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章》 特:殊,建设工程的消防【设计审查 》。 第—十四条  具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!设工程是特殊建设工!程 《   》  (一)总—建筑面积大于二万】。平,方米的?体育:场馆、会堂公共展】览馆、博物馆的展示!厅,。; 【  :  (二)》总建筑面《积大于一万五千【平方米的民》用机:场航站楼《、客运车站候车室】。、客运码头候船【厅;  ! ,  (三)》总建筑?面积大于一万平方】米的宾?馆、:饭店、?商场、市场; 】     (!四,。)总建?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!平方米的影剧院【公,共图书馆《的,阅览室营《业,性室内?健身:、休闲场馆》医院的门诊》楼大学的教学楼、】图,。书馆、?食,堂劳动?密集型企业》。的生产加《工车间寺庙、教堂】; 【    (五—)总建筑面》积大于一千平方【米的托儿所》、幼儿园的儿童用房!儿童游乐厅》等室内儿童》活动场?。所养老院、福—利院:医,院、疗养院》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!教学楼、《图书馆、食堂学校】的集:体宿舍劳《动密集型企业的员】工集体?宿舍; —    —。 (六)总》建筑面积大于—五百:平方米的歌舞厅、录!像厅:、放映厅《、卡拉O《。K厅、夜总》会、游艺厅》、桑:。拿浴室、网吧—、酒吧具有娱—乐功能的餐馆—、茶馆、咖》啡厅; 》    【 (七)国家工程建!设消防技《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!层住宅建筑》。; 》  ?   (八)—城市轨道交》通、隧?道工程大型发—电、变配电》工程; 《。。 《  :   (九)生产、!储存、装卸易—燃易爆危险物—品的工?厂、仓库和专用车】站、码头易燃—易爆气体和》液体的充装站、【供应站、调压—站; ?     !(十)国家机关办】公,楼、电力调度—楼、电信楼、邮政楼!、防灾?指挥调度楼、—广播电视楼、—档案:。楼;  !   (十一—)设有本条第—一项至第六》项所列情形》的建设工程; ! ,  ?   (十二)本条!第,十,。项,、第十一《项规定以外的—单体建筑面积大于】四万平方米或者建】筑高度超《过,五十米的公共建【筑 ? 第十五条】  对?特殊:建设工程《实行消防设计审查】制度 ?  —   特殊建设【工程:的建设单位应当向】消防设计《审查验收主管部【门申请?消防:设计审?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!主,管部门依法对审【查的结果负责 】  》  : 特殊建设工程【未经消防《设,计审查或者审查不】合格的建设单—位、施工单位不【得施工 !第,十六条  》建,设单位申请》消防设计审》查应当提交下列【。材料: 《 ,     (一【)消防设计》审查申请《表; —     (【二)消?防设计文件; 【 ?     (【三,)依法?需要办理建设工程】规划许可的应—当提交建设工程【规划:许,可,。文件; !。    (》四,)依法需要批—准的临时性建筑【应当提交批准—文件 — 第十七条—  特殊建设工程】具有:下列情形之一—的,建,设单位除提》。。交本规?定,第十六条所》。列,材料外还《应当同时提》交特殊消防设计技术!资料 》    — (:一)国家工程建设】消防技?术标准?没有规?定的; —。 ?   ? (二)消》防设计文件》拟采用的新技术、新!工艺、新材料—。。不符合国家工—程建设消防技术标】。准,。规,定的:; —     (三【)因保护利用历史建!。筑、历史文》。化街区需要确实【无法满足国》。家工:程,建,设消防?技术标准要求的 】 ?   《  前款所称特殊】消防设计技术资料应!当,包括特殊消防设计】文件:以及两个以》上有关的《应用实例《、产品说《明等资料《    ! 特殊消防》设计涉及采用—国际标准《或者境外工程建设】消防技术标》准的还应《当提供相应的中文文!本, —第十八条《  :特,殊消防设计文件应当!包括特殊消》防设计必要性论【证、特殊《消防:设计方案、火灾【数值模拟分》析等内容重大—工,程、火?灾危险?等,级,高的应当包括实体】试验验?。证,内容: 》     》。特,殊消:防设计方案应当对两!种以上方案》进行比选《从安全性、》经济性、可实施【性等方?面进行综合分析【后形成 —。    — 火灾数值模拟分】析应:当科:学设定火《。灾,场景和模拟参—数实体试验应当与实!际场景相符火灾【数值模拟分析结【论,和实:体试:验结论应当一—致 —。 第十九条  消】。防设计?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收!到建设单位提—。交的消防设计审查】申请:后对申请材料齐全】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!;申请材料不齐全】的,应当一次性告知需】要补正?的全部内《容 — 第二?十条  对》具有本?规定第十七条—。情形之一的建—。。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!验收主管部门—应当自?受理消?。防设计审查申请【之日:起五个工作日内【将申请材料报送省、!自治区、直辖—市人民政府》住房和城乡建—设主管?部,门组织专家评审 ! 第二十一】条  省《。、自治区、直—辖,市人民?政府住房《和,城乡建设《主管部?门应当建立》由具有工程消防、建!筑等专业高级—技术:。职称人员组成的专家!库制:定专家库管理制度 ! :。。 第二十二【条  省《、,。自治区、直辖—市,人民:政,府住房和城乡建【设主管部门应当【在收:到,申请材料之日—起十个工作》日内:。。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!对建设单位提交【的特殊消《防设计技术》资料进行评审 】     评!审专家从专》家库随机抽取对于】技术复杂、》专业性强《或者国家有特殊要】求的项目可以直【接邀:请相应专业的中【。国,科学院院士、中国】。工程院院士、全国工!程勘察设计大师以】及境外具有》相应资历的》专,家,参加评审;与特殊建!设工程设计单—位有利害关》系的:专家不得参加评【。审 【    评审专家】应当符合相关专业】要,求总数不得少于七人!且独立出《具同意或者》不同意的《评审意见特殊消防设!计技术资《料经四分之》三以:。上评审专家同—意即为评《审通过评《审专家有不》。同意:。见的应当注明省、】自治区、《直辖:市,人民政府住》房和城乡《建设主管部》门应当?将专家评审》意,见书面通《知报请?。评审的消防》设计审查验收主【管部门 !第二十三条  消】防,设计审查验收主【管部门应当》自受理消防》设计审?查,申请之日《起十:五个:工作日内出》具书面审查》意见依照本规—定需要组织》专,家评审的专》。家评审时间不—超过:二十:个工作日 》 第二【十四条  对—符合下列条》件的消防设计审查验!收,主管部门应当出具】消防设计审查合【。格意:见, 《     (一)!申请材料《齐全、符合》法定形?式;: —    《(二)设《计单位?具有相应资质; 】    】 (:三)消防设计文件符!。合国家工程建设【。消防技术标准(具有!本规定第十七条情】形之:一的特殊《建设工?程特殊消《防设计技《术,资料通过《专家:评审) —  《   对《不符合?前款规?定条件的消防设计审!。。查验收主管部—门,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!查不合格意见并说】明理由? ? , 第二十五条【  实行施工图设计!文件联合审查—的应当将建设工程】消防设计《的技术审查》并入联合审查 】 《第二十六条  建】设、设计、施工单】位,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!合格的消防设计【。文件确需《。修改的建《设单位应当依照本规!定重新申请消防设计!。。审查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