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.4【 混凝土支护【工,程,
【
Ⅰ 主控》项,目
【。8.4?.,1 结构构件的混!凝土强度应按本规】范附录E《的规定进行检验【
》。
8.4.》2 ?当混凝?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!格时应按国家现行有!关,标准的规定》采用非?破损或局《部,破损:的检测方法》对结构构件中的混凝!土强度进行检验【并将检测结果作为处!理的:。依据
8!.4.3 在地】面配制混凝》土时应符合设计要】求和国家《有关标准的规定并】应符合下列规—定
! :。1 : 雨季?施工应有防》雨,措施;
】
: 2 寒冷季!节施工冻结》段混凝土《的入模温《度内:层井壁不得低于1】0℃外层井壁—不得低于1》5℃;预制钻井井】壁应有?防寒防?冻措施;
!
: , 3 》炎热:季节施工应采—取防暴晒措施混【凝土入模温》度不得超过30℃】。
:
,
8.》4.4 井—。巷混凝土、钢—筋,混凝:土支护工程断面规格!的允许偏差应符合】。表8.4《.4的?规定
!
:
《 检查数量按】本规范附录B的规】定,选检:查点和测点
!。。
《 检验方法挂【线尺量实查
【
,
8《。.4.5 —井巷混凝土支护壁】厚的允许偏差—应符合下列规定
!
:
1【 立井《局部(连续长度不得!大于井筒周长1【/1:0,、高度不得》大于1?.5m)应为-5】0mm;
》
?
》 2 斜井、平】硐,、硐室?、巷道局部(连【续高度、宽度1【m范围内)应为-3!0mm
《
—。 :。。 检查数量逐模检查!;抽查?时按本规范》附录B的规定—选检:查点:。
?
《 , :检验方法现场实查】或抽查施工》检,查记录
—。
8.4—.6 混凝—土,支护的表面》质,量,应符合下列规定无】。。明显:裂缝1m2范围内】蜂窝、孔洞等不超】过2:处
?
,
《 ?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!录B的规定选检【查点立井抽查2个】对称测点巷》道抽查两帮对称位】。置各1个测》点以测点为》中心的1m2范围
!。
【 检验方法现场】实查
》
,
8.4.—7 ?壁后充?填材料应符合设计要!求充填?。应符合下《列规定
! 1 【立井壁后《充填饱满密》实无空帮现》象;
! ?2, , ,斜井、平硐、巷道、!硐室的壁后充填【基本饱满《密实无明显空—帮、空?顶现象
【
《 检查数量逐模】检查;抽查时—按本规范附录—。B,的,规,定,选检查点
》。
:
》 检验方法现场】实查或?抽查施工检查记录】
《
8.4.8 】。 防水、防渗混凝土!应符合?。设计:和,现,行国家标《准地下工程防水技】术规范GB 50】108、地下防水】工,。程质量验收》规范G?B 502》08的规定
!
,
检查【数量逐模《实查;中《间、竣工验收时【按本规范附录—B的规?定选检查《。点和检测点
】
,
》 检验?方法现场实查或抽】。查施工?检查记录
》
8—.4.?9 ?建成后的《井下硐室漏》水量及其《防水质量《标准应符合本—规范附?录G:表G:。.0.2的》规定
》
检查!数量全数检查
!
检】验,。。方法现场《实测:、观察?
Ⅱ 一!般项目
—
:
8:.4.10 井巷!混凝土支护工程的】允许偏差《。和检验方法应符【合表8.4.1【0的规定《
!
! : 检查数》量表8.4.—10:中前3项按本规范附!录B的规定选检查】点和测点《后三项全《。数检查?
》
8:.4:.11 施—工缝的位《置和处理方法—。应符合?设,计要求?。和施工?技术方案
【
:
, 《检查数量全数检【查
】 , 检验方》法观:。察检查施工记—录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