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三章:。 清扫、分类【、投: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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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村!(居)民委》。员会负责本村(【。社区)范围内生活垃!圾的:清扫、分类、投放根!据实际?情况合理配置保洁员!。建立清扫保洁—和日常巡查制度
! , , 村(居)民!委员会?可以依法组织—村(:居)民制定村规【民约(居《民,公约)?对生活垃圾清—扫责任、源头减【量、分类投放—。以及奖惩措施等【作出规定
— 第十六条 】农,村生活垃圾清扫【保洁和分类投放实行!责任人?制度责任人》按照下列规定确定】
: —(一)?村(居)民的住房和!宅基:地村(居《)民为责任人—。;
:
【(二)?村(居)民住宅【小区:实行物业管理的【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!人;未?实行物业《管理的村(》居)民委员会为责】任人;
【 : (三《)农村发包的土地、!水域承?包方为责任人;土】地经营权《、水:域养殖权流》转的受让方为责【任人:;
【 (四)》村(社区)内—的广场?、绿地等公共—场所村(居)—民委:员会:为责任人《。;
》 : (?。五)村?(社区?)内的道路》、河流、水渠等公】共区域实际管理者】为责任人;
【 ? ?(六)村(》社区)内的单位【办公、生产》、经营场所单位为】责任人;
—。 , (七【),农,村节:庆、文体、喜庆、丧!。葬等活动场所活【动,组织者为责任人
!。 :。 ,。 按照前款规】定不:能确定责任人的由所!。在地乡(镇)人民政!。府、街道办》事处确定;跨行政区!域的由共《同的上一级人—。民政府环境卫生主】管部门?。确定
第十】七条 农村生【活垃圾可以按照易】。腐(:厨,余)垃圾、可回【收物、有害垃圾、】其他垃圾《。进行分类《。
— :市环境卫生》主管部门应当根【据本地实际制—定和发布农村—生,活垃圾?分类指导目录—并适时予以》调整
》 第十八条 【村(社区)内—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!法承担农村》生活垃圾产生者【责任履行生活—垃圾源头《减量:。和分类投放义—务
【 :农村:生,活,垃圾除按照有关【规定进行源头减量处!理外应?当分类投放至指定的!收集容器或者交【由保洁员、收集单位!收集
— 鼓励通过积!分兑奖、《星级评?定等形式《促进村(社区)【内的单位和个人开展!农村生?活垃圾减量处理【。和分类?投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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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第十九《条 ?对农村生活垃—圾投放不符合分类要!求,的村(居)民委员会!应当要求投放人改】正;拒?不改正?的向所在地乡(镇】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!事处或?者环境卫生》主管部门报》告
第二十】条 : 禁止随意倾倒、抛!撒、堆放或者—焚烧农村生活垃【圾
第—。二十一条 —禁止将工业》固体:废物、?建筑垃圾、农业固体!废物、危险》废物、病死动物等】混入农?村生活垃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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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禁止违法从城】。。镇向农村转移固【体废物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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