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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第三章 《 清扫、分类—、投放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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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五条? 村(《居)民委员会—负责本村(社区)范!围内生活《垃圾的清《扫、分?类、投放根据—实,际情况?合理配置保洁员【建立清扫保洁—。和日常?巡查制度
— —村(居)民委—员会可以依法组【织村:(居)民制定—村规民约(》居民公约)对生活垃!圾清扫责任》。、,源头减?量,。、分类投放以及奖】惩措施等作出规定】
? 第十六条 农村!生活垃圾清扫—保洁和分类投—。放实:行责:任人制度责任人【按照:下,列,规定:。确定
! (一)《村(居)民的住房和!宅基:地村(居)民—为责任人;
】 》(二)村(居)民】住宅小区实行物业】管,理的物业《服务企业为责任人;!未实行物《业管理的村(居)】民委员会为》责任人;
【。 : : (三)农村发包】的土地?、水域承包方为责任!人;土地经营权【、水域养殖权流转的!受让方为《责任人?;
《 ? (四)村(社】区)内的广》。场、绿地《等公共?场所村(居)民委】员会为责任》人;
— , , (五《),村(:社区)内的道路、河!流、水渠《等公共区域实际管】理,者为责任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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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六?)村(社区)内【的单位办公、生产、!经,营场所单位为责任人!;
】 (七?)农村节庆、文【。体、喜庆、丧—。葬等活动场所活动】组织者?为责任人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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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。 按》照前款规定》不能确?定责任人的由所在】地乡(镇)》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!处确定;跨行政【区,域的由共同的—上一级?人民政府《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确!定
第十【七条 农村—生活垃圾可以—按,照易腐(厨》余)垃圾、可回收物!、有害垃《。圾、其他垃》。圾,进行分类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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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市环境【。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!据,本地实际制定和【发,布农:。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!目录并适时予以调整!
? ,第,十八条 村(【社区)内的单位【和个人应《当依法承担》农村生活垃圾—产生:者责:任履行生活垃—圾源头?减量和分类投—。放义务
】。 农《村生活垃圾》除按照有《关规定进行源头减】量处理外应当分【类投放?至指定的收集容【器或者交由保—洁员、收《集单位收集》
? : : 鼓励通过积—分兑奖?、星级评定》等,形式促进村(—社区)内的》单位:和个人开展农村生】活垃圾减量处理和】分类:投放
第【十九条 对农村生!活垃圾?投放不符合分类要求!。的村(居《)民委员《会应当要《求投放人改正;拒不!改正:的向所在地乡(【镇)人民政府、【街道办事处或者【环境卫生主管—部,门,报告
第二十!条 禁《止随意倾倒》、抛撒?、堆:。放或者?焚烧农村《生活垃圾
— 第二十一条 】 ,禁,。止将工业《固体废物、建—筑,垃圾、农业固—体废:物、危险废物、【病死动物等混入农村!生活垃?圾
《 禁止违—法从:。。城镇向农《村转移固体废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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