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】章, ,饮,用水水源保护区划】定
第十【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!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!经济社会发展—需要和水《资源开?。。发利用现状按照【优先保障城》乡居:民饮用水的要求对】饮用水水《源地及相关工程建设!等进:行统筹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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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饮,用水水源《地的确定应当—符合水功能区划【、水环境《功能区划《符,合国家有《关,水量:、,水质、风险防—范等: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!
第十—一条 饮用水水源】按照水?。源类:型和防?护要:求划分一定面积【的水域、陆域作【为饮用水水源保【。。。护区
【 : 饮:用水水源保护区按】水源类型划分为【集中式供水水源【保,。护区和农村分—散式取水水》。源保护?区;其中集》中式供水水源保护】区,划分为?地,表水水源保护区和】地下水水《源保护区《
— 饮用水》。。水源保护区按防护】要求划分为一级保护!区和:二级保护区》必要时?可以在饮用水水【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!定的区域作为—准保护区《
? 第十?二条: 江河、沟渠集中】式供水?水源保护《区范围是
】 , (一)一级保!护区为取水口上游一!千米:下游一?百米范围内的河【道水域及其两侧【纵深各与河》。岸水平距《离五十米的陆—域范围;
】 (二—)二级保护》区为取水《口,上,游三:。千米下游三百米【范围内的《河道水域及》其两侧纵深各—与河岸水平距离一百!米的陆域范围—;
? (三】),准保护区《为取水口上游八千米!(包括汇《入的上游支流)【范围内的《河道水域及》其两侧?纵深各与河岸—水平距离二百—米的陆域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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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【。 ,水库、山塘集中【式供水水《源保护区范围是
!。。。 (一】)水库、山塘全部水!域为:。一级保护区;—
: (【二)水?库、山塘周》边山脊?线以内(一级保护区!以外)及入库—(塘)河流上溯三千!米的汇水区域为二】级保护区
—。 , 第十四条 地下水!集中式供水水源保】护区范围《。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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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一)在山《地和丘陵《地区以取《水点至分水岭地段区!域为一级保》护区不设二级保【。护区;
— (二)在!平坝地区以》开采井?。或者:井群:为圆心三十米为半】径的圆形区域为一】级保护区《;以开采井或者【井群:为圆心半径为三【十米至?一百米的环形—区,域为二级保护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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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五》条 农村分散—式取水?。水源:保护区为一级—保护区其范围为取水!点及其周围三—。十米
第十六【条 饮用水水—源保:护区:的,划定和调整由—自治县生《态环境行政主—。。管部门会同》相关部门进行科学】论证提?出初步意见再由自】治县:。人民政?府确定方案并报【市人民政府批准;】跨自治县《的饮用水水》源保护区的划定和】调整:按照国家有》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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