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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四章 保护》措施
第【十七条? 设区的市、—自治州、县(市【、区)人民政—府应: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!区按:规定设立明》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!的警示?。标志
《。 : 具备条件的!地,区应当设置》饮用水水源一—级保护区的》隔离防护设施对一级!保护:区实行封闭式管理】
,
: : 任何》单位和个人不得【损毁、涂《改或:者擅自移动饮—用水:水,源,保护区地《理界标?、警示标志、—。。隔离防护设施
【。
, 第?十,八条: 在饮用水水源准】保护:区内禁止下列—行为
》 (一)】新建、扩建水上加油!站、油库、制药、】造纸、化工等—严重污染水体的建设!项目或者改》建增加排《污量的建《设项目;
》
《 (《二)水上运输—剧,毒化学品和国家【规定禁?止通过?内,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!学品:;
》 (三)使】用毒鱼?。、炸鱼、《电鱼等方法进行捕捞!;
》 (四)排】放倾倒工业废渣、城!镇垃圾、医疗—垃圾和其他废弃物】或者填埋《。、贮存、堆放、弃置!固体:废弃物和其他—污染:物;
【 (五)—使,用剧毒和高残—。留农药滥用化肥;】
,
》 (六)投—肥,养鱼;
】 ?。(七)其他可能污】染,饮用水水体的行为
!
第十九条 在!饮,用水水源二级—保护区内除》第十八条规定的禁】止行为?外还禁止下列行【为
《 (一【)设置排《污口;
【 (二—。)新建?、改建、扩建排【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!;,。
》 (《三)设置畜禽养【殖场、养殖小—区;
》 (四)设!置装:卸垃圾、油》类及其他有毒有害】物品的码头;
【
— (五)《使用农药
第!二十条 在饮用【水水源一级保护【区内除第《。十八条、第十九【条规定的禁止—。行为外还《禁止下?列行为
! (一)新建【、改建、扩建与供水!设施和保护水—源,无关的建设》项目;
《
: ? (二)水上餐饮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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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!)网箱?养殖、旅游、游【泳、:垂钓
?
第二十—一条 在饮用—水水源?二级:保护区划定》前已建成的排放污染!物的建设项目、【在饮用?水水源一《级保护区划定前已建!成的与供水设施和】保护水源无关—的建设?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:责,令拆除或者》关,闭因建设项》目和设施被拆除或者!关闭导致所有者【或者经营者的合法】权益受到损害的有】关人民政府应—。当依法予以补—偿
《 第二十二条— ,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!保护区内《。除禁:止第十八条、第【十,。九条、第二十条【规,定的行为外还应当】。。遵守下列规定—
,
, —(一)人工回灌补】给地下水的水质、】农田灌溉《的水质应当符合【国,家规定?的标:准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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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)从事【地质钻探、隧道【挖掘、地下施—工,、地下勘探等活动应!当采取防护》措,施,防止破坏《和污染地下》水饮用水水源;
】
《 (三)—不得排放倾倒含【有毒:污染物?的废水、《含病:原体的污水》或者其他废弃物
! , 第二十三条 【乡(镇)、村饮【。用水:水源保护范围内【禁止下列行为
! (一)设!。置畜禽养殖》场、:养殖小区;
】 (二)使!用,剧毒、高《残留:。农药;
! (三)向水体倾!倒排放生活》垃圾、污水以及其】他可能污《染水体的物质—;
》 (四)【其他可能《污染:饮用水水体的—行为
《 第二十四条【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!确定后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生态环境—主管部?门应当及《时通知同级公安机关!公安机关应当将饮用!水水源保护》区划定为危险化学品!运,输车辆限制》通行:。的区域
! 县?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!机关在审《批剧毒化学》品运:输车辆线路时应当避!开饮:用水水源《保护区?。。;确实无法避—。开,的县:级以上人民政府及】其有关部《门应:当按照有《关规定?采取相应的安—全防:护措:施
》第二十五条 —县级以上《人民政?府应当加《。强饮用水水源保【护区及有关流域、区!域的生态建设—工作加强《水土保持林、水【源涵:养林、人工湿地【建设维护水体的自净!能力保障饮用水【水源安?全
》第二十六《条 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应—当建立健全》饮用水?水源生态保护补偿】机制可以通过安排】饮用水水源保护【生态补?偿,资金、财政转—移支:付、区域协作等【方式促进饮用—水水:。源保护区和其他【地区的协调发展生】态补偿具体办法由】省人民政府制定【
—江河流域上下游【的设区的《市、自治州》。、县(?市,、区)?人民政府之间以及湖!泊、水库《饮用水水源的供水】方和用水方所在【地的人民政府之间可!以协商签订饮用水水!源生态保护补偿协】。议报省人民政—府生态环境主—管部: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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