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五章 监】。督检查 第二!十九:条 水行《政主管部门应当建】立和完善水政—监察制度水政监察】工作人员依法对【取水工程《。施工质量、计—量装:置、节?水设施、水质状况等!进行现场检查和监】督取水人《不得:拒绝水政监察工作】人员进行现场检【查时必须佩带监【察标志出示执法【证件 ? 第三十条【 水行政主管—部门应当定期对【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!开发利用和保护【规,划、节约用水—规划等执行》情况进行检查—和监督 — 第三十一》条 水行政主管部】门进:行水统计调查、搜】集、索取有》关资料和核查与统】计资料有《关的各种原始记【录和凭证取》水人:必须提供《真实:资料和情《。况 》第三十二条 —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在水资源调查基础上!对,本地区水资源进【行可:持续发展影》。响评价并发布水【资,源公报 — 第三十三条— 取水单位或者个】人应当在每年的十】二月三十一日前【。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!送本年?度的取水情况和下一!年度取水计划—建议 》 第三十四条—。 水资源开发利用发!生争议?时由当事《人协商解决;协商不!成的:水行政主管》部门可以会同有关】部门调解处》理,     —涉及跨行《政,区,域的争议报上一【级水行政《主管部门调解处理在!争议解决《。之前争议各方不【得改变水资》源开发利用现—状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