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】章 :监,。察委员会、人—民法院和人民—检察:院
第二十】四,。条 自治州监察【委员会是自治州地】方国家监察机—关依法独立》。行使监察权不—受行政机关、社会团!体和个人《的干涉
》 自治州!监察委员会》。由自:治州人民代表大会】产生:对自治州人民代【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!会和吉林《省监察委员会负责】。。并接:受其:监督
】 自治州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员会听取和审议【自治州监察》委员会专项工作报】。告组织执《法检查
【第二十五条 自治】州设:立,中级人民法院和【人民:。。检察院?依法独立行使—审判:权和检?察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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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自治州中级人【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!向自治?州人民代表大会【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!自治州人民检察【院并对吉林省人【民检察院负责
! , 自治州中级!人民法院《的审判工作受—最高人民法院和【。吉,林省高级人民法院】监督自?治州人民检察—院的工作《受最高人《民检察院和吉林【省,。人民检察院领—导
》 《自治州中级人民法】院、人民《检察院中应》当有朝鲜《族公民担任院长、】检察长或者副院长】、副检察长
】 ,第二十六条 自【治州监察委员会主任!、中级人《民法院院长和人民】检察院检察长由自治!州人民?代表大会选举和【罢免每届任期与【自治州人民代表【大会:的每届任期相—同,选出或者《。罢免自治州人民检察!院检察长须》报经:吉林省人民检—察院检察长提请吉】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!务委员会批准
! 自—治州监察委员会副主!任、委员中级—人民:法院副院《长、庭长、副庭长】、审判?委员会委《员、审判员人民【检,察院副检察》长、检察委员会【委员、检察》员由:自治:州人民?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会任免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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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【。条 自治《州保障各民族公【。民使用?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!诉讼的权利
【 《。自,治,州人民法院和人民检!察院应当使用国家通!用语:言,文字或者朝鲜语言文!字审理和检察案【件对于不通》晓国家通用》语言文字《或者朝?鲜语言?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!。。当为他们《翻译法律文书应当】根据实际需要使用】国家通用语言文【字,或者朝鲜语言文【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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