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】章 总?则
第—一条 ?为了加强停车—场,规划、建设》、使用和管理—规范停车秩序改善】和优化停车环境提升!城市:宜居质量根》据有关法律、法规结!合本市实际》制定本条例
!第二条 本市行【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!以及:市、县?(市、区《)人民?。。政府:。。确定实行城》市化管理区域内停】车场的规划、—建设、使用和管【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!
》 公共交通【、大型客货运输【、危险?品运输、工程运【输等车辆停放站场的!规划、建设和—管理不适用本—条例
》 第三条《 本条例所称停车场!包,括,公共停?车场、专用停—车场、道路内停【车泊位
【 《公共停车场是指在】城市道路外为公【。。众提供?停车:服务的场所包括根】据规划?独立建设《、建:筑物配套建》设以及临时》设置的停车场所【
专!。用停车场是指在城市!道路外为特定对【象提供停车服务的】场所:包,括,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】、社:会团体、居》民住宅区的停车场】所
!道路内?停车泊位是指在城市!道路内设置供机动车!临时停放的区域
】
第《四条: 停车场的规划【、建设?、使用和管理等【活动应当遵循政府主!导、社会共治、科学!规划、便《利高效?的原则推动》建立以建筑》配建停车《为主、道《路外公?。。共停车为辅、道【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!。车,保障体系
》
第五条 市】人民政府应》当加强对本市—停车场?。规划、建设》、使用和《管理:工作的?组织领导将停车场】纳入城市综合交通体!系保障?市区规划区》停车场资金投入建】立停车?场管理协调机制【协调解?决,停,。车场:规划、建《设与管理中的重【大问题
— 利通【区人民?政府负责本行政区】域内市区规》划区以外停车场【的规:划、建?设、使用和管理工】作配合做好市区【停车场?建设和管理工—作
— ,。 红寺堡区、【青铜峡市《、盐池县《和同:。心县人民政府—负责本行政》。区域内停车场规划】、建设、使》用和管理工作—
: ? 乡(镇)【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!处,协助:做好辖?区内停车场管理【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!、居民委员》会(社区)、—业主委员会以—及其他有关单位开展!停车场管《。理和服务《。工作
—第六:条 :市、县(市、—区)人民政》府城市?管理主管《部门具体统筹—协调停车场》。规划、?。。建设、使用和—管理工作市》城市管?理主管部门同时负】责市区道《路外临时停车场、】泊位及非机动—车停放点的设置和】日常监管
—。 : 自然资源部!门负:责停车场《。项目建设的规划审】批、用地保》障等工作
【 住房和城!乡建:设部门负责》停车场建《设的监督管理—工作监?督、指导物业服务企!业做好居民住宅【区内业主共有区域停!车场所?管理等?工作
》 : 公安机关交通!管理部门(以—下简称公安交管部门!)负责道路内停车】泊,位设:置,、施划以及监督管理!等,工作依法对违规停】放车:辆进行处理
! : 发改、工业和信!息化、财政、交【通运输?、文化旅游、应急管!理、消?防救援、市场监管】。、国有?资产管?理、国防动员等部】门按照各自》职责:做好停车场管理相】。关工作
第】七条 市、县(【市、区)人民政府应!当根:据停车场的》建,设需求加大对停车】场建:设的:资金投?入并制定鼓》励社会投资的政策措!施建立多元》化投资机《制
第八【条 倡导绿色出行】、合理用《车鼓:励步行、《骑行、?乘坐公?共交:通缓解机《。动车停放压力
! 倡导》本地车辆《在节假日、双休日】不占或者少占—用餐饮集聚街区停】车位便?利外来消费者—停车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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