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四章! 道路停车泊位的】设置、使用》和管理 — 第二十《五,条 :在不影响行人—、车辆通行的情况】下公安?机关交通管》理部门会同建设主管!部门可以根据实际交!通状况?在城:市道路?内科学施划道路停车!泊位  【   城市道路是指!城市供车辆、行人】通行的具备一定技】术,。条件的道路、桥梁】及其附属设施 】 第二《十,六条 公安机关【交,通管:理部:门编:。制的道路停车泊【位施划方案应当向社!会公告并听取周【边单位和居民的意】见,组织专?家论证对《已经施划的道路停车!泊位应当组织年度评!估,并根据评《估结:果进行调整 】 第二十《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!管理:部门应?当在道路停》车泊位投入》使用:十日前将施划—地点、?停车时段、停车【种类以及其他规定】事项向社会公告【并在该路段以显著】。。标志公示《 《    公》。安机:关交通管理部门可】以根:据大型活《动或者其《他特殊情况》的需要对道路停车】泊位进行《临时调整并》在该路段以显著标志!公示 第二】。十八条 施》划道路停车》泊位应当符合下列要!求     !(一:)不影响行》人、车辆通行及消】防安全; —     —。(二)符《合区域?道,路停车总量控制要求!。; : :   ?  (三)》与区域停《放车辆供求状—况、车辆《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!。能,力相适应《 第二十【九条 有下列情【形之一的公安机【关,交通管理部门—应当会同建设主【管部门对道》路停车泊位进行【调整 ? ,     (一】。)道路交通状况发】生变化道路停车泊】位已经影响车—辆、行人通行的;】 ?  :   (《二)道路周边的公】共停:车场已经能》够满足停车》需求的; 》 , :   ? (三?)因城?。市基础设施》建设或者其他公共项!目建设需要调整【的;  【   (四)其他】。需要调整的情形 !   《  道?路停车泊位被—撤除的公安机关交】通管理?部门应当及》时组织清除其标志、!标线、标《牌, 《第三十条 公—安机关交通管理部】门可以在居住小【区,、商业集中区等【停车供需矛》盾突:出,且,具备:节,。假日、夜《间等停?车,条件的?周边:道路设置时》段性机动车停放区】域 ? ,     公安机关!交通管理部》门可以在交通客运换!乘场站、学校、医】院以及其他客流集】中的公共场所周边】。道路设置机动车临停!快走区域用于机动车!临时停放 — ,     设置时段!性机动车停放区【域和机动车临—停快走区域》的公安机关交—通管理部门应当在】现场公示停放时段】、停放范《围、违法停》放处理等内》容 第—三十一条 道路停】车泊位根据不同【路段、时《间的停车需求状况实!行免:费停放和收费停【放两种方式 !   ? 收费?停放的道路》停车泊位实行委托】管理收?费按照本条例—第二:十条的规定执行 】 : 第三十二条 收】费道路停车泊—位管:理者:应,当遵守下列规—。定,    【 (一)制定—相关管理制》度;  【   ?(二)标志、标【线清晰、《醒目、规范设施【、设备运行》正常;?    【 (:三)工作《人员佩戴统一标志上!岗;  》  : (四)在显著位置!设置公示牌明—示收:费依据、收》。费标准?、计费方式等信息采!用电子?计费的在显著位置】明示使用说明—;   !    (五)【法律:、法规?的其他规《定, 第三—十三:条 :任何单位和》个,人不:得有下列影响道路停!车泊位使用的—行,。为    】 (一?)阻挠、《妨碍道路停》车泊位的使用; 】     (二!。。)在道?路停车设施》收费系?统设备上涂》抹,、刻划?或者张贴悬挂—广告:、招牌、标语等行为!;   【  (三)在道【路停车泊位进—行机动车清》洗、:装饰、维修等经营】活动; 》    》 ,(四)损坏道—。。路停车设备、—设施; —     (—五)跨?压车位线或者车身超!出车位线停》车; —    (六)法】律、:法规规定的其他【。行为 第【三十: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!人不得在道路和其他!公共区域设置地桩】。、,地锁或者其他障碍】物影响机动车停放】 第三十五条 没!有固定?停,放场地的公交车辆由!公交运营单》位提出申请》经交通运输主—管部门同意》报公安机关交通管】。理部门批准在—不影:。响行人、车辆通行情!况下可以利用—道路设置公交车辆】停车泊位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