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】章 使用与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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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二十二条》 公共停车场—、,向社会提《供停车服务》的专用停《车场的经《营者应当《在办理完相关—手续之日起十五日内!到所在地城市管理主!管,部门备案《具体备案办法由城市!管理主?管部门依法制—定
第二【。十三条?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!应,当组织?建设: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!服务:系统整合停车数【据信息完《善停车?数据:实时采?集,、,发布、停车引—导、泊位共享等智】能,化功能向《公众提?供实时?空,余车位显示、车位】预约、收费信息【等服务实现停车泊】位,一网:统管
【 鼓励停—车场经营《者参:与,停车服务和管理【的智能化、》信息化建设将停【车信息纳《入本:市,停,车信息?管理:服务:系统并将公共停车】场出入口采集的车辆!。数据:、视频?图像接入本市公【共安全视频图像信】息系统相关》单位应当对收—集到的信息依法保】密
第二十四!条 :政府财政《全额投资建设的公】共停车场《及,泊位:根据:。管,理需要逐步》推行:停车:服,务市场化《采取招标等方式【确定经?营者
— ? 政府与社会—力量合作投资建设的!停,。。车场由?双方协议确定经营】者
— 专用停—车场、社会投资建】设的停车场》其所有权人可以自】行,经营、维护和管理】也可以?依法:委托运营《、,维护和管理
! 利用业主共!。有场地、道路设置停!车场用于经营的由业!主依法?。共同决定管理方【式和经营者》
第二十【五条 停车场收费应!当根据不同情形实】行政府指导价—、政府?定价:和,市场调节价具体停放!服务费收费管理办】法由市、县(市、】区):发改部?门制定
》 —实行政府《指导价、政府—定价的由《发改部门《按照城?市中心?区域高于《外围区域、重点区】域高于非重点区域、!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!段等原则依》法制定差《别化、阶梯式—收费标?准报本级人民政【。府批准后公布实施】
实!行市场?调节价的由停车场】经,营者依照价格相【关法律、法规根【据市:场,规律和合理》盈利原则确定收费标!准并在醒目位置公】示市场监《管部门应《当加:强监督管理
】 ? 居?民住宅区物》业管:理区域内的》停车服务收费依照】物业、价格相关【法律、?。法规规定执行
! 第二十六条 根据!停车条件和需要停】。车场收费可以采取】计时或者计》次、包月、包年的】计费:方式
】。 :。推广应用智能—化便捷化《停车收费系统—
第二十七】条 :对执行?任务的军车、警【车、消?防车、救护车—、抢险?救灾车辆以》及国家、自治—区规定范围内的【。其他:车辆免收停车服【务费
《 》 实行政府定价、政!府指:导价的停车场停放时!间不满30分钟的】车辆:免收停车服务费鼓】励实行市场调节价】的,停车:。场,对停放时间不—满30分钟的—车辆免收《。停车服务费
】 鼓励【各类停车场在法定节!日期间免费开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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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:十八条 举》办、承办具有重要影!。响的活?动和赛事以》及重大纪《念、:庆典等?活动期间公安交管】部门可?以,会同城市管理主【管部:。门在活动场所周边设!。置临时停车场、泊】位或:者暂停道路内停车】泊位的使用活动期间!。。根据市、县(市【、区:。)人民政府的—要,求机关、事》业单位的专用停车】场应当?免费向?公众开放鼓励公共】。停车:场和其他《专用停?车场免费向公众开放!
《第二十九条 —居民住宅《区内车库、地—下车位的归属由当】事人依法《通过出售、附—。赠或者出租等方式】约定不?出售或?者,尚未出售的应当【优先出租给本居民住!宅区的业主、—。物业使用《人停:放车辆
》 :第三十条 利用【人防工?程设置停车场的应】当遵:守人防工程管—理相关规《定
《 居民住宅!区内:依法配建的人—。防工程平时用—作车位、车库—的,应当向?全体业主开放—建设单位《不得出?售、:附赠
》。 ,第,三十一?条 城市管理主【管部门应《。当牵头制《定推进停车资源【共享的具体措施推】行错时共享停—。车
!鼓,励,机,关、企事业单位【、,。居民住?宅区等专用停车场向!社会开放提供—错时停车便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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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?十二条 公共停【车场、向《社会提供停车—服务的专用停—车场的经营管理者应!当遵守下列》规,定
!(一)设置公示牌明!示,泊位数量、收—费,标准、计费》方式、监督》及,联系电?。话等:信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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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!)保持停车泊位标志!标线规范清晰、【地面平整、》环境清洁卫生;
! , (三)】保障车?辆出入?畅通配置使用智能化!停车管理系统—实时显?示停车?泊位信息健全相关设!施设备并及时维护;!。
(!四)按照《公布的标准收取费】用并提供合法有【效凭:据;
》。。 (五)在!消防救援机》。构、:城市管理及执—法机构指导下建立】健全安防制度和措施!保障停放车辆安全;!
《 ? (:六)发?。生火警、盗窃、抢劫!及场内交通事—故等情况《时,采取:相应紧急措施并【。及时向?有关部门报告;【
: , 》(七)定《期,清点场内停放车辆发!现可:疑车辆及时》向,公安机关《报告;
! (八)法律【、法规的其》他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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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三十三—条 停放车辆—应当遵守《以下规定
! (一)在【允许的时间和区域按!。照停车标示方向【在标线内有序—。。停放;
【 ? (二)爱护—停车场设施设备保持!停车场所环境卫【。生;
— , : (三)按规定缴】纳停车费用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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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(四)不得—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!散通:道、安全出口;【
《 ? (五)《不得:占用:、堵塞、《封闭消防通》道妨碍?。消防车通行》;
】 (:六)不得《装载易燃、易爆、有!毒、有害《等,危,险物品进入停车场】或者停车泊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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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—(七)非残疾人驾】。驶或者?乘,坐的车?。辆不得占用》无障碍停车泊位【;
!。(八)非新能源车辆!不得占用新能源车】辆充电车位新能源车!辆,充电结束后应—当及时腾挪》车位;
》。 , 《 (九)《法律、法规的其他规!定,
?。 第三?十四条 任何—单位和个人不—得实施下列》行为
】 (一)擅自【。。设,置、撤除公》共停车?。。场或者停车泊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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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(》二,)擅自设置》地桩、地锁、锥筒】、围栏立《柱等障碍物》占用公共停车泊【位;
【 (三》)没有经营资—格违规收取停车费】用;
— (四)【法律:、法规规定的其他】禁止行为
第!。三,十五条 城市管理主!管部门?应当加强对自行车】、电:。动自行?车和互联网租赁自行!车、电动自行车【停放的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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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自行?车、电动自》行车和互《联,网租赁自行车、电】动自行?车应当按照划定区域!整齐停放不得影响】行人或者车》辆正常通《行、影响市容—环境或者妨碍市政】设施的正常运行及维!护
第三十六!条 城市管理主管部!门,应当加强对停车场的!日常监?管和: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!门建立停车场建【设管理监《。督检查联动机制开展!停车场建设管理突出!问题整治
第!三,十七:条, ,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!当建立健全停—车场管理投诉举【报,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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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三十八条 政府【投资建设的公共停】车场、?泊位的?。经营性?收入纳入财》政管理和《审,计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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