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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三章 特殊建设工程!的消防设计审查【
第【十四条? :具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建设工程是特【殊建:。设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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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?)总建筑面》。积大于二万》平方:米的:。体育场馆《、会堂公共展览馆、!博物馆的《展示:。厅;:
》
》(二)总建筑面积大!于一万五千平方米】的,民用机场《。航站楼、客运车站】候,车室、客运码头【候,船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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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!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!平方米的《宾馆、饭店、商【场、市场《。;,
】 (四《),总建筑?面积大于《二千五百平方米【的,影剧院公共》图书馆的阅览室营】业性室内健身—、,休闲场馆医院的门】诊楼大学的教学【楼、图书馆、—食堂劳动《密集型企业的生【产加工车间寺—庙、教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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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。五)总建筑面—积大于一千平方【米的托儿所、幼【儿,园的儿童用房儿【童游乐厅等室内儿】童活动场所养老【院、:福利院?医院、疗养院—的病房楼中小—学校的教《学楼、图《书,馆、:食堂学校的集体【宿舍劳动《密,集型企业《的,员工集体宿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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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(六:),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!平方米的歌舞厅、录!像厅、放《映,厅、卡拉O》K,厅、夜总会、游【艺厅、桑拿浴室、】网吧、酒吧具—。有娱乐功《能,的餐馆、茶馆、【咖啡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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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七)国家工程—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!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!筑,;,。
— 《(八)城市》轨道交?通、隧道工程—大型发?电、变配《电工程;《
— , (九)生【产、储存《、装卸易燃易—爆危:险物品的工厂、仓】库和专?用车站、码头—易燃易爆气体和【液,体的充装站、供应】站、调压站;
】
】(十)国《家机关办公楼—、,。电力调度《楼、电信楼》、邮政楼、防灾指】挥调:。度楼、广播电视【。楼,、档:案楼;
《
】 (十一)设有【本条第一项至第六】项所列情形的建【设工:程;
《
(!十二)本条第十项】、第十一项规定【以外的单体建—筑,面积大于四万平【方米或者建筑高度】超过:五十米?的,。公共建?筑,
第十】。五条 对特殊建设!工程:实行消防设》计审查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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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!建设工程的》建设单位《。。应当向消《防设计审查》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!防设计审《查消防设计》审查验收主管部门】依法对审查的结果】负责
《
— 特殊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】设计审查或》者审查不合格的建】设单位、施》工单位不得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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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【条 建设单位【申请消防设》计审查应当提交下】列材料
】
(一【)消防设计审查【申请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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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?)消防设计文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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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三)依法需要办!理建设?工程规划许可的应】当提交建《设工程规划许可【文件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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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四)依法需要批准】的临时?性建筑应当提交【批准文件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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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七条 特殊【建设工程具有下【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!位除提交本》。规定第十六条—所列材料外还—应,当同:。时提交特殊》消,防设计?技术资料
【
》 (一《。)国家工程》建设:消防技术标》准没有规《定的:;
》
《 (二)消防【设,计文件?拟采用?的新技术、新工艺、!新材料?不符合国家工程【建设消防《技术标准规定—的,;
! , (三)因》保护利用历史建筑】、历史文化街区需要!确实无法满足国家】工程建设消防—技术标准要求的【
,
】 前款所称特殊消】防设计技术》资料应当《包括特殊《。消防设?计文件?以及:两个:以上有关的应用【。实例、产《品,说明等资料》
【 特殊消防设】计涉及?采用国?际,标准或者境外工程】建设:消,防技术标准》的还:应当提供相应的【中文文?本
第十!八条: 特殊消》防设计?文件应当包括特殊】消防设计必要性【论,证、特殊消防设【计方案、火》灾,数值模拟分析等【内容重大工程、火灾!危险:等级高的应当—。包括实体试》验验:证内容
!。 特》殊消防设计方案应当!。。。对两种以上》方案进?行比选从安全—性、:经济性、可》实施性等方面进【。行,综合分析后形—成
—
《。 火灾数值模—拟分析应当科学设】定火灾场景和模拟】参数实?体试验?应当与实《际场景相符火灾数值!模拟分析结》。论和实?。体试验结论》应当一致
】
第十九条 【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!主管部门收到—建设:单位:提交的?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后!对申:请材料齐全》的应当出具受理凭】证;申请材》。料不齐全的应当一】次性:告知需要补正的全】部,内容
》
?第二十条 —对具:。有本规定第十七条情!形之一?。的建设工程消—防设:计审查验收》。主管部门《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!审查:申请之?日,起五个工《作日内将申请材料】报送省、自治区【、直辖?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!乡建设?主管:部门组织专》家评审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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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 省!、自:治区、?直辖市人《民政:府,住房和?城乡建设主》。管部门应《当建立?由具有工程消防、】建筑等专业高级【技术职称人》员组成的专家—库制定专家库—。管理制度
】
第二十二条 】 省、自治区、【直辖市人民》政府住房和》城乡: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!收到申请《材料之?。日起十个工作日内】组织召开专家—评审会对建设单位提!交的特?殊消防设计技术【资料:进行评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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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评审专家从【专家:库随机抽取对于技】术复杂?、专业性强或者国】。家有特殊《要求:的项目可以直接邀】请相应专业的中国】科学院院士、—。中国:工程院院士、全【国工程?勘察设?计大师以《及境外具有相—应资历的专家参加评!审;与特殊建—设工程?。设计单位《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!得参加评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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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评审专家应当符】。。合相关专业要—求总数不得》少于七人且独立出具!同,意或者不同意的评】审意见?特,殊消防设《计技术资料经四分之!三以上评审专家【。同意即?为评审?。通过评审专家有不】同意见?的应当注明省、自】治,区、:直辖市人民》政府住房和城乡建】。设主:管,。部门应当将专家【评审意见书面通知】报请评审的消防设】计审查验《收主管部门
【
第》二十三条 —消,防设计审查验收主】管部:。。。门应当自受理消防设!。计,审查申请之日起十五!个工作日内出—具书:面审查意见》。依照本规定需要【组织专?家,评审的专家》评审时?间不超?过二十个工作—日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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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》条 : 对符合下列条【件,。的消防设计》审查验?。收主:管,部门应当《出具:消防设计审》查合格意见
】
【(一:)申请材料齐全【、符:合法:定形式?;
! (二《。)设计单位》具有相应资质;
!。
《 (三)【消防设计文件符合国!家工程建《设,消防技术标准(具有!本规定第十七—条情形之一的—特殊建设工程—特殊消防设计技术】资料通?过专家评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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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对不符合《前款规定条件的消】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!部门应当《。出,具消防设计审查【不,合格意见并》说明理?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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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,十五条? , 实:行,施工:图,设,。计,文件联合审》。查的应当将建设【。工程消防《设计的技术审—查并入联合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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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条! 建设、设计、】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!改经审?查合格的消防设计】文件确需《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!依照本规定重新申请!消防设计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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