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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】 前期物业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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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条 ! 新建物业实—行前期物《业管:理,在业主大《会选聘?物业服务企业—之前由建设》单位依?法,。选聘物业服务企业】实施前期《。物业管理
— 建设】单位应当在销售物】业前通过政府公【共资源交《易平:台,。或者其他公》开招投标的方—式,选聘物业服务—企业实施前期物【业管理
— 建设单】位应当?与选聘?的物:。业,服务企?业签订书面的前期】物业:服务合?同对前期物业—管理的内容予以约定!
: 第二十七条 】 ,物业服务用》房包括?物业:服务办公用房、业主!委员会办公》用房等其配置按照省!规定的?标准执?行
《 ? 分期开发—建设的项目物业服】务用房规划》在后期建设的建设单!位应当在本》期物业交付使用前提!供符合使用标准【的物业服务》。临时用房
—。 老【旧小区未配建物【业服务用房的由街】道办事?处、乡镇人民政【府统筹解决
【 第二十》八条 建》设,单位应当《提供前期物业管理开!办费:用于购买物业办公设!备等固定资产所购资!产归:全体业主所有由物业!服务企业使用物【业,服务合同终止—后依法移交》给业主委员会
! 前期物业!管理开办费标准由市!住房和城《乡建:设主管部门会同发】展改革部门制定
! 第二十九—条 新《建物业交付使用前】物业服?务企:业,和,建设单位应当按照】国家有关规》定和前期《物业服务合》同约定共同对物业】共用:部位、共用设施【设备进行承接查【验;未?进行承接查验的不】得交付使用物业【服务企业不》得承接未经查—。验或者?查验不合格的物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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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物!业承接查《验过程?中,。和办理承接手续时】物业服务企业和建】设单位可《。以邀请业主代表、行!业专家、县区住房】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!、,街道:办,事处、乡镇人—。民政府参加并接受】。其监督县区住—房和城乡建》设主:管部:门、街道《办事处、乡镇人【民,政府接到邀请—。后应当派员参—加物业服务企业【应,当依法办理承接查验!备案手?续并将承《接查验情况在交房时!书面告知业主
! 第三十条 建设!。。。单位在办理承—。接查验时应》当与前期物业服务企!业签订?物业承接查验协【议按照国家和—。省有关规定向物【。业服务企业》移交物业使用、【维护、管理必需的有!关资料
— 《 物业交付时建【设,单位和物业服务企】业应当?将物业承接查验备】案,情况在物业管理区】域内显著位置进【行公示?
【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!终止时物业服—务企业应当将—物业服?务用:房和物业共用—。部位、共用设施【。设备以及有关资料移!交业主委《员会;无业主—委员会?。。的应当移交》物业所在地》街道:办事处或者》乡,镇人民?。政府代管
— 第三十一条 !前,期物业管理期间【。物业服务企业—退出:的新物业服务企业】进入前由建设单位】承担:相,应管:理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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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建设单位已!经注销或者无法【承担相应管》理责任?的前期物业》。服务企业退出的九】十日以前应当—书面告知业主、街道!。办事处或者乡镇人】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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