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】章 集体所有—土地:使,用权市场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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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—一条:。 ,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!出让或者与》他,人联合举《办企业用于农业【开发:的由农村集体经济】组,织,向市、县、自治县人!民政府自然资源和】规划主管部门提【出书面申请经市、县!、,自治县?人民政府《自然资源和规划【主管部门审查—后报市、《县、:自治县?。人民政?府依法办理
! 农村集体】经,济组织利用国—土,。空间规划确定的建设!用地:举办企业《或者与他人联合【举办企业的应当【持有关批准》文件向?市,、县、自治》县,。人民:。政府自然资源—和规:划主管部门》。提出申请由市—、,县、自治县人民【政府:批准;?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!的应当依法办理审】批手续
】 乡(镇)【村公共基础设施、】公,益,事业等乡(》镇)村建设需—要使用集体》所有土地的经乡【镇,人,民政府审核向—市、县、《。自,治县人民政》。府自然?资,源和规划《主管部?门提出申请报请同级!人民政?府批准?其,中涉及农《用地转为建设用地】的应当按《照规定权限》办理农?用地转用审批手【续
— : 集体所有》土地的承包经营依】。照农村土地承包【经,。。营的有关法》律、法规执》行
》第五十二条 国土空!间规划确定》为工业、商》业,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!法登记的集》体经营性建》设用地土地所有【权人可以通过出让、!出,租、作价出》资(入股)》等方式交由单位或】者个人使《用优先用于》。发展集体所有制【经济和乡村产业【
:。 ? ?通过出让等》方式取?得的集体经营性建】设用:地,使用权可以转让、】互换、出资、赠与或!者抵:押,但法律、行政法规另!有规定或者土地所】有权人、《土地使用《权人签订的书面合】同另有约定的—除外:
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!。以委托土地储—备机构承担集体经】营性建设《用地的前期开发【。、管护和交易等工作!
第》五十:三,条 土?地所:有权人?出让、出租》集,体经营性建》设用地的应当符合国!家,和本省?有关规定按照下【列程序?进行
— (一)土】地所有权人拟—。出让、出租》集体经营性建设【用地的市《、县、自治县人民政!府自然资源和—规划主管《部门应当《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对!拟出:让、出租的集体经营!性建设用地的规【划条件提出》。意见并会同同—级发展改革、生态】环境:等有关主管》部门一并提出—产业准入和生态【环境保护等要求
! (二)!土地所有权人—应当根?据规划?条件、产业准入和生!态环境保护要求等】编制集体《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!。、出租方案在—出让、?出租前不少于十个】工,作日报市《、,县、自?治县人民政》府
— (三》)市、县、自—治县人民政府应当】及时:。组织自然资》源和规?划、发展改革、生态!环境等有关主管部】门对方案《进行研究并》在收到方案》后五个工作日内【。。提出意见认为—集,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!让、出租《。。方案不符合规划【条件或者产业准入和!生态环境保》护要求等的市、县、!自治县人民政—府应当提出》修改意见土地所有权!人应当?按照修改意见—进行修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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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四)—土地所有权人应当依!。据,集,体经营性建设—用地出让、出—租方案以招标、【拍卖、挂牌或者协议!等方式确定土地使用!者双方应当参照国家!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书!面合同并《报市、县、》自治县人民政府自】然资源?和规划主管部门【备案未依法》将规:划,条件、产业准入和生!态环境保护》要求纳入合》同的合同无效;【造成损失的依法【承担民?事责任?
? (五)集!体经营性《建设用地出》让、:出租合同双方应当按!。照合同约定交付土】地和支付价款并【依法缴纳相关税费持!有效合同、价款支付!凭证以及纳》税证明等《向集体?经营性建设用—。地,所在地的不动产登】记机构依法申请办理!。不动产?登记
第【五,十,四条 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?应当依?据国土空间》规,划统筹安《排集:体经营?性建设用地入市的】规模:、布:局和用途等并纳【入土地利用》年度计?划零星分散的存【。量集体经《营性建设用地—依,照有关规《定整治后腾挪出的】建设用地指标可以异!地入市
】 省人民政府】应当:规范集体《经营性建《设用地入市流程完善!入市规则集体经营】性建:设用地使用权出让、!出租的应当》纳入土地超市并进】入政府?公共资源交易—平台进行供应
】 —省人民政《府应当按照公—开透:明、合理平衡—利益的原则》建立土地增值—收益:分,配机制
第】五十五条 》集体经营性建设【。用地使用者应当按照!法律、法规有—关规定和合同—确定的规划条—件、开发期限、【产业:准入以及生态环境】保护要求等》使用土地《
? 第五十六条 【。集体所?有土地使用》权出让、出》租或:者举办企业、—与他人联合举办企业!应当:经本集体经济组【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!分之二?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!。二以上村民代表的】同意并进行村务【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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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五十七条》 投入开发资金【未达到?合同约定标准的集】体所有土地使—用权不得转让、入】股、出租
】 集体—所有:土地使用权转让、入!。。股、出租的必须【签订:合,同,依法办理转移登记】手续:
:。 , 第五十八条 集体!所有土地《使用权出让、出租或!者与他?。人,联合举办企》业的应当依照—合同约定的用—途使用土地转让【、出租后不得改变土!地用途需要改变用途!的应当报请》市、县、自治县人民!政府批准
【 第五十九条 农村!村民一户只能拥有】一处宅?基地每户《用地面积不得—超过一百七十五平方!。米具体标准由市【、县、自治县人民】政,府规定报省人民政府!批准后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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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通过合法】方,式占有宅基地—并建成房《屋但:不,符合前款规定—的可以?探索实行《宅基地有偿》使用有偿使用—费由农村集体经【济组:织收取和使用具体办!法由省人民政—府制:定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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