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11.2》 可?缩性支架支护工【程
】
Ⅰ 主控》项目
《
11—.2.1《 可缩性支架【及其附件的材质和加!工应符合设计和【现行有?关标准的规定
!
检查!。数量逐?批检查
! 检查方【法,检查出厂合》。格证或出厂质量【。证明:并现场实查
—
:
11.2.2! 可缩性》支架的装配》。附件应齐全且—无锈蚀现象螺纹部分!应有防锈油脂
!
,
检查数!量逐架检查;抽【查时按?本规:范附录B的规—定选检查点》
— , 检《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!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!
,
,
11—.2.3 背板】和,。充填材料的材质【、,规,格应:符合本规范第11】.1.?2条的规《定
:
:
11》。.2.4 可缩】性支架支护巷—道断:面规格的允许偏【差应符合《表11.2.4的】。规定
?
!
检【查,数量逐架检查—;抽查时按本规范附!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!和测点?。
?
《。 ?检验方法挂线尺【量检查初《。期架设时以设计放大!断面净宽、净高值】验收稳定后以设【计有效断面净宽、净!高,值验收;《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!
11.!2.5?。 水平巷》道支:架的前倾、后仰【应符合本规范—第,11.1.4条【的规定?
》
11.2》.,6 : 倾斜巷道支—架的迎山角》应符:合本:规范第1《1.:1,.5条的规定
【
:
,
1?1.2.《7 撑(或—拉)杆?和垫板安设的位置、!数量应符合本—规范第11.1.】6条的规定
!
11.2.8】。 背板排列位【置和数量应符合【本规范第1》1.1?.7条的规定
【
》11.?2,.9 支架—柱窝深度和底—梁铺设应符合本规】范第:11:.1.8条的规【定
?
?
Ⅱ 一般》项目
—
11.2—.,10 可缩性【U,型,钢支架架设的允许偏!差和:检验方法应符合【表,11.?2.:1,0的规定《
—
—。 检》查数量逐架实查;抽!查时按本规范附录B!的规定选检查点
】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