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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六章 》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!管理 《 第一节》 ,国有土地供应— 第二十【六条 国有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!、划拨?、租赁?应当以宗地为—单位坚?。持,以项:目带土地的原则且符!合下列条件 !    (一—)符合省和市、【县、自治县国土空间!规划以及《土地利用年》度计划;《。   —  (二)》土地权属清晰—;     !(三)?没有法律纠》纷; 》   ? , (四)土地征收补!偿安置落实到位; !。  《   (五)—出让:、划拨的国有土地地!块,。位置、?使用性质、容—积,。。率、绿地率》、建筑密度等规划条!。。件明确; 》     (】六)符合相应—的,土壤环境《质量要求; !    《(七)具备》动,工,开发所必须》的其他基本条—件   【  国有建设用【地使:用权:。出让:和,租赁的最高》年限:依照国?家有关规定执行 】 第二十七【条 国?有,土地使用权出让、】划拨、租赁用于非】农业建设的》由市、县《。。、自:治县人民政》府批准   !  国有《土地使用《权出让用于种植业】、林业、《。畜牧业、渔业生产的!由,市,、县、自治县人民】政府批准但依—法应当?由国务院批准—的除外  】   建设项目施工!和地质勘查需要临】。时使用?国有土地或者农【民集体所有》土地的由市、县【、,。自治县人民政府自然!资源和规划主管【部门:批,准 》。    国有—。土地不得《承包用于《非,农业建设国有土【地使用权承包用于】种植业、林业、【畜,牧业、渔业生产【。的由市、县、—自,治县: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所!。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!用的农用地》承包依照农村土地承!包有关法律、法规执!行 第—二十八条《 省人民政府—自然资?源和规划主管部【门应当会同有关主】管部门按照节约集】约用地?的原则在满》。足功: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!下区别?。产业和项《目功能确定和调【整,各类项目建设用地标!准报省人《。。民,政府批准后公布执】行 》    市、—县、自治县人民政府!应当根据各类—项目建设用地标准】。进行用地审批 】 第二十九条【 市、县、自—治,县人民政府自—然资源?和规:划主管?部,门根据本地区国【民经济?和社会发展计划产业!政策省和《市、:县,、自治县《国,土空:。间规划、土地利用】年度:计划和土地市场状】。况,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!供应计划报经本级人!民政府批准》后在省人民政—府,自然资源和规—划主管部门指定的】媒,介上公布  !   ?需要使用土地—的单:位和个人可》以在公布的时限【内向市、县、自【治县人民政府—自然:资源和?。规划:主,管,部门提出意向—用地申请 第!三十条 市、—。县、自治县》人民政府自然—资源和规划》。主管部门应当按照】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应!计划会同有关部【门拟定土地》供应:方案报本级人—民政府批准后组织】实施 》  :   土《地供应方案应当包括!拟,。。出让、租赁》地块的具体位置、】界址、用途、面积、!年限、?土地使用条》件、规?划设计条件》、供地方式、供地】时间等 第】三十一条 国有土】。地使用权出让、【租赁:、承包的应》当纳入土地超市并进!。。入,政府公共资源—交易平台进行供应】  》   工业、—商业、旅游》。、娱乐和商》。品住宅等经营性用】地以及同一地—。块有两个以》上意: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!招,标、拍卖、》挂牌等?公开竞价方式出让】国,家对:海,南自:由贸易港《土地出让方式另有规!定,的从其规定 !    以》招标、拍《卖、挂牌《等公:开竞价方式》出让:、租赁、《承包国有土地使【用权的应当》在,省人民政府》自然资源和规划主】管部门?指定的媒介上发布】公告公布拟出让【、租赁、《承包地块的》基本情况和招标、】拍卖、挂牌等公开】竞价:的时间、地》。点 第—三十二条 市—、县:、,自治县人民政府可】以采取弹性年期、】先租后让、租让结合!、招挂?结合等?方式供应土地— 《    市》、县、自《。治县人民政府—供应混合用》地,可以按照主导用途】对,应的用地性》质实行?差别化的方式供应土!。地 》    市》、县:、自治县《人民政府对产业【链关键环节、—核心项目涉》。及的多宗土地可以实!行整体?供应 《     土【地供应的具体办【。法由省人《民政府?另行制定 — 第三十三条【 ,实行基准地价、【标定地价和国有土】地供应?最低价标准公示【制度市?、县、自治县各【类用地的基准地价】。、标定地价和国【有土地供应最低价标!。。准由市、县、自【治县人民政府组【织测算经省》人民政府自然—资源和规划》主管部门审》核并报?省人:民政府批准后由【省人民政府公布【执行并定期》调整 》 ,。   ? 出让、租赁、承】包土地使《用权的价格不—得低于公《布的国有土》地供应最低价标【准, , , ,     出让【、租赁、承包土地使!用权应当委托有【资质的土地评估机】构对土地使用—权价格进行评估土】地,估价报告应当报省】人民政?府自然资源和规【。划,主管部?门备案未经价格评】估、备案的土地使】用权:不得出让、》租赁、承《包     !以招标?