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第四】章 水?工程:管理: : 第十七条 【在,河道管理《范围内修建桥梁、】码头和其他拦河、跨!河、临河建(构)】筑物铺设跨河管道】、缆线应《当符合国《家规定的《防洪标准、洲滩【。。岸线利用规划、航】运,要求和其他有—关,技术要求;其可行】性研究报告按照【。。国家规定《的,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!准前其中的工—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!管辖权的人》民政府水行政主【管部门审查同意 ! :   ? 修建前款规—定的建设《工程不得《。危害堤防安全、妨】碍蓄洪区的运用或者!减,低湖泊的行洪蓄水能!力 第十八条! 省、?洞庭湖区设》区的市和县(市、区!)人民政府》水行政主管部门【。应当按照湖南省实施!〈中华人《民共:和国水法《〉办法的规定分【别划定水《工程的管理》范,围,和保护?范围 第十九!条 在堤防》管,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!为 : ,    》 ,。(,一)在大堤、—间堤和渍堤上—植树、种作物、【铲草:皮; —    (二)履带!式车辆上堤行驶; !     【(三)非防汛—抢险机动车》辆泥泞期《间在堤上通行—; :    —。。 (四)烧》窑、挖凼沤》肥、堆放《物资;   !。  (?五):打井、爆破、葬【坟、挖筑鱼塘、采石!、取土;《     (!六)修建有碍堤防安!全和堤防抢险—的建:。(构)筑物; 【  《   (七)—在距堤内《脚五:米以内耕种;—     (!八)其他危害堤【防安全的行为 【  《   在堤防保护】范围内禁《止前款第五项—规定的行为以及其】他危:及堤:防安全的《活动 第二】十条: 堤防管理》。范围和距堤脚五【百,。米以:内的湖?洲、与堤脚相连一百!米以内?的,。河滩属防护林区防护!。林由洞庭《湖区水利工》程管理机构组织【营,造和管理任何—单位:和个人不得侵占、】破坏、任《意砍伐 — 第二十一条 【堤防外无湖洲—、河滩的《应当:在垸内预留取土区】供防汛抢险及—堤防维修取土预留取!土区的地点和—范,围由所在《地,县级人民《政府水行政主管【部门提出报同级人民!。政府批?准后划定因》防,汛抢险和堤防维修需!要可以在预留—取土区无偿》取土 —第二十二条 因【工程建设确》需在大堤、渍堤【。。或,。者主要间堤上—临时:。开口的建设单位必】须按照要求进行堤防!安全:。设计并报经有管【辖权的人民政府水】行政主管《部门批准 —。     堤【垸内原有的高地、间!堤、大堤、》江河故道不得擅自】填堵、占用》或者拆毁 — 第二十》三条 在渠道保【护范围内禁止下列】。。行为    ! (一)修建损【。害,渠道功能的建(构)!筑物和其他阻水设施!; 《     (二【)倾倒废弃》物;  【   (三》)在渠堤上》取土:、,挖眼、扒口、—铲草皮、滥伐林【木;  【   (四)其他损!害渠道功能的—行为 第【二十四条 禁止【擅自:启闭水闸闸》门汛期启闭水闸闸】门应当按照有—管,辖权的防汛指—挥,机构批?准的运行方》案执行?非汛:期启闭水闸闸—门,应,。当遵守水闸管理单】位,。的规定 【   ? 禁止在水闸—。上修:建,建(构)《筑物禁?止在水闸的上下【游保护范围内修建影!响水闸安全和运行的!设施 第二】十五条 机电排【灌,站在汛?期应当?严格执行上级—防,汛指:挥机构的《排渍调度;内湖【水位:达到:控制水位《。时应当及《时向: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!。。告 》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!位和个人不》得侵占、破坏、损】毁分蓄洪、蓄洪安】全、机?。电,排灌、?供水、水利结合【灭螺:、防汛器材、观测】监测管理等水工程设!施 :  《   禁止侵—占、破坏、损—。毁、:移动水工程设施保】护标志和《界碑、界杆、界桩等!水工程管理》标志 —第二十?七条 省、》洞,庭湖:。区设区的市和县(】市、区)人民政府】应当按照省》蓄洪区?安全与建设规划【组织建?设安全区、安全台、!安全:转移的道路和桥梁】等设施?制定移民安置规划和!蓄洪:转移安置方》案 第二十】八条 在血》吸虫:病疫区修建水工程建!设单:位应当将灭螺工程设!施纳入工程建设计划!并统一?组织实施 第二】十九:条 洞庭湖区—水利:工程管理机》构负责辖区内—的防洪?保安以及水工程设】施的运行、》维护:、管:理所需工作经费和】公,益性水工《程日常维修养护经】费纳入同级财政【预算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