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五】章 犬?只经营?与收容 第三!十二条 从事犬【只,。养,殖、销售、》诊疗:、美容、寄养、训】练等:经,营活动的应当—遵守下列规定 】  ?。   (一》)符合法律、法规】规定的?动物防疫条》件和环保要求依法】办理市场主体登记】、检疫?等有关手续;—  》   (二)有笼养!或者圈?养设施防止犬—只伤人?、扰民?、影响环境》卫生; 《 :  :   (三)不【。得占用道路、—。桥梁:、人行天桥、—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!;   【  (四)不—得设置在居民—住宅:内;    ! (五?)从事犬只养殖【、销售的《应当按照第十—。九,条规定的时》限为:。犬只接种《。狂犬病?疫苗:并,建立包括犬只—产地、品种》、,数量、饲养者、检】疫证明?编号、购买人、购】销日期等事项的档】案确保?。犬只:信息可追《溯; 《    》 (六)法律、【法规规定的》。其他:要求 第【三十三?条 举办犬只—展览、演出、—比赛等活动》的应:当附有检疫证明【并采:取安全?防护措施组织者应当!。在举:办活:。动前:七日内向活动举办】地,。的区城市《管理部门报告— 第三十【四条: 市人?。民政府应当设立犬只!收容留检所由市【城,市,管理部门负责—监督管理 》     犬】只收容留检所—。用于:接收:、检疫和分类处理走!失、被遗弃》、被没收《。的犬只?、无主?犬只以及养犬—人送交的犬只 !     单位和个!人发现遗弃犬、无】主,犬的可以向城市管】理部:门,报告 —第三十五《条 犬只收容—留,检所应?当建立犬《只收容留《检档案记录犬只品种!、收容时间》、去向等信息—对收容犬只的身份】识,别信息进行》查验可以查明—养犬人身份信息【的,通知养犬《人七:。日内领回逾期未【领回视?为遗:弃;不能查明—养犬人身份信息的视!。为无主?犬,只 :  《  : 被收容的无主犬】只经检疫合格并适合!被领养的可以由符合!。登记条件的养犬人领!养,领,养犬只的《应当依法办理—养犬登记 【 第三十六条 鼓】励和支持依法登记的!。涉犬行业协会、动】物,保护:组织等社会组织【和志愿者依法开展犬!只救:助、文明养犬宣【传等活动《 第三十七条! 个人留养被救【助犬只的《应当依法办理养犬】登记 《    救助、收】容的犬只不得—。。用于营?利,活动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