、拍卖、挂牌等公】开竞价方式》出让、?租赁、?。承包土地使用—权,的底价或者》以协议方式》出让、?租赁、承包》土地使用权》的价格由《市、县、自》治县人民政府自然】资源和规划主—管部门根据》土地估?。价结果和产业政策等!因素确定《   —  出让、租赁、】承包土?地使:用权的结果应—。当在省人民政府自】然资源和规划—主管:部,门指定的媒介—上公:布 第三十】四条 ?国有:建设用地土》地使用?权受让人、承租人】。从出让、租赁—合同约定的》动工开?发之日起满两年未完!成,项目投资总》额百分之二十五【的由市、县、自治】。县,人民政府无偿—收,回土地使《用权但因政府原因或!者不可抗力等其他】法,定原因造成土—。地,闲置的?除外 》 第三?十五条 非农业建设!闲置:土,地按下列标准征收】土地闲?置费但因政》府,原因或者不》。可抗:力等其他法》。定原因?造成土地闲置的除】外 ?     (一】),以出让方式取得【土地使用权超过出】让,合同约定的动工【开发日期《满一年未满》。两年:不动:工开发的以及已动工!开,发但开发建》设用地面积》占应:动工开发《建设用地《总面积?不足三分之一—。或者已投资额占总】投资额?不足:百,分之二十五中—止开发建《设,满一年的《按土地使用》权出让金《百分之二十征—。收;   】  (二)以租赁】方式取得土地使用】权超过租《赁合同约定》的动工?开发日期满》一年未满两》年不动工开发—。的按当年的》租,金百分之二十—至百分之五十征收;!     (!三)已经办》。。理征地划拨》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!设项:目占:。用耕地一年以上未】动工开发建》设的按该地块—标定地价的》百分:之五至?百,分之二十《征收   】  以出让》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!地使用?权超过出让合同【约定的竣工日—期一年未竣工的按】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!置,土地处置的有关规】定,征收土?地闲置费 【 第三十六条 【国,有土地使用》权出让、租赁—期限届满《除住宅建设》用地使用《权自动续期》外其他国有土地使】用权需要续期的【土地使用者应当【在期满前一》年提出申请经批准】。后重新签订出让、】租赁合同按规定的】地价标准支付土地】使用:权出:让金、租金》土地使用者》未申请续期或者【虽申请续期》但依法未获批准【的土地使用权—由市:、县、自治县人民】政,府,无偿收回《 , ,     国有土!地使:用,权受让人《、,承租人对原受让、】租赁的土地使用【权享有优先受让【、租赁权 【     承包期限!。届满承包人对原【承,包的土地享有优先】承包权承包合同到期!后未续期的由—发包方收回承包土地!地,上附:着物按承包》合同约定处理没有】约定的归发包方所】有,。国家所有依》法由农民集体使【。用的:农用地的承包—期限:届满依照《农村土地《承包的有关法—律、法规执行— 第》三十七条 》土地使用权受让人、!承租人应《当按照合同约—。定的用途使》用土地;《需要改变用途的【必须经市、县—、自治县人民政【府自然资源和规划】主管部门同》意后报市、县、【自治:县人:民政:府批准市、县、自治!县,人民政府批准—改变:土,。。地用途的应当符合】国家和本《省的有关规定并【在批准后报》。省人民政府》自然资源和》规划主管部》门,备案同时予》以公:示 ? 第三十八—条 土地《使用权人《应当:按照土地出让合同或!者用地批《。准文件规定》的条:件进行土地开发【利,用不得?擅自改变容积率;确!需改变的《应当依法报经市、县!、自治县《人民:。政府批?准市、县《、自治县人》民政府批准改变土】地容积率的应—当符:合国家?。和本省的《有关:规,定,并在批准后报—。省人民政《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主!管部门备案》同时予以公示 】    》 经批准调整容积率!的土地使用权—人应当与自然资源】和,规划主管《部门签订变更协议】或,者重:新签订?土地使用权》出让合同并依—法补缴土地》。使用权?出,让,金 第三十】九条 鼓励合理利】用地下空间统筹地】上地下开发利用促】进城:镇土地复合利用、】立体利用、综合利用!     开!发利用地下空间应】当符合?国,。土,空间规划要求依法】。取得地下空间建设】用,地使用权使用权的取!得方:式和使?用年限参照》建设用?。。地使用权《相关规定执行 !     地下空间!建设用地《使用权和地下建(】构)筑物应当—。依据不动产登记【的法律、法》规规定依法登记 ! 第四十条—。 建设使用土地【应当优先开发利用空!闲、:。废弃、闲置和—低效利用的土地 】 :。     鼓—。励,社会资金参》与城镇低《效用地、废弃地【再开发和《利,。用鼓励土地使用【者自行开发或—者合作开发》 第四十【一条 经省人民【政府批?准可:以将不符合省和市、!县、自治县》国,土,空间规?划或者零《星分散的国》有存:量建:设用地与规划为建设!用,地,的农用地进行—置,换   【  按照省和—。市、县、自治县以及!乡镇国土《空间规?划的要求农村住宅】向中心?村和集镇集中或者乡!。镇,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!确需占用永久—基本农田以外的土】地的:。经市、?县、自治县人民政府!批准可以与》腾出来的旧址土地进!行,置,换   【 , 自然保护地体【系建:设、饮用水》水源保护区管理需要!使用移?民迁出所《腾挪的建设用—地的可?以在自愿《有偿并落实拆迁补偿!安置的基础上以国有!安置用地与所腾挪的!集体建设用》地进行等价置换依】照有关?。规定办理《审批手续 —    土》地,。置换的?具体办法由省人【民政府制定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