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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。 第七【章 集体所有—土地使用权市场管】理 ? 第五十一—条 集体《所有土地使用权【出让或者与他人【。联合举办企业用于】农业开发的由农村集!体经济?。组织向市、县—、自:治县人?民政府自然资源和】规划主管部》门提出书《面申请经市、县、自!治县人民《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!。主管部门审查后报】市、县、《自治县人民政府依】法办理?。    【 农村集《。体经济组织利—。用国土空《间规划确《。定的建设用地举办企!。业或者与他人联合】举办企业《的应当持有关批准】文,件,向市、县、自治县人!民,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!主管部门提出—申请由市、》。县、自治县人民政】府批准;其》中涉:及占用农用地—。的应当依法办—理审批手续 【     —。乡(镇)村公共基】础设施、公益事业】。等乡(镇)村—建设需要使用集体所!有土地的经》乡镇人民政府审【核向:市、县?、自治县人民—政府:自,然资源和《规划主管部门提出】申请报请同级人【。民,政府:批准其中涉及农用】地,转为建设用地—的应当按照》规,定权限办理农用【。地转用审批手续 !     集体】所有土地的承包经】。营依照农村土地承包!经营的有关法律、】法规执行 — 第五《十二条 国土空间规!划,。确定为工《业、:商,业等经营性》用,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!体经营性建设—。用地土?地所有权人可以通】过出让、《出租、作价出资【(入股)《等方式交由单—位或者个人使用优先!用于发?展集体所有制经济】和乡村产业》 ?  :   通过出—让等方?式取得的集》。体经营性建设用【地使用权可以转让、!互换:、出资?、赠与或者抵押【但法律、行》政法规另有规定【或者土地所》有权人、土地—使用权人签订的【书面合同另》有约定的除外 】 ,   ?。  农村集体经【济组织可以委托土地!。储备机?构,承担集体《经,营性建设《用地的前《。期开发、管》护和交易等工作【 第五十三】条 土地所》有权人出让、出租】集体经?。营性建设用地—的,应当符合国家和本】省,有关规定按照—下列:程序进?行   【 , (一)土地所有权!。人拟出让、出—。。租集:体经营性建》设用地的《市、县、自治—县人民?政府自然资源—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!根据国土《空间规划对》拟出让、出》租的集体《经营性建设用地【的规划?条件:提出意见并会同【同级发展改革、生】。态环境等有关主管】部门一并《提出产业准》入和:。生态环境保》护等要求 】。    (二—)土地所有权人【应当根据规划—。条件、产业》。准入和生态环境【保护要求《等编制集体经营性建!设用地?出让:、出租?方案在出让、出租】前不少于十》个工作日报市—、,县、:自治县人民》政府:   —  (三)市、县、!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!及,。时组:织自然资源和规划、!发展:改革:、生态环境》等有关主管部门对】方,。案进行研究并—在收到方案》后五个工作日内【提出意见认为集体经!营性建?设用地?出让、出租方案不符!合规划条《件或者产业准入【和生态?环境保?护要求等的市、县】、自治县人》民政府应《当,提出修?改意见土地所有【权人应?。当按照修《改意:见,进,行修改 【    (》四)土地所有—权人应当依据集体】经营性建设用—地出让、出租方案】以招标、拍》卖、挂牌或者协议等!方,式,确定:土地使用者双方【应当参?照国家合同示范【文本签订书面合【同并报市、县、自】治县人民政府自然】资源和规划》主管部门备案未【依法将规划条件、产!业准入和生》态环境保护》要求:纳入合同《的合同无效;造【成损失的依法承【担民事责任 】    《 ,(五)集体经营【性建设用地出让【、出租合同双方【应当按照《合同约定《。交付土?地和支付价款并【依法缴纳相》关税:费持有效合》同、:价款支付《凭证:以及纳税证明等【向集:体经营性建设用【地所在地的不动产】登记机构依》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!记 》第,五十四条 县级以】上人民政府》应当:依据国土空》间,规划统?筹,。安排集体经营性建】。。设用地入市的规【模、布?局和用途《等并纳入土》地利:用年度计划零星分】散的存量集体经【营性建设《。用地依?照有关?规,定整治后腾挪出【的,建设用?地指标可以》异,。地入市   !  省?人民政府《应当规范集体—经营性建设用—地入市流程完善入】市规:则集:体经营性建设用地】使用权出让、出租】的应当纳入土地超市!并进入政府公—共资源交易》平台进?行供应 》 :    省人—民政府应当按照公】开透:明、合理平衡利【益的原则《建立土地增值收益分!配机制 【第五十五条》 集体经《营性建设用地使用】者应当按照》法律、?法规有关规》定和合同《确定的规划条件【、开发期限、产业】准入以及生态环境保!。护要求等使用土地 ! 第五十—六条 集体》所,有土地使用权出【让、出租或者—举办企?。业、与他人联合举办!企业应当经本集体经!济组织成《员的村民《会议三分之二以【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!以上村民代》表的同意《并进行村《务公开 《 : 第五十《七条 投入》。开发资金未》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!集,体所有土地使用【权不:得转让、入股、出】租  —   集《。体,所有土地使用—权转让、入》股、出租《的必须签订合同依】法办理转移登—记手续 》 , 第五十八条— 集体所《有土地?使用权出让、出租或!者与他人联合举办】。企业的应当依照合同!。约定的用途使—用土地转让、出【。租后不得改变土地用!途需要?改变用途的应—当报请市、》县、自治《县人民政府批准 】。 第五十—九条 农村村民一户!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!每户用?地面积不《得超过?一百七十《五平方米具体标准】由市、?县、自治县人民政】府规:定报省人《民政府批准后—执行    【 通过合法方式占】有宅基?地并建成房》屋但不符合前款规定!的,。可以探索实行宅【基地有偿使用有偿】使用:费由农村集体—经济组织收》取,和使用具体办—法由省人《民政府制定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