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】。。。章 燃?气使用与器》具管理
【。第三十六条 燃【气用户应《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!使用合格的燃气【燃烧器具和》气瓶配合燃》气经营?企业进行《安全检查及时更换国!家明: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!已届:满的用户专》有燃气设《。施并按照《约定支付燃气费用】
第三—十,七条 燃气用—户,。。以及有关单》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!行为
】。 (一)擅—自操作公用》。燃气阀门擅自—安装、改装、拆【除户内燃气》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!;
》 (二)【将燃气管道》。作,为,负重支架或者接【地引线;
》。
, 《 (三)安装【、使:用不符?。合气源要求》的,燃气燃烧器具—;
?。 (四】)在不具备安—全条件?的场所?使用、储存燃气;】
— (五)》改变燃气用途—或者转供燃气;
】
(】六)盗用燃气—;,
— (七)》阻碍、阻止对燃气设!施的巡?查、检测、维修维】护、抢修作业;
】
》 (八)损坏或者!改变气瓶标识、电子!标签或者漆色—。;
】。 ,(九)加热、—摔砸或者倒置气【瓶;
—。 (十)用气!瓶倒灌燃气或者倾倒!气瓶内?残液
》 ,第三十八条 燃气】使用场?所应:当,按照国家《标准安装安全—。装置餐饮等行—业,的生产经营》单位:使,用燃气的应当—安装可燃《气体报警装置并【保障其正常使—用;:新,建住宅使《用,管道:燃气的应当安—装自动切《断装置?
第三十【。九条 非居民用户】。应当建立健全本单】位的燃气使用管理制!度加强对燃气—设施操作维护人【员,的安全教《。育和技能培训
! 工—矿企业自建燃气【设,施供:本单位使用的应当】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!关法律、法规遵守】工程建?设管理程序接受【。企业所属行业管理部!门的:安全监督管理
! 第四?十条 管道燃—气居民用户专有【燃气设施需要维修、!安装、?改装、移动或者拆除!的接:受委托的燃气经营企!业或者其他单位应当!按照规?范实施?作业并公开服务项】。目、服务内容、【价格:构成依据实行明码】标价由居民》。用户:承担相应《费用国家另有规【定的除外燃气经营企!业或者其《。他单:位不:得收:取未予标明的费用】
,
》 非居民用户【燃,气设施的运》行,、维护、《抢修:和更新改造责任由燃!气经营企业与非居】民用户双方协商【并在供用气》合同中予以明确【。
第四十【一条 ?本省行政区域内【安装的?燃气燃烧器具应【当,符合国家质量—标准与气源》种类:匹配高原地区安装的!燃气燃烧器具—应当适应高原地区】使,用特点
《
, 第四十二条【 燃气燃烧器—。具生产单位、—销售单?位应当设立或者委】托设立?售后服务站点—
,
? 从事燃气燃烧器!具安装?、维修的单位应当依!法取得燃气燃烧器具!安装维修资质—;从事?燃气燃烧器具—安装、维修的—人员其职业技能【应当:。符合:国家标准或者经考核!合格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