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》.,。4 报警信号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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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4.1! 一般规定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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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4.4.1】.,1 转《向系统应通过—汽车明确地》给,驾驶员警示任何有损!转向功?能的非机械性故【障尽:管有4.1》.2的要求》转,向系统的异常振【动可以作为系—统故障的附加提【示信号突然增大的汽!车转:向操纵力也》是,一种报警信号;【至于:挂车允许使》用机械报警装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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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4.4》.,1,。。.2: 视觉《报,警信号应工》作可靠即使在白天也!应可见且容》易为驾驶员所识别;!报警装置部》件的故障不应—影,响转向系统性—能
! 4.4.1.3!。 :听觉:报警信号应》是驾驶员容易识别的!、连续?或间歇的声音信【号或:语音信息《如报警采用语—音信息应包含—中文语音
》
《
》。4.4.1》.4 如果转【向系统和其》他,系统共用《同一动力《源因储能器储能水】平下降?或贮存罐《内介:质减少而导致转向操!纵力增大时系统【应向驾驶员》提供听觉或视—。。觉报警;如果转向系!统和制动系统共用同!一动:力源该报警信号可以!和制动故障信号共】用,同一信号装置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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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4.2 】 全:动力转向车辆的报】警信号
【
带【有全动力转》向的车辆出现转向故!障时应能按》照下列要求发出报警!信号
! a)红色类报!警信号指汽车主转向!系统出现4.—3.1.4》所定义的《故障
》
:
b)黄】色类报警信号用【以表示?。达不到红色》报,警边界条件》的转向系《统电气自检缺—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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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—),如报警信号》用,符号表示《则应符合ISO【 25?75:2,010中定》义,的符号J0》4(ISO/IE】C注:册号I?SO 7000【-2441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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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d)车?辆的转向《报警信号应具有【自检功能当车辆【(和转向系统)的电!气设备?通电时上述警—。告信:。号应点?亮在车?辆,静止的情况下如转】向系统?确认无任《何失效?或故障发生报警信】号应熄灭对》应,某些:应点:亮上:述报警信号、但在静!。态检测?时未被发现的特定故!。障或失效一旦被【检测到这些故障或】失效信息应被—存储且只要故障或】失效:仍,然存在?当,车辆启?动及点火开关处于】“,开,”,(运行?。),位置:上述报警信号应持】续显示
《
4.4.!3 挂车附加转】向装置的报警信号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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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在,。挂车:附,加,转向装置处于工作】状态和/或该—系统所产生的—转向角?没有回到正》常位置?的情况下《转向系统《应向驾驶《。员发出警示信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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