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, 第二节》 国有土《地,使,用权交易
【
第四十二条 以出!。让方式取《得的土地使用权【可以:依,。。法转:让、入?股、出租《、抵:押、继承
》
《 以租赁—方式:取得的?承租:土地使用《权在土地使用者按规!定支付租金并完【成开:发建:设后经市、县—、自治县人民—政府自然资源和规】划主管部《门同意?或者根据《租赁合同约定可【以出租、转让—或者依法抵押
【
【国,有土地承包》后,可以依法转》让、转?包、入股《或,者,抵,押,
:。 ,。 国有【土地使用权转让【、出租、转包、入股!、抵:押的:当事人应当签—订合:同转让、出租、转包!、入股、抵押合【同不得违反出让【、租赁、承包合【。同的约定《土地使用权转让【价格明显低于—市场价格的市—、县、自治》县人民政府有—优先购买权
—
《 地《上建筑物、其他附着!物与土地《使用权应当同—时出让、转让、抵押!地上建筑物、其他】附着物?转让需办理产权【转移登记手续—的,。必须持有该》建筑物、《附着物所涉及的【土地使用权和—其他产权证书—
《第四十三《条 有下《列,情形之一土》地,使用权不得转让【、出租?
】(一:。)未持?有合法不动》产权属证书》及其他产权证—书的;
》 《 (二)未—依照土地使用—权出让合同约定的】期限:和条:件投资?开发的?;
? 《 (?三)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依法【决定:收回的;
》
— ,。(,。四):土地使用权》有争议的;
! : ,。 (五)未征得土】地使用权共有—人同意的;
【 (六)!司,。法机关和行》政机关依法》裁,定、决定查封或【。者以其他形式限【制土地?使用:权,。转让、出租的;
】。
【(,七)法律、法—规规定禁止》转让、出租的—其他情?形
:
第四十四》条 国?有土地使用》权转:让、抵押、入股或者!企业改制、改组【等涉及?国有土地使用权【转,移的当事《人应当委托土—地评估机构对—土地使?用权价?格进行?。评估:土,地估价报告应当【报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自《然资源和规划—主管部门备案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