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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章 绿化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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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【条 各级人民政【府应加强对森林、】林木、林地》和,各种绿地保护工作】的领导建立保护【。管理:责任制度《保护管理好各—种绿化?植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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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绿化植被的保护!。。实行专业队伍—管护与群众》性管护?相结合
—。。 第二十三条 【。绿,化的林木《、林:。地和绿地的所—有权和使用权受法】律,保护任何单位—和个人不得侵—犯林:木、林地和》绿地的所有权、使用!权,发生争议时由当地】人民政?。府按国?家有关?法律、法《规处:理;当事人对人民政!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!可以依法向》人,民法院起诉
!第二十四《条 绿化《的林木、《林地和?绿地:所有者或经营管【理单位应加强对【。林木、林《地和绿地的保护管理!工作按?国家规定《标准配备专职或兼职!管护人员实行—常年管护并》建立健全管》护制度完善各—项预防措施防止【损坏以?及火灾、《。病虫鼠害的发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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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条】 ,禁止下?列损:害绿地、树木—和绿化设施》的行为
》 , , (一)毁林!开,。垦,、采石、《采砂、采土以—及其他?毁林行?为;
《 (二】)在幼林地内砍柴】、毁苗、放牧—;
】。 (三)在》绿地上?堆放物料、倾倒【废弃物、停放车辆;!
【 (:四):攀,折树木、采摘—花草、践踏草坪;】
》 (五》)损害?绿化设施;
!。。 : (六)》其它损?害树木、绿地的行】为
《 第:二十六条 任何单】位和个人不》得,擅自砍伐树木和占】用林地?、绿地确《需砍伐或占用的必】须报林业和》草,原或: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!批,并按有关规定向树】木、林地和绿地所】有者或经营者缴纳各!项补偿费砍伐—城市树木或占用【城市绿地的必须按】规定比例和限期在绿!化管理部门指定【的地点进《行补:栽补种
》 第二十七条 】因不可?抗力致?使树木?倾斜危及《管线安全时管—线管理?单位可?先行修剪、扶正或者!砍伐树木但》应当在?24小时内》报告:城市绿化主管部【门和绿地管理单位】
第二十八条! 单位、居民搬迁】时应:将,其庭院中自行—种植的?树木移交给》迁入:单,位,。、居民经协商—可有偿移交不得【损坏和擅《自砍伐
第二!十九条 建设施【工单位应采取妥【善措施保护现—场绿地、树木和绿化!设施:造成损坏的》。。应按有关《规定予以补偿
! 第三十条 城市】和农村的古树名木】。分别由城市》绿化、林业》和草原?主管部门建立档【案设置标志落实管】护责任严禁损伤、砍!伐或者擅自迁移因特!。殊原因确《需迁移?城市或农村》的,古树:。名木:的,应当经城《。市绿化或林》业和草原主管部门】。同意并报同级或上】级人民政府》批准
】 :禁止擅自采》摘古树?名木的果实因特殊】需要采摘古树名【木种子的须经城市】绿化:或者林业和草原主】管部门批《准并不得损》坏树木
— 第三十一条— 城市绿化主管部】门应加?强对城市规划区【内树木的管理对有】下列情况《之一的树木应及时】组织:砍伐、更《新,
【 (一)树木发生严!重病虫害《已无法挽救或自然】枯死的;
! (二)树木严!重枯朽或倾斜妨碍】交通:。或危及人身、建筑物!以及其它设施安【全的;
! (三)》树龄、树《容已:达到更新期》。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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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(四)因其—它原因确需砍伐【的
第三十二【条 市区《内各机关、团—体、企?业,、事:业以及个体经营【单位应按《照城:市绿化主管》部,门规定的范围对【门前责任区》的树木、绿》地、绿化设施进行】。养护管理因管理不】善造成树木、花草】死亡、?设施损坏的管—护者应负《责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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