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四:。章 绿化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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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。二条 各级人—民政府?应加强对森林、林】木、林地和各种绿地!保护工作的领—导建立保护管理责任!。制度保护管理好各种!绿化植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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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】化植被的保护实【行专业队《伍管护与群众性管护!相结合
》。 第二十三条【 ,绿,化的林木、》林地和绿地的所有】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!护任何单位和个人】不得:侵犯林木、林—地和绿地的》所有权、使用权【发生争议《时由:当地人民政府按国家!。有关法律、法规【处理;当事人—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!定不服的《可,以依法?向人民法《院起诉
第】二十四条《 绿化的林木、林】地和:绿地所有者》或经营管《理单位应《加强对林木、林地】和绿地的《保护管理工作—。按国:家规定标准配备专】职,或兼职管护人员实行!常,年管护并建立健全】。管护制度完善各项】。预防:措施防止《损坏以及火灾、病】虫鼠害的发》生
第二十】五条 禁止下列损害!绿地、树《木,。和绿化设施》的行为
》 ? (一)毁【林开:垦、:采石、采砂、—采土以及其他毁【林行为;
》
《 ?(二)在幼林地【内砍柴、毁苗、【放,牧,;
?。 , (三)在!绿地上堆放物料、】倾倒废弃物》。、停放?车辆;?
: : ? (四)攀》折树:木、采摘《花草、践踏草—。坪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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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五)损害绿化设】。施;
— (》六)其它损害—树木、绿地的行为】
: 第?二十六?条 任何单位—和个人不《得擅:自砍伐树《木和占?用林地、绿地确【需,砍伐或占用的必须】报林业和草原或【城市绿化主》管部门?审批并按有》关规定向树》木、:。林地和绿《。地所有者或经营者】。缴纳各项补》。偿费砍伐城市树【木或占?用城市绿《地的必须按规定比例!和限:期,在绿化管理部门【指定的地《点进行补《。栽补种
》 , 第二十七条— 因不可抗力—致使树木倾斜危及】。管线安全时管线【。管理单位可先行修】。剪、扶正或者—砍伐树木但应当在】24小时内》。报告:城市绿?化主管部门和绿地】管理单位
—。 第二十八—条 单位、居民搬迁!时应:将其庭院中自行种】植的:树木移交给迁入单位!、,居民经协商可有偿】移交不得损》。坏和擅自砍伐—
《第二十?九条 ?建设施工《单位应采取妥善【措施保护《现场绿地、树木和】绿化设施造》成,损坏的应《按有:关规定予以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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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十《条 城市《和农村的古树名木】分别由城市绿化、】林业和?草原主管部门建【立档案设置标志落实!管护:责,任严禁损《伤、砍伐或者擅自】。迁移因?特殊:原因确需《迁移城市或农村【的古树名木的应【当,经城:市绿化或林业和草原!主管:部门同意并报—同级或?上级人民政》。府批:准
【 禁止擅》自采摘?古树名木的》果实因特殊》需要采?摘,古树名木种子的须经!城市绿化《或者林业和草原主】管,部门批?准并不得《损坏树木
【 ,第三十?一条 ?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!加强对城《市规划区《内树木的《管,理对有?下列情况之一的【树木应?及时组?织砍伐、更新
! (一)】树木发生严重病虫害!已无法挽救或自然】枯,死的:;
【。 (二)树木严重!枯朽或?倾斜妨碍交通或危及!人身、建筑》物以及其它设施安】全的;
》 (三)!树龄、?树容已达到更新期】的;
— (四—)因其它《原因确需砍伐—的
第三》十二条 市区内各】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】、事:业以及?个,体经营单位》应按照城市绿化主】管部门规定》的,范围对门前》责,任区:的树木?、绿:。地、绿化设》施进行养护管—理因管理不善造成】树木、花草》死亡、?设施损坏的管护【者应负责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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