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! 法律责《任,。
第三十五条! ,违反本?条例第?九条第二款规定【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!责令:限,期,改正给?他人造成损失的【应当负责赔偿;情节!严重的经县级以【上人民政府批准吊销!其取水许《可,证
? :第三十六《条 违反本条例第】十四条的由水—。行,政主管部门责令停】止违法行为》限期采?取补救措施》处以二万元》以上十?。万元以下的罚款
! , 违反【本条例第《。二十条第一款的由水!行政主管《部门:责令停?止违法?行为限期采取补救】措,施处以二万》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!罚款:;情节严重的吊销】其取:水许可证《
第三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!第十六条规定的【由水行政主管部【。门责:令停止违《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!手续;逾期不补办或!者补办未被》批准的责令限期【拆除或?者封闭其《取水工程或者设【施;逾期不拆除或】者,不封闭其《取水工程或者—设施:的由水?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拆!除或者封《闭所需费用由—违,法行为人承担并按】。。以下标准处》罚
》 : (一)》地下水日取水设【。计,能力小于10立方】米(含1《0立:方,米,)的地表《水日取水量设计能力!。小于100立方米(!含100立方米)】的处以一千》元罚款;
! (二)地下水!。日取:水设计能《力10~1》00立方米(—含100立》方米)的地表水日取!水量设计《能,力1:00~100—0立方米(含10】00立方米)的处以!五千:元罚款;
! ?(三)地下水日【。取水设计能力100!~10?00:立方米(含100】0立方米《)的地表水日取水】量设:计能力10》00~5000【立方米?(含5000立方】米)的处《以一万元罚款;【
— (四)地下水】日,取水设计能力100!0~:5,000立方米—(含5000立方】米):的,地表水日取水量【设计能力500【0,~10000—立方米?(,含1:。0000立方—米,)的处以二万元罚】款;
》 (—五)地下水日—取,水设计能力500】0~100》00:立,方米(含100【00立方米》)的地表水》日取水量设计—能力10《。000~30000!立方米(含300】00:立方米)的处—以三:万,元,罚款;
【 : (六)》地,下水:日取:水设计能力1000!0~3?0000立》方米(?含,30:000立方米)的地!。表水:日取水量《设计能力3000】0~50《000立方》米(含?50000立方【米)的处《以四万元罚》款,。;
【 (七)》地下水?日取水?。设计能力《300?。00立方米以上【的地表水日取水设】计能力5《。0000立方米以上!的处以五万》元罚款?
? 第三十八条 违】反本:条例:第二十?五条、?第二十六条》。规定之一的由水【行政主?管部门给《予,警告;情节严重【的吊销其取水许【可证
《 :第三十九条 —违反本条《例,第三十三条》规定不报送年—度取水情况》。的由水行《政主管部门处以五】千元以上二万元【以下:罚,款,
第四十条】 水行?政主管部门依法作】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!之前:取水人可以依法申请!听证
! ,(一)?吊销取水许可证;】
— , (二)对》个人处以一千—。元以上罚款的—;
? —(三:)对法?人或者其他组—织处以五千元以【上罚款的
— 第四十一条 】水资源管理部门工作!失误造成地下—水严重超采或者因】地下水开采引起【地面沉降等地质灾】害;严?重影响本地》区,正常取水《需要的由其上一级】主管部门或者有关】部门对主要负责人和!直接责任人》给,予行政处分》;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刑事》责,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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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》条 水行政》主管部?。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!。作人员滥用职权、】徇私舞弊的》由,其所在单位或者上一!级主管部门给予【行政处分;》。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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