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? 第二章 预—售许可和现售备案
!。
第《七条: 特区实行》商品:房预售许可制度和商!品房现售备案制【度
第—八条 房地产开【发企业应《当取得商《品,房预售许《可证后方可预售【商品房;未取—得商品房预售许【可证的?不得预售
第!九条 房地产开发】企业申?请,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!当具:备下列条件
—
《 (《。一)取得《。房地:产开发资质》证书:和营业执照;—
《 (二)交】付土地使用权—出让金?取,。得土地?使,用权证书;》
】(,三):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证:和建设?工程施?工许可证;》
? ? (四《)确:定施工进度和竣【工,交,付使用时间》;,
】(五)提交商品房】销售:方案;
— 》(六)在特区的商业!银,行开设商《品房预售所得款项(!以下简称预售款)监!管账户并与住房和城!乡建设?主管:部门、预售款监管】账户开户银》行(:以下简称开》。。户银行)《签订预售《款,监管协议;
【 , 》(七)办理物业管】理区:域备案并签订前【期物业?服务合同;
【 (【八)取得《具有相应资质的测】绘机构出具的商品房!项目:面积预测《结果;
】 (九)商品房!项目及?其占:。用范围内《的土地?使用权?未设定?抵,押,权且未被《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!。关,。查,封,或者虽设定抵押【权但经抵押权人【书,面,。同意;
— (—十)投入《开,发建:设,的资金已《达到该项目》工程:建设总投资的—。百分之二《十五以上商》品房项目的工程【形象进度已达到【相应标准《三层以下的已完成基!础和结构工程;四】层以上?三十二层以下无【地下室工《程的已完成基础【和四层结构工程【;四层以上三十二】层以:下且有地下》室工程的已完成【基础和?首层(含地下—室):结构工程《;三:十三层以上的已【完成基础和四层(含!地下室)结构工【程;
》 (—十一:。)涉:及地名命名、更名】的取得标准地—名批准文件;
】 (【十二)法律、法规】规定的其他条—件
》 ? 市住?房和城乡建设—主管部门可以根【据市场状况在不低于!前款第十项规定标】准的前?提下对商品房—项目的工程形象进】度标准进行调整报】市人民政府》批准后实施
】 第十条 住房【和城乡建《设,主管部门应当自受】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申!请,之日起五个工作【日内对申请材—料进行审查并—。现,场勘查符合条件的】核发商品房预售【许可证;不符合【。条件的不予核发并书!面说明理由
【 商品】房预售许可证应当载!。明房地产开发—企业的名称和商品房!项目的?座落位置、楼号、楼!层以及建筑面积数并!附图注明商》品房项目的》座落位置《和楼号
《
: 第十一条 住房】和城乡建设主—。管部门?作出核?准商品房预售许可】的决定应当在政【务网站和商品房【管理信息平台上予】以公开方便公—。众查阅
第十!二条 商品房项目可!以分期?、分:幢申请核发商品房】。预,售许可证不得分【层、分单《元申请核发商品房】预售许可证但由不同!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合!作开发的商》品房:项目因分成范围【。无法:成幢申请的单幢分】得商品房《部分应当一》次性申?请
:
?第,十三条 《房地产开发企业【现售商?品房的应《当具:备,。下列条件并向住房和!城乡建?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!商品房现售备案【。。
【 ,(一)取得》房地产开《发资质证书和营【。业执照;《
(!二)交付土地使【用权出让金》取,得土地使用》权证书;
【 》(三)取得建设工程!规划许可《。证和建设工程施【工许可证;
—
》 , (四)通过竣【工,验收备案;
—
【(五)已《确定:商品房销售方案;】
(!六)需要拆》迁安置的拆》迁安置已《落实;
【 (七)供水!、供电、《燃气、通讯等配【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!使,用条件其他》配套:基础设施、配套学校!和公:共设施具备交—付,使,用条件或者已确定】施工进度《和交付日期;—
,
》 :(,八,)取得物《业管理区域备案并】。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!同;
