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—有关单位的消防设计!、施工质《量责任与义务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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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! 建设单位》依法对建设工程消】防设计?、施:工质量负首要—责任设计、施工、工!程监理?。、技:术服务等《单,位依法对建设工【程消:防设计?、施:工质量负主体责【任建:设、设计《、施:工、:工程监理、技术服】。务等:单位的从业人员【。依法对建设工程消】防设计、施工—质量承?担相:应的个人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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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九条 建设—单位应当履行—下列消?防,设计、施工质量【责任和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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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一)不得明示!或者暗示设计—。。、施工、工程监理、!技术服务等单位【及其从业人》员违反建设工—。程法律法规和国家】工程建设消防—。技术标?准降低建设工程消】。防设计、施》工质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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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(二)依法申】请建: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!、消防验收办理【备案并接受》抽查:;
》。
—(三)实行工程监理!的,。建设工程《依,法将消防施工质量委!托监理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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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四)?委托:。具有相?应资质的《。。设,计、施工、工程【监理单位;》
】 (五)按—照,工程消防设》计要求和《。合同约定选用合格的!消防产品和满足防】火性能要《求的建筑材料、【建筑构?配件和设备;
【
】 (六)组织—有关单位进行建设工!程竣工验收时对【建设:工程是否符合消防要!求进行查《验;
》
(】七)依法及》时向:档案管理机构移交】建设工程消防有关】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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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十条 设—计单位?应当履行《下,列消防设《计、:施,。工质量责任》和义务
】
(一)】按照建设工程—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!建设消?防技术?标准进行设》计编制符合》要求的?消防设计文》件不得?违反国?家工程?建设消防技术—标准强制性条文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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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(二)在设计文【件中选?用的消?防产:品和具有防火性【能要求的建筑材料】、建筑构配件和【设备应?当注明规格》。、性能等技》术指标符合国家规定!的标准;《
【 (三)—参加建?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!程竣工?验收对?建设工程《消防:设计实施《。情况签章确认并【对建设工程》消防:设计:质量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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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一条 施—工单位应当》。履行下列消防设【。计、施工《质量责任和义务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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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(一)按照【建,。设工程法律法规、】国家工程《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!及经消?防,设计审查合》格或者满足工程【。需要的消防设计【文件组织施》工不得擅自改变消】防设: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!施工质?量;:
— (二—)按照消《防设计要求》、施工技术标准和】。合同约定检验消防】产品和具有》防火性能要》求的:建筑材料《、建筑?构配件和设备的质】量,使用合?格,产品保证消》防施工?质量:;
》
》 (三)参加建【设,单,位组织的建设工【程,竣工: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!施工质量签章确认并!对,建设工程消》。。防施工质《量负责
》
第十二条 ! 工程监理单—位,应当:。履行下列消防设计、!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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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一):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!规、国家工程建设】消防技?术标准?以及:经消防设计审查合】格或者满足工程【需要的消防设计【文件实施工程监【理;
】 (》二)在?消防产品和具有防】火性能要求的—建筑材料、建筑【构配件和设备使用、!安装前核查》产品质?量证明文件不—得同意使《用或:者安装?不合格的消》防产品和《防火性能《不符合?。要求:的建筑材料、—建筑构配件和—设备;?。
《
《 :(三)参《加建设单位》组织的建设》工程竣工验收对建】设工程消防施—工质:量签:章确认并对建设【工程消防施工质【量承担监《理责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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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三:。条 提《。供建设工《程消:防设计图纸技术审查!、消防设施》检测:或者建设工程消防验!收现场评定等服务的!技术服务机构应当】按照建设工程法律】法规、国家》工,程,建设消防技》术标准和《国家有关规定提供】服务并对《出具的意《见或者?报告负?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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