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四章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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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—九条 违反本条例】有关法律、法规已】有处罚规定的—从其规定
第!四,。十条 ?违反本条例第十【二条规定《未按照有《关建:设,项目规划条件和审批!的规划建设方案建设!停车场?。的由:市、县(市、区)】人民政府《。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具!有规划执法职—能的部门责》令限期补《建按照每停车—泊位处建设造价【。的一倍以上》二倍以下罚款
】 第四十一条【 违反本《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!开办公共停》车场和向社》会,提供经?营服务的《专用:停车场未在规定的期!限内备案的》由市、县(市、区】)人: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!部门责令改》。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对!停车场经营者或【者相关责任人处【一千元?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!。
第四十二条! ,违反本条例第三十】四条第一项、—第二:项规:定在:道路外?擅自设置《。、撤除公共停车【场或者停车泊位或】者擅自设置地桩【、地锁、锥筒、围栏!立柱等?障碍物占用公—共停车?泊位的由城市管理】。主管部门责令—。改正可以处五百元】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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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【条 违反本条—。例第三?十四条第三项规【定没有经营资格违规!收取:停车:费用的由市、县(】市、区)人民—政府市场《监督管理部门责【令停止违法行—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一!万元以下罚款
第!。四十:四条 国家工作人】员在停车场》规划、建《设,、使用?和管:理工作中滥用—职权、玩忽职守【、徇:私舞弊?的依法给予处分;构!成犯罪?的依:法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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