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第三章 规定!动物疫病的预防【
第十—六条 畜牧兽医主管!部门负责《组织实施动物—疫病强?制免疫计划》并对饲?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!履行强制免疫义务的!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】
》 未列入强制免!疫计划?的,。畜,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!。根据危害程度制【。。定免疫计划报本【级人:民政府批准后—组织实施《
》 饲养动—物的单位和个人应】当依法履行规—定动物疫病的强制免!疫义务任《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拒绝、?阻碍免疫《
》。 乡(镇)人民!政府、街《道,办事处组织本辖区饲!养动物的《单位和个人做好强】制免疫协助做好监督!检查;居(村)【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!关工作?
,
— 动物疫病预—防控制机构应当对强!制,和,计划免疫效》果进行监测免疫质】量未达到国家规【定标准的实施补充免!疫或者强化免疫【实施补充免疫接种】后,仍不符合免疫质量】要求的有关单位和】个人应当《按照:国家有关规定处理
!
第《十七条 市—、县(市)区—人民政府应当建立】动物疫病监测—。网络:加强动物疫》病监测
】 畜牧兽医、】野生动物保》护,主管部门应当定期】交流预警《信息紧急情况—。及时通?。报
:
【市畜牧兽医主管部】门应当?加强与?海关部门《的工作联络定期【交流预警信息—紧急情?况,及时:通报:。。
》 市畜牧兽医主!管部门?应当根?据国家及省动物【疫病:。监测与流行》病学调查计划和【要求结合本市—实际:制定本市规定动【物疫病?监测与流行》。病学:调,查,方案县(市》)区畜牧兽医主管】部门:应当根据市》动,。物疫病?监,测,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!制定本辖区的规【。定动:物疫病监测》计划和流行病学调】查方案
》 —动物疫病预防控制】机,构应当?按照:。。国家规定对规—定动物疫病的发生、!流,行,等情况进行》监,测,从事动物饲》。。养,、屠宰、经营、【隔,离、运输以及动【物产品生产、经营、!加工、贮藏、无害】化处:。理等活动的》单,。位和个人应当配合】动物疫病预防—控制机?构开展的监测—活动不得拒绝或者阻!碍
第十【八条 动物饲养场、!动物:隔,离场所、动物屠【宰加工场所、动物】和动物产品》无害化处理场所应】当符合国家》有关动物防疫—条件规定由其开办单!位或者个人向畜牧兽!医主管部门提出【。申请并取得动物防疫!条件合?格证
—。 , 动物饲养场】、动物隔离场—所、动物屠宰加【工场所、动物—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!理场所开办的单位】或者个?人应当在每年1【月底前将上一年的动!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!疫制度执行情况【向发:证机关报告
【 《 经营动物—、动物?产品:的集:贸市场应当具备国家!规定:的动物?防疫:条件并?接,受畜牧?兽医主管部门的监】督检:查 :
》 , 市、县(—市,)区人民政》府应:当根据本地情况决】定在:城市特定区域禁止家!畜家:禽活:体交:易
《 ,第十九条 》 动物饲养、屠宰】、经营、隔离以【及动物?产,品生产、经》营,、加工、贮藏等【有关场所实行消【。毒制度
【 动物交易】市场应当在休市后】立即进行清理—消毒;?动物屠宰加》工场所?、,动物产品加工—场,应当:每日进行清空消毒】;动物?产品冷藏场所—应当每月清空—消毒一次冷》冻场所应当每—六个月至《少清空?。。消毒一次并做好【记录以备监督检【查与:追溯
—第二十条《 动物《饲养场、养殖小区应!当按照有关规—定建立动物疫病【免,疫档案落实各项【防控措?施接受畜牧》兽医主管《部门的监督指导【
《第二:十一条 饲养、屠!宰、经?营、隔离、运输动】物,或者生产、经—营、加?工、贮藏、运输动】物产品应当建立【生产经营记》录,或者进出货(销【售)记录记录—动物或者动物产品】的种类、数量—、来源?、流向等情况—。由相关责任人员签字!
,
》 生产经营记录或!者进出货(销售)】记,录保存期《限不得少《于二年
第】二十二条 本市行!政区域内《饲养的动《物应当实行舍饲【圈,养或者在划定的区域!。内放养饲《养家畜家《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!采取:相应防疫措施防止】。动物疫?病传播?
第二十三】条 种用、乳用动】物应:当,。符合国家规定的健】康标准
《
? 饲养种【用、乳用《动物的单位》和个人应当》按照国务院农业农】村主:。管,部门的?要求定期开展动【物疫病检测;检【测不合?格的应当《按照国?家有关规定处理【。
第二十【四条 禁》止屠宰、《经营:、运输下《列动物?和生:产、经营、加工、贮!藏、运输下列动【物产:。品
!(一)封锁疫区内与!所发生?动物疫病《。有关的;
》。
— (:二)疫区内易—感染的?;
:
, 《 (三)依法【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!或,者检:疫不合格的;
! (四)】染疫或者《。疑,似染疫?的;
《 《 :(五)病死或者死因!不明的?;
:
》 (六)其他【不符合国务》院,。农业:。农村主?管部门有关动物【防疫规定的
】 ?因实施集中无害【化处理需要》暂存、运《输动物和《动物产?品并:按照规定采取防【疫措施的不适—用前款规《定,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