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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节 》划拨:土地使用权交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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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五条 !划拨土地使用—权报市、县、自治县!人,民政:府批准后可以转让】、,承包、出租、抵【押、作?价出资、授权经营或!者与:。他人联合《举办企?业并办理《土,地,登记手续但依法应当!收回的除外国家【和本省?另有规定的》从其规定
】 《划拨土地使》。用权不得承包用于】非农业建设
!第四十六条 划【拨土地使用权转让】、出租、抵押—或者与他人联—合举办企业的应【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!
《 《。(一)已《依法办理土地—使用权登记手续【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!;
《 (二【)须:征得土地《及地上建筑物等产】权共有人的》同意:
第》四十七条 划拨土】地,使用权转让的由受让!方与:市、县、自治县人】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!划主:管,部,门补签?土,地使用?权出让合同补办土地!使用权?出让手续并按该宗】地经确认的评—估价格?百分之四《十,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!金;划拨土地使用权!出租出?租方应当按经确【认的租金《的百:分之四十向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交纳土!地收益
【 以》。划拨土地使用权【与他人联《合举办企业的—以经评?估确认的土地入股】额依照前款规定【的比例补交土地【使用权?出让金
! 划拨土地使用权!转,让符: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!。以不补交土》地使用?。。权出让金办理转移登!记手续
》。 ? 划《拨土:地使用权人经—市、县、《自治县?人民政府《。。。批准并按经》确认的评估价—格,百分之四十补—交土地使用权—出让金后可以办【理土地使用》权出让手续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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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八条 !。以划拨土地》使,用权设定抵押权的】因债务清偿或—者其他原《因终止抵押关—系时办理注销登记后!可以保留划拨土地】使用权性质;抵【押人债务到期未能】偿还或者在抵押【合同期间宣告解散、!破产依法处分已抵押!的划拨?。土地使?用权的应当从所【得价款中《按经确?认的:评估:价格百分之四十补交!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!抵押权人方可—优先受偿并由—取得土地使用权【的单位或《者个人与市、县、自!治县人民政府—自然资源和》规划主管部》门签订出让合同依】照法定程序报—。请批准
第】四十:九条 国《。。有企业以国有—划拨土地使》用权:作为:出,资条件与他人联【合举办企业、—入,股或者?企业改制、》改组等?涉及国有划拨土地】使,用权转移的应当【拟定国有划拨—土地使用权处置【方案经市、》县,、自:治县人民政府自然资!源和规划主管—部门: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!府批:准并:依照国?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!定办理?审批手续
第五十!条 国有《划拨农用地不得【擅自改变用途用于非!农业建设确需—转为建?设用地的应当依【法办理农用地—。转用审批手续—由市、县、自治县】人民政府收回国有】。土地使用权并—按,规定供?应土:地省人民政府对【农垦国有《划,拨农用地转为建设用!地另:有规定?的,适用:。其规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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