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? 第?五章 ?询问和质询
—
,
第三十六—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!会议对?议案或者有》关的报告《进行审议时应当【。通知有关部门派人到!会听取意见回—。答询问?
【 ,常务委员会》联组会议对议案或】者有关的报》告进行审《议时应?当通知有关负责【人,到会:听取意见回》答询问
《
第三十七条】 常务委员》会围绕关系改革发展!稳定大局和人民切身!利益:、社会?普遍关注的》重,。。大问:题可以?结合听取和审议【议案或者报告召开】联组会议《进行:专题询问
! 根据专题询问!的议题省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】部门和省监察委员会!、省高?级,人民法院、》省人民检察院—的负:责人应当到》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!。
》 专《题询问中提出的意】。见交由有关》机关研究处》理有关机关应当及时!向常务委《员会提交研究处【理情况报告必要【时可以由主》任,会议将研究处理情况!报告:提请常务委员会【审议由常务委员会作!出,。决议
【。 , 专题询问的【程序:等规定依照辽宁【省人民代表大会【常务委员《会专题询《问办法?有关规?定执:行
第三十八!条 在常务委员会】会议期间常》务,委员会组成》人员五人以》上联名?可以:向常:务委:员会书面《提出对省人民政【府及:其,工作部门、省监察】委员会、省高—。。级人民法《院、省人民检—察院的质询》案,
【 质询案必须写明质!询对象、质询的问题!和内容
【第三:。十九条?。 ,质询案由主》。任会议决定》交由有关的专门委】员会审议或者提【请常务委员》会会议审议
】 第四十条 质【询,案由主任会》议决定交由受质询】机关在常务委员会】全体会议上》或者有关的》专门委?员会会议上》。口头答复或者由受】质,询机关?书面答?复在专门委员会会议!上答复的提质询【案的常务委员会【组成人员有权列【。席会议发表意—见,;主任会议认为【必要时?可以将?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!告,。印发会议
】 质询案以—口头答复的应—当由受?质,。询机:关的负?责人:到,会答复;质询—案以书?面答:复的应?当由受质询》机关:的,负,责人:签署由主任会议【印发会议或者印发】提质询案的常—务委员?会组成人员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