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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章 清】扫、分类、投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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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— 村(居》)民:委员会负责》本,。村(:社区:),范围:内生活垃圾的—清扫、?分类、投放根据实际!情,况合理配置保洁员建!立清扫保《。洁和日常巡查—。制度
】 村(居)民委】。员会可以依法—组织村?(居)民制定村规民!。约(居民公约—)对生活垃圾清扫责!。任、:源头减?量、:分类投放《以及奖?惩措施?等作出规定
】 第十六条 — 农村生活》。。垃圾清扫保洁和分类!投放实行责任人【制度责任人按照下列!规定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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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)村(居)!民的住房和宅—基地村(居)民为责!任人:;
【。 (二《),。。村(居)民》住宅小区实行物业】管理的物业服务企】业为责任人;—未,实行物业《管理的?村(:居)民委员会为责】任人;
】 ?(三)农村发包的土!地、水域承》包方为责任人;土】。地经营权、水域养】殖权流转《的受让方为责—。任人;
! , ,。(四)村(社区【。)内的广《场、绿地等公—共场所村(居—)民委?员会:为责任人;
! , (《五)村?(社区)内的道路】、河流、水渠等公共!区域实际管理者【为责任人;
! (六)村(!社区)内的单—位办公、生产—、经营场所》。单位为责任人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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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七】)农村节庆》、文体、喜庆、丧】。。葬等活动场所活动组!织者为?责任人
】。 按照》前款规定不能—确定责任人的由【所在地乡(镇—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!事处确定;跨—行政区域的由共同的!上,一级人民《政府:。环,境,卫生主管部》门确定
— 第十七《条 ?农村生活垃》。圾可以?按照易腐(》厨余)垃圾、可回收!物、有害《垃圾、其他》垃圾进行《分类
《 —市,。环境卫?生主管?部门应当《根,据本地实际制—定和发?布农村?生活垃圾分类指导】目录并适时予以调整!
第十—八条 《村(社区)内的【。单位和个人》应当依法承担农【。。村生活垃圾产生【。者,责任履行生活—垃圾源头减量和【分类投?放义:务
》 农》村生活垃圾除—按照:有,关,规定进行《源头减量处理外应当!分类投放至指定的】。收,集容器或者交由保】洁员、收集单—。位收集
》 , ? 鼓励通》过积分?兑奖、星级评定等形!式促进村(》社区)内的》单位和个《人开展农《村生活垃圾减—量处理和分》类投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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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【 对农村生—活垃圾投放不符合分!类要求的《村(居)民》。委,员会应当要》。求投放人改正;【。拒不改正的向所【在地乡(镇)人民】政,府、街道办》事处或者环境卫生主!管部门报告
!第二十?条 禁止随意倾】倒、抛撒《。、堆:放或者焚烧农村生】活垃圾
第】。二十一条《 禁止《将工业固体废物【、建筑垃圾、农业固!体,废,物、危险废》物、病死动物—等混入农村生活【垃圾
【 禁:止违法从城镇向农】村转移固体废—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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