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四章 听取和审】议,报告
第三】十,三条 常务委员会】根据工作计》。。。划和需要听取—省人民政《。府、省监察委员【会、:省高级人《民法院、省人民【检察院的《。专项工作《报告
!。 常务委员》会召开全体会议定期!听取下列《报告
【 (一)关【于国:民经济和社》会发展计划、预算执!行情:况的报告关》于国:。民经济?和,社,会发展?五,年,规划纲要《实施:情况的中期》评估报告;
【 , (二)】决算报告、审计【工作报?告、: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!。况的报?告,;,
— (三)省—人民:政府:关于年?度环境状《。况和环?境保护目《标,完成情况的报告【。;,
(!四)省?人,民政府?关于国有《资产:管理情况的报告;
!
(五!)常务委员会—执法检查《组提出的执法检查】报告;
【 (六—。)专门委《员会关于省人民代表!大会会议主席—团交付审议的代表】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!的报告;《
,
? (七)【省人民政府、省监】察委员会、省高级】人民法院、省人民检!察院关于省人民【。。代表大会代表建【议、批评《。和,意见办理情况—的报告;
【 (八)常!务,委员会法制》工作委员会关—于,备,案,。审,查工作情《况的报告;》
【 (九)《其他报告
— 第?三十四条 常务委】员会:全体会议听取报告】后可以由分组—。会议和联组会—议进行审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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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主》任会议可《以决定将报》告交有关的专门委员!会审议提出意见
! 第三十五条 常!。务委员会组成人员】对各项报告的—审议意见交由有关机!关研:究处理有《关机关应当将研究】处,理情:况向常务委员会提】出书面?。报告:
— 常?务委员?会认:为必要?时可以?对有关报告作出【决议有关机关应当】在,决,议规定的期》限内将执行决—。议的情?况向常务委员会【报告
主!任,会议可以根》据,工作:报,。告中的建议、—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!的审议意见提出【有,关,法律问题或》者重大问题的决【。。定的:议案提请常务委员会!审议必?。要时由常务委员会提!请省:人民:代,表大会审议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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