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二章 检测机【构,资质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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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五条: 检测机构资质分】为综合类资质、专项!类资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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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测机】构资:质标准和业务—范围由国《务院:住房和城乡建设【主管:部门:。制定
第六条 】申请检测《机构资质《的单位应当是—具有独立法人—资格的企业、事【业单:位或者依法设立【的合伙企业并具【备相应?的人员、仪器—设备、检测》场所、质《量保:证体:系等条件
第七】条 省、自治区、直!辖市人民《政府住房《和城乡建设》主管部门负责本【行政区域《内检测?机构的资质》许可
第八条 申!请检测?。机构:资,质应当向登记地所在!省、自治区、直辖】市人民?政,。府,住房和城乡建—设,。主管部门《提出并提交下列【材料
(!一)检测机》构资质申《请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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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二)主要检】测仪器?。、设备?清单;
》 : :(三)检测场所不】动产权属证书—或者租?赁合同;《
,
(四)技!术人员的职称证【书;
?
(五【。)检测机构》管理制度以及质量】控制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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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检《测机构?资,质申请表由》国务院住房和城【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!。格式
第九—条 资质许可—机关: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!材料审查和专家评审!在,。20个工作日内完成!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!对符合资质标准的】自作出决定之—日起10个工—作日内颁发》检测机构资》质证书并《报国务院住房和【城乡建设主管—部门备案专》家评:审时:。。间不计算在资质许可!期限内
第十条 !检测机构资》质证书实行电子证照!。由国务院《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!部门制定格式资质】证书有效期为5年】
第?十一:条,。。 申请综《合类:资质或者资质增【项的检测机构在【申请之日《起前一年内有本【办法:第三十条规定行为】的资:。质许可机关不予【批准其申请
! 取得资》质的检测《。机构按照《本办法第三十—。五条应当整》改但尚未完成—整改:的对其综《合类资质或者资质增!。项申请资质》许可机关不予批准】。。
第十二条 检】测机构?需要:延续资?质证书有《效期的应当在—资,质证书?有效期届满》30个工《作日前向资》质许可?机关提出资质—延,续申请?
对符】合资质?标准且在《资质证书《有效期内《无本办法第三十条】规定行为《的检测机构经—资,质许可机关同—意有效?期延续5年
第】。十三:条 检测机构—在资:质证书有效》期内名称、地—址,。、法定代表人等发】生变更的应当在【办理营业《执照或者《法人证书变更手续后!30:个工作日内办—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!资,质许可机《关应:。当,。在,2个工作日内办【。理完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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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检测:机构检测《场所、技术人员【、,仪器设备等事项【发,生变更影响其符合】。资,质标准的应当在变】更后:30个工作日内向资!质许可机关提—出资质重《。新核定申《请,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!。20个工作》日内:完,成审查并作》出书面决《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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