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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】 规划与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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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市【。、县(市、区)【人民政府城》市管理主管部—门应当会同》发改、自然资—源、住房和》城乡建设、公安交管!、交通运输、国防动!员等部门根据国土】空间总体规划—和城市建《。设发展需要组织编制!停,车场专项规划报【。本级人民政府批准】后,实施
》 停车场专!项规:划应:当按照差《。别,化供:给和需求调控的【基本原?则综合?考虑土地开发状况】、地上地下空间、】车辆:。保有量状况、停【车供需矛盾、—道路:交通:承载能力和公—共交通服《务水平等因》素,科学确定公共停【车场:、专用停车场和城】市道路内停车泊位的!区域布局、设置【规模:、中长期建设计划】、,建设时序等内容
! : 停车—场专项?规划经批准后不得】擅自修改确需修改】的按照原审》。批程序报批》
《第十条? 自然资源部门根】据公共停车》场专项规划和—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!项目将土地供应【纳,入建设用地供应计划!予,以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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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公共停车场】建,设应当依法取得【。土地使用权市区【建成区五《千平方米以下的地块!以及建筑退线—区,、边角空《。地等优先用于设置公!共停:车场政府《储备土地中》应当:根据控制性详细规】划确:保公共停车场建设用!。地,
— :。在符合国土空—间规划的前提—下,可以依?。法在集体建设用【地上建设公共停【。车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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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—。条, 停车场建设应当】遵循基?。本建设?程序
— 《公共停车《场建设按照相关规定!简化审?批手续对小型停车】设施:项,目和利?用自有土地》建设:的停车设施项目【实行:备案制?
? ,第十二条 新建、】改建、扩建的公【共建筑?、,餐饮商?业街区、居民—住宅区等建设—项目以及《实施旧城改造—。和城市更新项—目应当按照有—关建设?项目规划《条件和审《批的规划建》设,方案建设停车—场
《 第十三条 —建设:公共:停车场应当符—合国家及自治区规】定的设?计要求配套建设供电!、照明、消防、排水!防涝、视《频监控、《。安全防护以及停【车引导等设施设置无!障碍:专用停车泊位
! : ,。 公共停车场、专!用停车场应当配建新!。能源汽车充电设施】。新建公?共停车?场充:电设施配建比—例不得低于总停【车位的10%并根据!。新能源汽车推广【使用情况进行—动态调整鼓励—改造既有公共停车场!增设新能源汽车【充电设施
】第十四条 》。鼓励在停车》需求矛盾突出的【区域、?居民住宅区和—有,条件的单位安装或者!建设立体停车—设施:
【 鼓励利《用公交场《站,、城市?广场、公园》、,绿地等场所的—地下空间《采用市场化方式投】资建:设公共停车场但不得!影响地?上设施的使》用功能和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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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五条 市、!县(市、《区)人民政府应【当组织?公,安交管、城市管理等!部门根据《。区域停车供需—。状况、车辆》通行:条件和道路承—载能力?制定城市道路内【。停车泊位设置—规,则定期组织》评,估、调?整并向社会公布【实施
第【十六:条 公安《交管部门设置、施划!道路内停车》泊位应当符合下列要!求
— (一)—保障道路交通—有序畅通;
! (二)保障!行,人和车辆通行安【全;
【 , :。(三)集约高效【利用道路资源;
! ? (四》)按:。照标准施划道路停】。。车,泊,位标志?、标:。线;
》 (五)】法,律、法规其他—规定
》 第十七条 居民住!宅,区、商业《街区、餐饮》集聚区等《。停车供?需矛盾突出》区域:的周边道《路具备节假日—。、夜间等时段停车条!件的公?。安交管部门可以会】同城:。市管:理主管部《门,设置限定时》段道路内停车泊位并!在现场公《示停放路段、停放】时段等内《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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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八条 居民住宅】区门口?、公共?交通换乘站》。点、学校、》幼儿园?、医院、公共厕所】以及:其他临?街公共服务单位等】停车需求《集中的地段公安交管!部门应当《根据道路交通—状况设置机动—车临停快《。走泊:位
!新,建交:通客运?换乘场站、学校【、医院及其他客流集!中的:公共场?所应当?在项:目用地内设置落客区!便于机动车临时【。停靠上下乘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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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居!民住宅区现有停【车场不能满足业主停!。。车需要的在不影响消!防安全?。、,道路通行的》前提下经业主依法】共,同决定可以在共【有部分的场》地、道路划定业【主共有的停车位
! ? 在居民住宅区!施划停车泊位不【得减:损公:共绿:化面积不得妨—碍通行、影响居民正!常生活
》 第二十》条 城市管理主管】部门:应当根据道路交通状!况和非机动车—停车:需求科学合理—设置非机动车停放】点
— 车站、医院、!学校、幼儿园、【餐饮及商业中心【、文化服务》设施、体《。育场馆和政务服务】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!以及公园、广场、绿!道等休闲活动场【所应当设置》非机动车停放—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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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一条 建设停—车场或?者设置、施划停车】。。泊位不得有下列【行为
》 (—。一)占用盲道以及无!障碍坡道《;
《 , ,。 (《二):占用:、堵:。塞、封闭疏》。散通:道、安全出口;【
》 (三)—占用、?堵塞、?封闭:消防通道妨碍消防】车通行;《
(!四)妨?碍,非机动车道、—人行道通行》;
(】五):法律、法规》规,定,的其他?禁止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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