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第二节 国—有土:地使:用权交易
】第四十二《条 :以出让方式取—得的土地使用—权可以依法转—让、:入股:、出租?。、抵押、继》。承
】 以租赁方式—取得的承《租土:地,。使用权在土地使用】者按规定《支付:租,金并完成开》发建设后经市、县、!自治县人民》政府自然资》源和规划《。主管:部门同意或者根【据租赁合《。同约定可《以出租?。、转让?。或者依法抵押—
? ?。 :国有土?地承包后可以依法转!让、转?包、入股或者—抵押
?
— 国:有土地?使用权转让、—出租、转包》、入股、抵押的【当事人应当签订合】。同转让、出租、【转包、入股、抵押】合同不?。得,违,反出:让、租赁、承包合同!的约定土地》使用权转让》价格明显《低于市场价格—的市、县《、自治县人》民,政,府有优先购》买权
— 地》上建筑?物、其他附着物与土!地使用权应当同时】出让、转让》、抵押地上》建筑物、其他附着】物转:让需办理产权转移】登记手续的必须【持有该建筑物、附】。着物所涉及的土地使!用权和?其他产权证书—
? 第四?十三条 《有下列情形之一【土地使用权》不得:转,让、出租
】 : (一)未持【有合法不《动产权属证书及其】。他产权证书的;
】。。
, , (二)】未,依照土地《。使用权出让合同约】定的:期限和条件投资【开发:的;
】 (?三)县级《以,上人民政府》依法决定收回—。的;
!。 (:四)土地使用—权有争议《的;
! (五)《未征得?土地使用权》共有人同意的;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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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六)司法机【关和行?政机关依法裁定【、决定查封或—者以其他形式—限制土地使用权转】让,、,出,租的;?
《 :。 (?七)法?律、法规规定禁止】转让、?出,租的:其他情形
第【四十四条 国有土】地,使用权转让、抵押】、入股或者企业改】制、改?组等涉及国有土【地使:用权转?移的当事人应当委】托土地评估机构对土!地使:用权价格进行评估】土,。地估价报《告应当报县》级以上人民政—府自然资源和规划】主管部门《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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