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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节 ?划拨土地使》用权交易 【 第:四十五条 》划拨土地使用权报】市、县、自治县人】民政府?批准后可《以转让、承》包、出租、》抵押、作价出资、授!权,经营或者《与他人联合》举办:企业并办理土地【登记手续但依法应】当,收回:的,除外:国家:和本省另有规定的】从其规定 【     》划拨:土地使用权不得承】包用于?非,农,业建设 — 第四十六条 【划拨土地《使用权转让、出租、!抵押或?者,与他人联合》。举办企业的》应当同时《具备:下列条件《  》   (一》。。)已依?法办理土地使用权】登记手续《取得不动产权属【证书;   !  (二)须—征得土地《及地上建筑》物,等产:权共有人的同意 】 第《四十七条 划拨土地!使用权转让的—由受让方与市、县、!。自治:县人民?政府自然资源和规】划主:管部门补签土—地使用权《出,让,合同:补办土地使用权出】让手续并按》该宗地经确认的【评估价格百分之四】十补交土地使用权】出让金;划拨土【地使:用权出租出租方【应当按经《确认的租金的百分之!四十向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交纳土地收益】 《  :。  :以划拨土地使用权】与他人联合举办企】业,的以:经,。评估确认的土地入】股额依照《前款:规,定的:比例补交土地—使用权出让金 】  ?   划拨土地使】用权转让符合划【拨用地?目录的可以》。。不补交土地使—用权出让金办理【转移:登记手续 》    — 划拨土地使—用权人经《市、县、自治县【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经!确,认的评估价格百分】。之四十补交土地使】用权出让金后可以办!理土地使用权出让】手续 —。第四十八条 以划拨!。土地使用权设定【抵押权的因债—务清:偿或者其他原—因终止抵押关—系时办理注》销登记后可》以保留划拨土地使用!权,性,质;:抵押人债务》到期未能偿还或者在!抵押:合同期间宣告解散、!破产依法处分—已,抵押的划拨》土地使用权的—应当从所得》价款中按经》确认的评估》价,格百分之四》。十补:交,土地使用权出让金】后抵押权人方可优】先受偿并由》取,得土地使用权的【单位或?者个人与《市、:县、自?治县人?。民政府自然资—。。源和规划主管—部门签?订出让合同》依照法定程序报【请批准 — 第四十九条 国有!企业以国有划拨土】地使用权作为出资】条件与?他人联合举办企【。业、入?股或者?企业改制、》改组:等涉及国《有划拨土地使用【权转移的应当—拟定国?有划拨?土地使用权处置【方,案经市、县》、自治县人民政府自!然资源和规》划,主管部门《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!府批准并依》照国:。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!定办理审批手—续 第五》十条 国有划拨农】用,地不得擅自》改变用途用于非农】业建设?确需转?为建:设用地的应当依法办!理农用地转》用审批手续由市、】县,、自治?县人民政府收回国有!土地使用权并按规】。定供应土地省人民政!府对农垦国有—划拨农?用地:转为建设用地—另有规?定的适用其》规定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