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第四?章 :供水与用水 】。。 第二十条 县级人!民政府?应当统筹做好—农村供水工程—建设和运行管—理工作协调解决农村!供水工作中的重大】问题并将农村供水保!障,工,。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!考核:。范围 第二十!一,条 :县,级人民政府应当【制定农?村,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!。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保!障制度明确》运行:管理机构 》  《   农村供水工】程应当?实行县级统一管理】切实保障水源—。和供水?。设施安全及时进行维!修,养护确保工》程稳定?运行、水量充足【、水质达《标   【  鼓励依托—城市(自《。来水:)供水企《业或者组建农村自来!水供水企业进行【专业化运《营, , , 第二十二—条 供水单位应当建!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!依法取?得取水许可证并【履,行下列?义务 ? ? ,   (一)供水】水量、?水质符?合有关规定定期检】查、维护供水设施】供水设施发生故障时!及时组织抢修保证正!。常供水; —     (二】)使用符合标准的水!处理设施设备、输】配水管?材、饮?用水处理材料—和化学药剂等; 】 ?    (三)将】责任人基本》信息、服务电话【、水价、《具,体维修事项及—时限等制《度进行公《示并以?适,当方式向社会—公开; 《 ?    (四)建立!供水档?。案管理制度》;    】。 (五)定期—对制水?岗位从业人》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!健康合格证后方【可上岗;《 《   ? (:六)接受水行政【、卫生健康》、生态环境》等有关部门的监【督检查; 】    (七)发】生水质污染》和重大突发供水【事件时及时处—置并上报县级人【民政府水行政—主管部门; 【     (八)!法律、?法规规定《的其他义务 】 第二?十三条 供》水单位?应当健全和完善农】村供水管水》员制度农村供水管】水员应当履行下【列义务 》    》 ,(一)按照有关规定!收取:水费; —。     (二)负!责水源、管道—、设:施,设备巡查工作;【    【 (三)负》责设施设备日常管护!及简易维修》; 》    《(四)按照有—关规定做《好供水突发事件处】理,并及:时上报供水单位【。。。或者主?管部门 第】二,十四条 县》级人民政府应当【对维修养护经费实行!专户(账)管理使】。用,统一用于本行—政区域内农村供水】设施:的,日常管护、维—修和更新改造 【 第二十五条 !因工程施《工、设备维修等确】需停止供水或—者降压供水的供【水单位?应当提前《。二十四小时通知【用户 《     因紧急!情况和?突发事件不能正常供!水的供水《单位:应当在抢《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尽!快,恢复正常供水—   — , 预计连续》四十八小时以上【不能正?常供水的供水单【位应当向县级人民政!府水行政《主管部门和所在【地乡镇人民政府报告!并采取应急供—水措:施 《 第二十六条 供】水,单,位应当保证正常供】水出现无法继续运营!情况确?需停止?供水的应当向—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!主管部门和乡镇人】民政府?、,街道办事处报告所】在地人民政》府应当采取相应措】施保证供水 — 第二十七条】 ,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!。织制定农《。村供水应急》预案预防《和应对自然灾害【、水源水《质污染等各类突发】公共事件保障农【村居民应急供水供】水单位应当制—。。定,供水应急《方案 》 第二十八条 【农村:供水工程《出现故障需》要进行安全》抢修时应当立即组】织应急抢修需要办理!审批手续的有—关部门?应,当简化办事流—程提高办理》效,。率 第二十】九条 农村集中供水!实行有偿使用制【度水价按照补—偿,成本、公平负担、合!理受益、节约用【水的原则合》理确定 【。    农》村集中供《水工程水价由—县级人民政府价格】主管部?门核定 【  :  单村供水工程水!价根据县《。。级人民?政府价?格主管部门确—定的指导《水价:有供水单位》的由村?民,委员:。会与供水单位协商】确定水价没有—供水单位的由—。村民委员会按—照一事?一议民主《。议事机制《确定 第【三,十条 供水》用水双?方应当签订供水用水!。合同:明,确双方?的权利和义务—供水用水合同示范文!本由县级人民政【。府,制定 第三十!一条 用《水户应当履行—。下列:义务    ! (一)《按时足额《缴纳水费《; 》。    (二—)不得擅自改变用】水性质;  !   (三)不【得擅自改装、—迁移、拆《除结算水表之前的】供水设施设备; 】。 :     (四)不!得盗用或者擅自向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!水; —   ?。 (五)《变更或者终止用水的!应当到供水》单位办?理相关?手续;  】   (六》)保证计量设—施的正常使》。用负:责,户,。内供水?设施设备管护工【。作防止?漏水、?冻管:、爆:管等情?况发生; 【 ,。    (七)承】。担新增集中供水工】。程的入户管》网部分所需费—用; ?     (】八)法律、法规规定!的其他义务 !第三十二《条 供水单位应当】向,用水户公布水—价水费政策建立便】捷收费?和供:水服:务体系逐步》推,广计量收费 — 第三十三【条 用水户不按时支!付水费经催告后在合!理,期限内仍不支付水】费的供水单》位可以?中,止供水被中止供【水,的用:水户支?付水:费后供水单》位应当及时恢复【供水 —    供》水单位依据前款规定!中止供水《的应当事先通知用】水户 ? ,。 第三十四条 任!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拆!卸、启封、围压、】损坏水表或者干【扰水表正常》计量    ! 入户水表出现非人!。为造:。成的损?。。毁、滞行、停行、逆!行等计量不准确情形!时用水户应当及【。。时告知供水单—位,维修或者更换 】 ,    《 水表损坏不能计】量,。的供水单位应—当按照合同约—定的:。方式:估算水?费;没有合》同约定的按照前三个!。月平:。均用水量估算水费】 第三十五条【 县:级人民政府水行【。。政主管?部门应当建立监督检!查机制对《本行政区域内—农村供水工程—定期进行监督—检查:对供水单《位及管理人员存在】违章操作损坏—。供水:工程设备设施、【偷水窃水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!进行查处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