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16.2 !木质地板《工程
】
,
一般项《目
?
:
16.2.1】 :木质:地板:所用的材质、规格】及质量应《。符合:设计要求
!
检查【数量逐?块检查
【
检【验方法检《查出:厂合格证;现场实】查;中间《、竣工验收》时抽查施工》检查:记录:。
—16.?2.2?。 地板板》面、木格栅和垫木的!防腐:应符合?设计:。要求
】 检查—数,量逐块检查
!
检验】方法:现场实?查;中间、》竣工验收时》抽查施工检查记录】
—16.2.3 【 木格栅《安设:应牢:固、平直其间—距和稳固方法—应符合设计要—求
《
》 检验方法现场】实,。查;中间、竣工【验收时抽查》施工检查记录
!
16.2.】4 地板板面铺】设应无明显空鼓表面!。应平整且铺钉应牢固!钉头应无外露—
《
: 检验方法】。观察:和锤敲?检查
1!6,.,2.5 地板板条!接缝应严密接—头位置?应错开?
! 检验方法现场实】。查
1】6.2.6 木】质地板?表面平整度应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】许偏差应为0—~3:mm
—
—检查数量《全面检?查;中间、竣工验收!时在四?个角和中心》选5个测点现—场实测
》
】。检验:方,法用2?m,靠尺和?塞尺尺?量检查
—
:
16.《2.7 木质地】板板面标高》应符合设计要—求其允许《偏差应为±1—。0mm
】
检查数量!。全面检查;中间【、竣工?验收时在四个角【和中心选5个测点】。现场:实测
《
】检验方法挂腰线尺量!。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