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 支!架支护工程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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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—.,1 刚性支架【支护:工程
—
,。
Ⅰ 主控【项目
1!1.1.1 【。各,种支架?及其构件、配件的】。材质、规格必—须符合设计要求【
《
检查】数量逐批检查—
:
】检验方法检查—出厂合格证或—出厂质量证明—。(不含木支架)并现!场实查
》
1》1.1.2》 背板和充填材料!的材质、规》格应:符合:设计:要求:
【 , 检验方法现【场实查
】
11.1.3【 支架《支护巷道断面—规格的允许偏差应】符合表?11:.1.3的规定
】
》
:
?。
: , :。检查数量逐架检【查;抽查时》。按本规范附》录B的规定选—检,查点和检《测点:
《
检验】方法挂中《、腰线尺量检查
!
,
11.—1.4 水平【巷道支架的前倾、】后仰允许偏差—为1°
—。
检查!数量逐架检查;【抽,查时按本规范附【录B的?规定选检《查,点和测点《
?
,
》 检验方法在—立柱前侧《面或后侧面挂1m垂!线,在底板水《平上量测垂点—与立柱前侧面—或后侧面间》。的距离或抽查施【工检:查记:录
:。
11.】1.5? 倾斜巷道支【架的迎山角应符合表!11.1《.5的规《定
?
》。
?
: 检查—数量逐架检查;抽】查时按本规范附【录,B的规定选》检查点
—
,。
检验方!法,用半圆仪的弦长部分!紧靠立柱的前侧面或!后侧面量测或抽查施!工检:查,记录:。
》
11?.1.6 —撑(或拉《)杆和垫板的位置、!数量在一个检—查点中不符》。合设计要《求的不得超》过2处
】
检—查,数,量逐架检《查;抽查时按—本规范附录B的规】定选检查点
】
【检验方法实查检查点!上两架支《架间的全部》。。撑(:或拉:)杆和垫板的位置】及数量或抽查施工】检查记?录
【11.1.7— 背?板排:列位置?。和数量符合设计【要求且应有8—0%以上的背板背】紧背牢
—
,
:。 , , 检?查数量?逐架检查;抽查【。时按本规范》附录:。B的规定《选检查?点
:
》。 ? 检验方法》抽查:检查点上两架—支架间的全部背【板或抽查施工—检查记录
—
11—.1.8 支架】柱窝深度《应挖到实《底底梁应铺设在【实,底上其深度不—。。得,小于设计值》的30mm如支【架柱窝不《能挖到实《底、底梁不能铺设】在实底上时应—采取有针对性的措】施
》
检查】数量:逐,架检查;抽查—时按: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!。选检查点
【
检验!方法挖出《。柱窝或底梁》挂腰线尺量检查或抽!查施工?检查记录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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Ⅱ 《一般项?目
11!.1.9 支架架!设的允许偏差和检验!方法应符合表11.!1.9的规定
!
:
检查数量!逐架:实查;抽查时按【本规范附录》B,的规定选检》查点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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