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8.4 混凝土】支护工程
》
《。
Ⅰ 主控项】目
《
8.》4.1 《 结构构件的混【凝土强度应按本规范!附录:E的:规定进行《检验
?
?
8.《4.2? 当混凝土试件】强度评?定不合格时》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!准的规定采用非【破损或局《部破损的检》测方法对《结构:构件中的混凝土强】度进行检验并将检】测结:果作为处理的依据
!
》8.4.3 【在地面配《制混凝土《时应符合设计要【求和国家有关标准】的规: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!
》
《 1 雨季施【工应有防雨措施;
!
,
2! , 寒冷季节施工冻】。。结段混凝土的入模】温度内?层,井壁不?得,。低于10℃》外,层,井壁不得低于15℃!;预制钻井井—壁应有防寒》防冻措施;
—
— , 3 炎热季】节施工应《采取防暴《晒措施混凝土入【模温度不得超过30!℃
》
8.4》.,4 井《巷混:凝土、钢筋混凝土支!护工程断面规格【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!8.4.4的—规定
》
?
》
, 检查数【。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!规定选检查点和【测点:
》
? 检验方法挂线】尺量实查
—
8.—4.5? :井巷混凝土支护壁厚!的允许偏差应符【。合下列规定
】
:
》1 立井局部【。(,连续长度《不得:大于:井筒周长1/1【。0、:高度不?得大于1.5—m)应为-》50mm;
—
》。 《2 斜井、平硐】、硐室、巷道—局部:。(连:续高度、宽度1m】范围内?。)应为-30mm
!
!检查数量逐模检查】;,抽查时?按,本规范附录B—的,规定选?检查点
! 检验—方法现场《。实查或?抽查施工检查记【录
【8.4.6 混凝!土,支护的?。表面:质,。量应符合下列规【定,无明显裂缝》1m2范围内蜂窝】、孔洞等《不超过2处》
,
?
检查】数量按本规范附【。录B的规定》选检查?点立井?抽查2个对称—测点巷道抽查两【。帮对称位置各—1个测点以》测,点为中心的1—m2范围
!
》检验方?法现场实查》
8.4!.7 壁》后,。充填材料《应符:合设计要求充填应】符合下列规定
【
】 ,1 立井壁后充填!饱满密实无空帮【现象;?
:
》 , 2 斜—井、平硐、巷道、】硐室的壁后充填【。基本饱满密实无【明显空?帮、空?顶现象?
《
? 检《查数量逐模检查【;抽查时按本规范附!录B的规《定选检查点
【
》 : 检验?方法现场实》。。查或:抽查施?工检查记《录,
8.】4.8 》防水:、防渗混凝土—。应符合设计和现【行国家标《。。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!规,范GB 5010】8、地?下防水工程质量验】收规范GB》 ,50208的规【定
—
, 检查数量】逐,模实查;中间、【竣工验?收时按?本规范附《录B的规定》选检查点和检测点
!
— 检《。验方法现《场实查或《抽查施?工检查记录
】
8.4.9 ! 建成后的井下硐】室,漏水量及其防水【质量标?准应符合本规—。范附录G表G.【0.2的规定
】
》 检查数—量全数检查
【
】检验方法《现场实测、观察
!
Ⅱ 一般】项目
?
8—.,4.10 》。。 ,井巷混凝土支护工】程的:允许偏差和》检验方法应符合【表8.4.10【的规定
》。
》
—
《
《 检查数量表8.4!.10中前3—。。项按:本规范附《录B的规定选检查】点和测点《后三项全数检查
!
8.4.】11 施工—缝的位置和处—理方法应符合—设计要求《和施工技术方—案
—
检—查数量全数检查【
:
【 检验方法观察检】查施工记录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