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.2 道床工程
Ⅰ 主控项目
17.2.1 道床材料的品种、材质、粒度、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。
检查数量:全面检查;中间、竣工验收时,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。
检验方法: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,并现场实查。
17.2.2 混凝土固定道床所用的水泥、骨料、水和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8.3.1条~第8.3.5条的规定;配比、计量、搅拌和养护应符合本规范第8.3.6条、第8.3.7条、第8.3.9条的规定;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8.4.1条、第8.4.2条的规定。
17.2.3 混凝土固定道床的表面应整洁,不得有明显脱皮、麻面。
检查数量:全面检查;中间、竣工验收时,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。
检验方法:观察检查每个检查点前方1m范围。
17.2.4 道砟道床的上宽及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,其允许偏差应为0~50mm。
检查数量:全面检查;中间、竣工验收时,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。
检验方法:尺量检查点左、右的上宽和厚度。
Ⅱ 一般项目
17.2.5 道床铺设的中心线与设计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主要运输线路应为0~50mm;
2 一般运输线路应为0~100mm。
检查数量:全面检查;中间、竣工验收时,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。
检验方法:挂中线,尺量检查点上的中线至道床实际中心线的距离。
17.2.6 道砟道床的表面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,其允许偏差应为±50mm。
检查数量:全面检查;中间、竣工验收时,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。
检验方法:挂腰线,尺量腰线至道床表面距离的最大和最小值。
17.2.7 混凝土固定道床的厚度、宽度、表面标高和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及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8.5.6条的规定。
17.2.8 固定道床上的预留孔洞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检验方法:现场实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