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【四章 养犬行—为规范 第】二十四条 养—犬人:应当遵守下列规【定    】 (一)携犬—出户:的为犬只佩戴犬牌并!使,用不:超,过,1.5米长度的束】。犬绳(链)》牵领;   !  (二)携犬出户!的主动避让他人; ! ?    (三)携】犬,乘,。坐电梯或者上下楼】梯时采取为犬只佩】戴,。嘴(脖)套、怀抱犬!只或者?将犬:只装入犬笼、犬袋】等安全措施;— ?  :   (四》)即时清除犬粪【并投放至其他垃圾收!集容:器,或者犬粪专用收集】容器; 》  ?   (五)携犬乘!坐出租汽车的事先征!得驾驶员和》。同乘人员同》。意; —。    《(六)犬吠影响他人!的采取有《效措施予以制止; !  《   (七)—饲养的母犬》繁殖幼?犬的在幼犬出生三】个月内将超出饲【养数量的犬》只转:让符合养犬登—记条件的人饲养、迁!出或者?送交犬只《收容留检所; 】     —(八)放弃》饲养犬只的将犬只】转让符合养犬登记条!件的人饲养、迁【出或者送交犬只收】容留检所;》 :     (九】)法:律,、法:规规定的其他要【求 》第二十五条 禁止下!列养犬?行为:    【 (一)放任、驱】使,犬只恐吓《、伤害他人; 【     (】二,)由无民事行—为能力?人或者限《制民:事行:为能力人单独—。牵领犬只;》。 :     (三)!使用伸缩犬》绳携犬出户; 【 ,     —(,四)携犬乘坐除出租!汽车以外的公—共交通工具;— 《    《。。(,五)占用建》筑物共有部分等公共!区域饲?养,犬只; 》  ?   (《六)遗弃犬只; 】    — (七)法律—、法规?禁止的其《他行为 《 ?。第,二十:六条 禁止》携犬:进入下列场》所  —   (《一)党政机》关,。、事业单位等办【公场:所;  【 ,  (二《)学校、幼儿园【和医院等教》育医:疗场:所; —   ? (三?)博物馆、展览馆】。、美术馆、图书【馆、科技馆、影剧】院,和体育场馆等文化体!。育场所; 【  :   (四)—青少年宫、》妇女儿童活动—中心、老《年活:动中心、工人文化宫!等活动场所; 】    》 (五)烈》士,陵园、?革命:。教育基地等场所【。;  —   (六)法【律,、法规规定的其他场!所 第二【十,七条: 下列场所除专【门为犬只提供—服务或者开设专门】的犬只?服务区域《外禁止携《犬进入 —    《 (一)集》贸市场、《商场、?宾馆和餐厅等经营】。场所; 【 ,   (二)—候车:室、候机室等场所】;   【  (三)法律【、法规规定的其【他场所 《。 , 第二十八条 】犬只:禁入场所的管理【者或:者经营者《应当在入口处设【置,。明,显的禁止《携犬进入标识对携】。犬人进行劝阻—;携犬人不听从劝】阻的管理《者或者?经营者应当向公安】。机关报告 》 第二十九条】 重大节日或者举】办,大型活动期间市【、区人?民政府或《。者经其授权的部门】可,。以划定?临时禁止《携犬:进入的区域》提前予以公告并【设置犬只《禁,入标识 【第三十条《。 犬只伤害他人【的养犬?人应当?立即将伤者送—至医疗机构》诊治并在二十四小】时,。内将伤?人犬只?送至农?业农村部门公布的机!构进行狂犬病—抗体检测不得隐匿、!转移:犬只: 第三十一—条 鼓励养》犬人投保《犬只责任险对饲【养的犬?只实行绝育措施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