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。 ,第三章 绿化建【设
第十三条! 各级人民政府【应建:立行政?领导任期《绿化目标责任—制、:年度绿化任务完【成情况考核制等【制度由各级绿化【委员会组织考核【督促绿?化责任单位》。按规定完成绿化任务!
? 》责任单位的造林绿化!任务由所在地的【。县级人民《政府下达责任通知】书确认
— 第十四条 市绿化!委员:会应当制定并颁布】适用于不《同类型单位和—绿,。化工程项目的—绿化标准促进—城乡绿化的规范化、!。标准化、《科学化
— ,第,十五条 农》村或城市建设项【目中的?绿化工?程应当?和建设工程同—。时,设,。计,完成绿化《的时间?不得迟于主》体工程?投,入使:用,后,的第:。二年度绿化季—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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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—条 绿化工》程建设(庭院绿【。。化建设?除外)的《设计须由具》有绿:化,工程设计《资格的单《。位承担
— , 《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!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!审,批时城市绿化—行政主?管部门参《加审查
【 城市的【。公共绿?地、居住区绿地、】风景林地和干道绿】化带等?绿化工程的》设计方案必须按照批!。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!工设计方《案确需改变时—须经原批准机关【审批
—第十七条 林—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!有计划地建立区域】性林木良种基—地和试验《繁殖基地培育良种壮!苗加强?种苗监测和监督管】理,工作:逐步实行《林,木种苗专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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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城市绿化主管!部门应按城市绿化需!求建立苗圃、花圃和!草圃:引进和培育优良品】。种
!从事林木种子经【营和主要林》木种子生产的—单位:和个人应当向—县级:以上人?民政府林《业和草原主》。管部门申《请林木种子生产经】营许可?证
第十八条! 凡:。从外地引进的绿化】种子、苗木》和花草?必须依法经过有关】主管部门检验和检】。疫达到规《定质量和检疫—标准方可使用—
《第十九条 》。全民义务植树由各级!绿化委员会》组织实施《市绿化委员会负责】组织市区内市—属以上机关、—企事:业单:位及驻军的义务植树!;其:余各:单,位及个人《的义务植树由—县级绿化委员会【负责组织《
第二十【条 实行义务植树】登记卡制度县级以】上绿化?委员会要对本—行政区内的单位进行!义,务植树登记各—单位应在《每,。年3月1日前—到,。当地县级以上—绿化:委员会办公室—填报:义务植树登》。记卡确定履》行义务形式》经绿:化委员会督促—仍不登记的视为【。。未完成义务植—树任: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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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县?级以上绿化委员会办!公室应在3月12日!前向植树单位下达】义务植树通知—单,确定履行《。义务地点《、任务及质量要【求
?第二十一《条 绿化建设—资金的来源、—管,理和使用按吉林省绿!化条例的有》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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