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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章 公共停车场】、专用停车场的使】用和管?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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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八?。条 :开办经营性》停车场的应当依法】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!在投入使用五—日,。前向:。市或者双阳区—、九台区建设主管】部门备案《提交下列材料—
【 (一)营业执照;!
: (二)!土地权属证明或者】受托管理收》费道路停车泊位的】相关手续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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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》三):委托经营的提—供委托经《营协议;
】。 (四—),停,车泊位类型》、数量?停车场的平面示意】图和方?位图;
》 ? (五)—符合规定《的停车?场设备清单
!。 有机械【式停车设《备,的经营?。者除提供第一款规定!的材料外还应—当提供?特种设?备使用登记证书【
《 备案—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!自,变更之?日起十五日内补【充备案
! 停车场终—止营:业的:其经营者《应当自终止》营业之日起十—五日内向市或者双阳!区、九?台区建设主管部门】备案
— 非经营【性停车场管》理单:位,应当在停《车场投入使》用,之日起十五》日,。内向:市或者双《阳区、九台区建设主!管部门?报送:停车泊位类型、【数量停车《。场的平面示意图【和方位图符合规定】的,停车:场设备清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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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【 政府投资建设【的,公共停车场用—于经营的应当—按照:公共资源配置的有】关,。规,定通:过招投标等方式确】定经营管理主体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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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条 停车场收费应!当,根据不同性质、不】同类型分别实—行,政府定价、政—府指导价、市—场调:节价:对实行政府定价和】政,府指导价的停车场】发展:和改革主管部门应当!综合考虑停车—设施等级、服务条件!、供求关系》及社会承《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!同区域、《位置、?时段、?车型和占用时长等】制定差异化》的收:费标: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!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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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对—短时停车实》行收费优《惠或者免费》鼓励机动车快停【。快走
》。 《。。。 实行政府》定价或者政府指导】价的停车场应当给】予机动车《一定的免《费停放时间》并对:残疾人专《用车:辆免收停车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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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停车场收费】应当使用合法—票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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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一条: 停:车场经?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!定
— (《一)制定车辆停放、!安全保障、消—防等管?理制度以及突发【事件:应急预案;》
(!。二)在停车场入口】。处显著?位置设置停车场标志!和公示牌《公示牌应当标明【停车场名《。称,、停车泊位数量、】收费标准、经营【时间以及监督电【话;
】。 (三)保持照明!。、通讯、排》水、通风、消防等】设施的正《常运行?保持场?内交通标志和标线】。的,清晰、?准确、醒目和—完好;
— : (《四)配备满足—停,。车场:管理需?求的管?理人员;
—。 (五)!不得:在停车区域》阻碍:车辆:。通行和停放》;,
(!六)按照备案—的停车泊位数量提】供服务;
— : , (《。七)法律、》法规的其他规定【。
对!违,法占用消防》通道停车的停车【场,经,营者应当予》以劝阻对《不听劝阻的应—当及时向所在—地消防救《援机构报《告
第二【十二: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!公共停车场停—车时应当遵》守下列规定
! ,。 (一)服【从停车场管》。理人员?指挥有序停放车辆;!
【 (二)按照—公,示的收费标》准交纳停车费;【
(!三)正确使用—停车场设施》、设:备;
【 (四)非残】疾人专?用车辆不《得占用?。残疾人专用停车【泊位;
— (五)】非电动汽《车不得占用》电,动,汽车停?车泊位?;
》 (六)法】律,、法规的《其他规定
— 第?二十三?条, 鼓:励有条件的单位在】满足本?单位停车需》求的情?况下将专用停车场向!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停!车
【 专用停车场【实行错时停车的机】动车驾驶《人应当按照》。约定:。的时段停车》超,过约定?时,段拒不驶离的停【车场管理单》位有权终止约定的】停车服务
】第二十四条》 居:住小区的物业服务】。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!应当完善物业管理】区域:内停车管理制度维护!车辆停放秩序
! ?禁止在居住小—区,消防车通道停—放车辆妨碍消防车通!行禁止侵《占居住?小区其他通道停【放车辆损害他人合法!权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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