】 (九)商—品房项?目及其占用范围【内的土地使用—权未设定抵押权且未!被司:。法机关或者行政【机关查封或者虽设】定抵押权但经抵押】。权,人书面同意》;
】 (:十)法?律、法规规定—的其他条件
!。。第十四条《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!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商!品房现售备》案申请之日起三【个工作日《内对:申请材?料进行?审查:。并实施现《场勘查符合条件的】。核发商品房》现售:备案回执《;不:符合:条件的不《。予核发并《书面说明理由
! 第十五条 —可作独立产权—的配套车位、车库应!。当与商品《房同步出售、附赠或!者出租房地产开【发企业申请商品【房预售许可或者现售!备案时应当将可作独!立产权的配套车位】、车库?一并申请
【 第十?六条: 房地产开发企业首!次办理商品》房预售许可和现售备!案时应当将开—发项目车《位、车库规》划配比情况、可售】可租情况、》租售价?格在商品《房销售?方案中明确并在销售!现场予以公示
】 《 住宅小区—配建停车位》应当以建设用地规划!。设计条件和自然资源!主管部?门批准的规划许可】文件为依据控制【一定比?例的小区公共停车】位市自然《资源主管部》门应当结合》。特区实际《探索实施停车位配建!比例区域差别—化措施
第】十七条 住宅建筑区!划内:规划用?于停放汽车的车【位、车库《应当首先《。满足本?区域业主的需要不】。得销售给购》房人以外的》。单位或者个人因房地!产开发企业注销登记!、司法?处置:等原因需《整体转让剩余车位】、车库?的情形除外整体【转让剩余车位、车库!的受让人《应,当,承,接房:地产开发企业对业】。主所承担的义务【。
? 房地【产开发企业》。与购房人应当—。约定预售、现售房屋!。的商品房买》卖合同无效、被撤销!或者被解除时—当事人关于》预售、现售、附【赠或:者出租配套车位、】车库的权利义务【终止涉及《的车位、车库—应,当返还
第】。。十八条? ,住宅建筑区划内房地!产开发企业拟出售】的,车位、车库》总量少?于,本,区域:房,。屋,套数的每购买一【套房屋只能》对应购买或者受赠一!个车:位、:车库
?
? ? 项目?。竣工交付《使用满两年或—者区域内的住宅已全!部售出?经房地?产开发企业将车位】、车:库销售信息在项目出!入口、公示栏等显著!。位置公?示三十日《仍有车位《、,车库未租售的已拥】有车位、车库的业主!可以增?购一个车位、车【库
? 尚未】售出的?车位、车《库应当优先向本【。。区域:的业主、《物业使?用人出租不得只售不!租
《 第十九条 房【地产开发企业应【严格按照建筑规划设!。计建设开《发,项,目中:的车位、车库不得擅!自改变?使用功能不得擅自改!变面积?、数:量并严格按照施工计!划建设施工确保按】时竣工?交,付使用
【第二十条《 房地?。产开发企业》申请核发商品房预售!许可证或者》办理商品房现—。售备案时应当向住】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!门提交?商,品房销?售方案销售方案应当!。包括以下《内容:
》 (《一)房?地产开发企业和【商品房项目的—基本情况建设进【度,安排销售计划以及】。交房时间销售商品房!。的,数量、范围及其【位,置商品房的面积【测,绘以及分摊情—况;
! (二)配套—车位、?车,库的附赠或者租【售方式;《
? ? :(三:)公共部位和公共设!施的具体范围物【业服务用房和共用设!施设备用房的位置、!面积、?归属前期物业服【务合同和临时—物业:管理规约;
】 (四【。)商品房的签约【以及购房款》交纳流程、销售价格!及其变动幅度预【售款监管落实情况;!
— (五)商—品房质量责任承担】。主体和承担方式【、商品房能源—。消耗指标和节—。能措施
《
, , 第二十一条 已】。。经预售?许可或?者现售备《案,。的,商品房项目其商品房!销售方案的内容【已依法变《更,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!当修改商品房销售】方案并报《送住房和城乡—建,。设主管部《门应当办《理商品房预售许可】或者现售备案变【更手续的依法办【理变更手《续
:
第二》十二条? 已经预售许可【或者:现售备案的商品房项!目依法转让给其他房!地产开发企业—开发建设的》当事人应《当持下列文件向住】房和城乡建设主【管部门办理商品【房预售?。许可或者现售备【案变更手续
—
(】一)商品房项目【转让合同;
! 《(二)商品房预售许!可证或者现售备案】回执;
【 (三—。)受让方的房地产】开发资?质证书、营业—执照;
—。 : (:四)法律、法规规】定,的其他条件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