》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!  》   ?饮用:水水源保护区按水源!类型划分《为集中?式供水水源保护区和!。农村:分散式取水水—源保护区;其中【集中式供水水源保护!区划分为地表水水源!。保护区和《地下水水源》保护:区 : ?。   ? 饮:用水水源保护区按】防护要求《划分为?一级保?护,区和二级保》护区必?要时可以《在饮用水水》源保: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!区,域作为?准保护?区, 第十二【条 江河《、沟:渠集中?式供:水水源保护区范【围是    ! (一)《一级:保护区为取水口上】。游一千米下游一百米!范围内的《河道水域及其两【侧纵深各与河岸【水平距离五十米【的陆域范围》;  —   ?(二)二级》保护区为取水口【上游三千米》下,游,三百米?范围内的河道—水域及其两侧纵【深,各与河岸水》。平距离一百米的陆】域范围; 【 ,    《(三)准《保护区为取水口【上,游八千米(包—。括汇入的《上游支流)范围内】。。的河道水域》。及其两侧纵》深各与河岸水平距离!二百米的陆域范【围 第十【三条 水《库、山?塘集中式《供水水源保护区范围!是    】 (一?),水库、?。山塘全部水域为一级!保护区; 》。     (】二)水库、山塘周边!山脊:。线以内?(一级保护区以外】)及入库(塘)河流!上溯:三千米的汇水区域为!二级保护区 — 第十四条 地!下水集中式》供水水源保护区范围!是  —   (一)在【山地和丘陵》地区以取水》点,至分水岭地段区【域为一级保护区【。不设二?。级保护区; 【  ?   (二)在【平坝地?区,以开:采井或者《井,群为圆心三十—米为半径的》圆形区?。域,为一级保护区;以】开采井或《者井群为圆心半【径为三十米至一【百米的环形区域为二!级保护区《 第十五【条 农村分散式取】水水源保《护区为一级保护区其!。范,围为取水点》及其周围三十—米 第十六条【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!的,划定和调整由自治】。县生态环《境行政主管部门会】同相关部门》进行科学论证—提出初步意见—再由自治县》人民政府确定方案】。并报市人民》政府批准《;跨:。自治县的饮》用水水源保》护区的划定和—调整按照国家—有,关规定?。执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