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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: 第七章【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!权,市场管理 》 第五》十一条 集》体所有土《地使用?权出让或者与他人联!合举办企业用于农业!开发的由农村集体经!济组织向市、县【、自治县《人民政府《自然资?源和规?划主管部门提出书面!申请经市、县、【自治县人民》。政府自然资源—和规划?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!。、县、自治县人民】政府依法办理 】     —农村集体《经济:组织:利用国土《空间规划确》定的建?设用地举办企业或】者与他人联》合举办企业的应当持!。有关批准文件向市】、县、自治县—人民政府《自然资源和规—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!。由市、县《、,自治县人民》政,。府批准;其中涉【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!。依法办?理审:。批手续 —   ?。。  乡(镇)—村公共基础设—施、公益事业等乡】(镇)村建设需要使!。用集体所有土地【的经乡镇人》民政府?审核向?市、县、自治—县人民政府自然资】源和规?划主:管,。。部门提出《申请报请同级—人民:政府批准其》中涉及农用地转为建!设用地?的应当按照规定【权限办理农用—地转用审批手续【 ? ,。   ? 集体?所,有,土地的承包经营依照!。农,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有!关法律、法》规执行 — 第五十二条 国】土空间?规划确定为工业、】商业等经营性用【途,并经依法《登,记的集?体经营性建设—用地土地所有权人】可以:通,过出让、出》租、作价出资(入股!。)等方式交》由,单位:或者个人使用优先用!于发:展,集体所有制经—济和乡村产》业 《     通过出让!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!营性建设《用地使用权可以【转让、互《换、:出资、赠与或者抵押!但,法律、行政》法规另有规定或【者土地所有权人、】土地使用权人签订】的书面合同另—有,约定:的除:外 《    《 农村集体经—济组:织可以委托土地储】备机:构承担集体经营【性建:。设用地?的前期开发、管护】和交易等工作 ! 第五十三条 土地!所有权?人出让、《出,租集体经营性建设】用地的应《当符合国家和本【省,有关规定按照下列程!序进行 《     (】一)土地《所有权人拟出让、出!租,集体经营性建—设用地的市、县、】自,治县: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!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!。据国土空间规划【对拟出让、出租【的集体经营性建【。设用地?的规划条件》提出意见并会同【同级:发展:改革、生态环—。境等有?。关,主,管部:门一并提出产—。业,准入和生《。态环:。境保护等要》求, ?     (二【)土地所有》权人应当根据规划条!件,、产业准入和生态】环境保护《要求等编制集体经营!性建设用地出让、】出租:方案在出让》、出租前不少于【十,个工作日报》市、县、自治县人】民政府   !  (三)市、县、!自治县人民政府【应当及时组织自【然资源和规划、【发,展改革、生态环境】等有关主管部门对方!案进行研《究并在收到》方案后五个》工,作日内提出意见【认为集体《。经营性建《设用地出让、出【租,方案不符合规划条】件或者产业准入和生!态环境保护要求等】的市:、县:、,自治县人民政府【应当提出修改—意见土?地所:有权人应当按照修改!意见进行修》改 》    《(四)土地》所有:权人应当《。依据集体经》营性:建设用地出让、出】。租方案以招》标、拍卖、挂牌或】。者协议等《方式确定土》地使用者双方应【当参照国家合—同示范文《本签订书面合同并】报市、县、自治【县人民政府自然资】源和规划主》管部门?备案未依法》将规划条件、产业准!入和生态环境保【护要求纳入合—同的合同无效—;造成损失的依法承!担,民事责任 【     (—五)集体经营性建设!用地出让、出租合同!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!。定交付土地和—支付价款《。并依法缴纳相关税费!持有效合同、价款支!付凭证以《及纳税?证明等向集体经【营性建设《。用,地所在地的不动产】登记机构依》。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!记 第五十】四条 ?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—。应,当依据国土空间规划!统筹:安排集体经营性【建设用地《入市的规模、布局】和用:途等并纳入土地【利用年?度计划零星分散的存!量集体经营性建设】用,地依照有《关规定整治》后,腾挪:出的建设《用地指标可以异地】入市  【   省《人民:政府应当规》范,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!入市流程完》善入市规则集体经】。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!出,让、出租的应当纳】入土:地超市并进入政【府公: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!供应   】  省人民政—府,应当:按照公开透》。明,、合理平衡》利益的原《则建立土地》增值:。收益分配《。机制 第五十!五条 集体经营【性建设用《地使用者《应当按照《法律:、法规有关规定和】合同确定的规—划条件、开发期限】、产业?准入:以及生态环境—保护要求等使用土】地 ? 第五十》六条 集《体所有土地使—用,权出让、出租或者举!办企业、与》他人联合举办—企业应当《。经本:集体经?济组织成员的村【民会:议三分之二以—。上成员或者三—分之二以上村—民代表的《同意并?。进行村务公开 ! 第五十《七条 投《入开发资金未达【到合:同约定标准的集体所!有,土地:使用权不得转让、】入股、出租 】。     集体所有!土地:使用权转让、入股】、出租的必须签订合!。同依法办理转移登】。记,手续 第五十!八条 ?集体所有《土地使用权出让【、,出,租或者与他人联【。合,举办企业的应—当,依照合同约定—的用途使用土地【转让:、出租后不得改【变土地?用,途需要改变用途的应!当报请市、县、自治!县人民政府批准 】 第五十九条 !农村村?民一户只《能拥有一处宅—基,地,每户用地《面积不得《超过一百《七十五平方米—具体标准由市、县、!自治县人民政府【规定报省人民—政府批?准后执行《     —通过合法方》式占有宅基地并【建成:房屋但不符合—前款规定的》可以探索实行宅基地!有偿使用有偿使用费!由农村集体》经济组织收取—和,使用:具体办法由省—人民政府《制定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