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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4 【 报:警信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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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4.!1 一《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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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4.4.1.】1 ?转向系统应通—过汽车?。明确地给驾驶员警】示任何有损》转向:功能的非机械—性故障尽管有—4.1.2的要求】转,向系统的异常振动】可以:作,为系统故障》的附加提示信—号突然增大的汽车转!向操纵力也》是一种报《警信号?;至于挂车允许使用!机械:报,警装置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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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4.4》.,1.2 《 视觉?报警信号应工作【可,靠,即使在白天也—。应可见且容》易为驾驶员》所识别;报警装置】部件的故障不应【影响转向《系,统性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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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4:.4.1《.3 听觉报警】信号应是驾驶—员容易识别的、【连续或间歇的声音信!。号或语音信息如报】警,采,用语音信息应包含中!。文语音
》
【 4.4.1.4】 如果转》向,系统和其他系—统共用同一》动,力源因储能》器储能?水平下降或贮存【罐,内介质减少》而导致转向》。操纵力?增大时系统应向【驾驶员提供听觉【或视觉报警;如果】转向系统和制动【系统共用《同一动力源该—报警:信号可以和制—动故障?信号共用同一信【号装置
】
,4.4?.2 《全动力转向车—辆的报警信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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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带有全《动力转向的车辆【出现转向故障—时应:能按照下列要—求发出报警信号
】
— a)红—色类报警信号指汽车!主转向系统出现4.!3.1.4所定【义的故障
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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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)】黄色类报警信—号,用以表示《达不:到,红色报警边界—条件的转向系统电气!自检缺陷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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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c)如报警】信号用?符号表示则应符合】。ISO 257【52010中定义】的符号J04(IS!。。O/:IEC注册号I【SO 70》。。0,0-2441)
】
— ?d)车辆的转向报警!信号应具有自检【功能当车辆(和【转向系统)的—电气:设备通电时上—述警:告,信号应点亮在—。车辆静止的情况下】如转向系统》确认:无任何失《。效或故?。障发:生报警信号应熄灭】对应某些应点亮上】述,报警信号、但在静态!检测时未被发—。现,的特定故障或—失效一旦被检测到这!些故障或失效—信息应被《存储:且只要故障或失效仍!然存在当车辆启动】及点:火,开关处?于“开”《(运行)位》置,。上,述报警信号应持续】显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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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4.3 挂!车,附加转向《装置的报警信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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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在挂车附—。加转向装置处于工】作状态和/或该系统!所产生的转向角【没,有回到正常位置的情!。况下转向系统应【向驾驶员《发出警示信号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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