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213-2010(2022年版) 建标库

17  井下铺轨工程

17.1  基底工程

主控项目

17.1.1  道床基底和无砟道床轨枕槽应密实、无积水、无淤泥、无杂物。

    检验方法:观察检查;中间、竣工验收时,观察检查并抽查施工检查记录。

17.1.2  道床基底和无砟道床槽底的下凹在1m2范围内不得大于100mm,不得上凸。

    检查数量:全面检查;中间或竣工验收时,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,每个检查点上选取1m2实测。

    检验方法:用1m靠尺量1m2表面内的最大值;有砟道床抽查检查点上的施工检查记录。

17.1.3  无砟道床轨枕槽的深度不应小于轨枕厚度的1/2。

    检查数量:全面检查;中间、竣工验收时,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。

    检验方法:尺量检查点前一个轨枕的基槽深度的最小值。

一般项目

17.1.4  道床基底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,其允许偏差应为±50mm。

    检查数量:全面检查;中间、竣工验收时,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。

    检验方法:挂腰线尺量检查点前一个轨枕两端基底的标高;有砟道床抽查检查点上的施工检查记录。

17.1.5  道床基底轨枕槽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,其允许偏差应为±100mm。

    检查数量:全面检查;中间、竣工验收时,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。

    检验方法:尺量检查两轨枕槽中到中的间距;中间、竣工验收时,抽查施工检查记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