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.3 砌块台阶工程
Ⅰ 主控项目
16.3.1 砌筑台阶的砌块材质、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检验方法: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,并现场实查。
16.3.2 砂浆的品种和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16.3.3 砌块台阶应砌筑在实底上并应黏结牢固。
检查数量:抽查台阶数量的5%。
检验方法:从台阶侧面观察,脚踏检查。
Ⅱ 一般项目
16.3.4 砌块台阶的规格、标高、位置的允许偏差、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8.5.5条的规定。
16.3.5 砌块台阶面的平整度、压茬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6.3.5的规定。
检查数量:抽查台阶数量的5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