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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.2 【 木质地板工程
】
?
一般项【。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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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.2.1 !木质地板所用的材】质、规格及质量应符!合设计要求
—
《
检查【数量逐块检查
!
:
检—验方法检查》出厂合格证;—现,场实查;中间、竣】工验收时抽》查施工检查》记录
】16.2.2 】地板:板,面、木格栅和垫【。木的防腐应符—合设计?要求
—
? : 检查?数量逐块检查
!
:
》检验方法现场—实查;中《间、竣工验收时抽】查,施工检查记录
!。
1《6.2.3 木格!栅安设应牢固、平直!其间距和稳固—方法应符《合,设,计要求
! 检》验方法现场》实查;?中间、竣工》验收时抽查施工【检查记录
!
16.2.4 !。地板板面铺设—应无:明显空鼓表》面应平?整且铺钉应》牢固钉?头应无?外露:
?
检验!方法观察和锤敲检查!。
16】.2:.5: 地板板条接【缝应严密接》头位置应错》开
?
检!验方法?现场实查
》
?
16.2.6 ! 木质地板》表面平?。整度应符合设计【要求其允许偏差应】为0~3mm
】
:
: 检》查数量全面检—查;中间、竣工【验收时在四个—角和中心选》5个测点现场—实测
》
,
—检验方法用2—m靠:尺和塞尺《尺,。。量检:查
:
1—6.2.7 木质!地板:板面标高应符—。合设计要求其允【许,偏差应为±10mm!
— 检查数【量,全面:检查;中间》、竣工?验收时在《四个角和中心选【5个测点现场—实测
《
:
《 检验方法—挂,腰线尺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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