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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章 物?业,服务
第【二十一条《 ,业主或?者业主委员会、物】。业管理?。委员会应当》与物业服务人—订立书面物业服【务,合同:
— 物业服务合【。同双方可以约定履约!保证金用于》保证物?业,。服务:人依法依约履行合同!和退出?物业服务区》域时履行移交档【案资料、物业服务用!房和共用《设施设备《等义务?
—。 业主应当按照约!定支付?物业费不得以—未接:受或:者无需接受相关【物,业服务为由》拒,绝支付?业主:拒不支付物业费【的可以由业主—委员会、物业管【理委员会先行督促】;经督促后仍不支】付的调解组》织应当及《时调:解
《 第二十二》条 :物,业服务人应》当按照合《同约定提供相应服】务落实安全责任对】电,梯,、消防设施等易于发!生安全风险的—设施:。设备和部位加强【日,常巡查和定期养护
!。
》 鼓励电梯管【理人:、维护保《养单位投保电梯【责任保险
第!二十三条 前期【物业应当由建设单位!通,过招标投标方式【选聘物业服务人通】过招标投标方式未】。能选聘到物业服务】。。人,的按照国家》、省有关规定执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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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】设单位应《当在房屋销售现场公!。示前期物《业服:务合同和临时管【。理规约将其作为【房屋买卖合同的附】件并向县级》住房和城乡建设主】管部门备案
【。 第二十四—。。条 物业服务人【承接:物业前建《设单位和物》业服:。。务人:。。应当在县级》住,房和城乡建设、规】划主:管部门以《及街道办事处、【乡镇人民政府和业主!代表参与下对物【业共用?部位:、共用?设施:设备、物业服务【。用房等开展承接查验!
《 经查验达】不到:。物业交?付条件的由县级住】房和城?。乡,建设主管部门督【促建设单《位限期整改并按照】前款规定进》行复验相关》费用由?建设单位承担
! 未经【承接查验《的,物,业建设单位不得交】付使用物业服务人】不得承接
— , ,第二十五条 建【设单位?在办理?物业承接查验手【续时应当分别—向县级住房》和城乡建《设主管?部门、物业》服务人移交承接查】验相:关资料
【 : 承接查验结【果应:当经:。建设单位与物—业服务人双》方签字确认由物业服!务人在承接物业后3!0日内持《承,。接查验?协议、查验》记录等资料向县【级住房和城乡—建设主管部门备案】。并送所在地》街道:办,事处、乡镇人民政】府留存
》 《。 物?业服务人应》当,。将承接查《验资料建档保存并公!示承接查验情况【承,接查:验资料属于》全体业主所有业【主有权免费查询
】
第二十六条】 物业服务收费【标准:。应,当遵:循公平?合,理、自?愿协商、《。费用与服务水平【相适应的原则由【合同双方在》物业服务《合同:中约定
! 对房屋》已经交?付,入住业主和未入【住,业主的物业服务【费,应当在?物业服务合同中按照!费用与服务》水平相适应》的原则设《定不同的收费标准】且,。。未入住业主的物业】。服务:收费标?准,。应当低于已入—住业:主的物?业服务收费标准【
】在本条例《施行前已《签订:物业服务合同的未入!住业主可《以提出申《请,经物业服务人—及,时核实后双》。方可以按照第二【。。款规定重新约定【物业:服务收费标准
【
第二十七【条 物业服务人【应当在物《业服: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!下列信息
【 (一)物!业服务人《的营:业执照、项目负责人!的基本情况、联系】方式以及物》业服务投诉电话【;
!(二)物《业服务内《容、收费标准及方】式等;
【 (三)物业!费与维修资金使【用情况;
》。
(四!)法律、法规规【定和物业《服务合同中约定应当!公示的其《他信息
第】二十八?条 :物业服?务人不得《有下列行为
】 (一)】挪用、侵《占、套取业主—共有资?金;
》 《 (二)擅自—改变:物业服务《用房:等共有部分》用途;?
,
? (三—)泄漏、买》卖业:主,信息:;
【 (四《),强制业主通过指【纹、人脸识别等【生物信息方式—开启门禁、乘坐电】。梯及使?用,其,他共用设施设备;
!
— (五?)擅自限制业主【进出物业服务区域】、楼栋;
》
(】六,)强:制业:主购:买特定商《品,、服务或者指定装】修材料、《搬运队伍《;
? 》 (七)法律、【法规:。和,。管理规约规定—的其他?行为
第【二十九条 物业【服务人在退出物业】服务区域时应—当向业主或者业【主委员会《、物业?管,理委:员会移?交下列资料和财物】
(!一)业?主共有资《金,及相关资料;
【
, (二】。)物业服务》。用房、共用设施设备!用房及其资料;
! ? : (三)物》业承接查《验资料;
》
(四!),物业服务期间形【成的有关物》业及设施设备改【造、维修《、,运行、保养的资料】。;
《 》(五)利用共有部】分从事经营活动的相!关资:料公共分摊费用交纳!记录;
《
》 (六《)物业服务人增设的!。设施设备但合—同另有约《定的除外;
】 ?。 , (:七)其他应当移交】的资料和财物
】 第三十》条 物?业服:务人在退出物业服务!区域时不得以业【主欠:。交物业费、》部分物?业权:属存在争议或者对业!主大会?、业主?委员会以及相关【主管部门的决—定有:异,议等为由拒》绝办理交接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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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!服务人拒《绝退出或者拒不【移交本条例第二十】九条规定的》资料和财《物街道办事处、乡镇!人民政府《、县:级住房和《城乡建设主》管部门接到报—告,后应:。当及时处《。理物业?服务人有破坏共用设!施,设备、毁坏账册等违!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!依法处理
第三十!一条: 鼓:励社区(村)组织成!立集体物业服务【企业推?行社区(村)组【织、: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】服务企业共》同参与?的物业服务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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