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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五章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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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十六条《。。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!律、行政法规—已,规,定法律责任的—从其规定
】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!条例规定《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!员不依法履行农村供!水管:理和监督职》责造成?严重后果的对负【有责任的主管—人员和?其他直接责任—人,员依法?给予处分
— 第三《十八条 供》水单位违反本条【例第二十二》条,、第二十《六条有关规定有下】列行为之一的—由县级人民政府水】行政主?管部门责《令限期改正;逾【期未改正的可以处五!千元以上三万—。元以下罚款》
— , (一)未经通知】擅自:停业、歇业和改变工!程用途的;
! , : ,(二)供水设施【发生故?障未及时组》织抢修的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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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, (三)《发生水质污》染和重?大突发供水事件未】及时上报的》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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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—四)使用不符—合标准的水》处理设施《设备、输配》水管材、饮用水【处理材料和化—学,药剂等
— 第三十《九条 ?违,反本条例规定—有下列行为》之一的由《县级人民《政府水行《政主管部《。门按:照,以下规定予》。以,处罚
— (》。一)不听劝阻—阻挠或者干扰—。供,水设施建设》及,维修的处一千元【以上:五千元以《下罚款;
【 (—二,)擅自改装、—迁移、拆除或者破】坏农村?集中供水设》施的依照中华人民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!法进行处罚;
! (三【。)盗用或者擅自转供!农村供?水,的责令补交水—费拆:除转供水设施并【。。处盗水或者》擅自转供《用水违法所得二倍】。以上五倍以下—罚款;
! (四《)擅自改变用—水性:质的责令改正补交】水费处一千元以上三!千元以下罚款;
! : (五)擅自占用!农村供水设施的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】拒不:改正的处《一千元?以上五千元以下罚】。款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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