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.5 其他混凝土工程
Ⅰ 主控项目
8.5.1 其他混凝土工程应符合本规范第8.3.1条、第8.3.4条、第8.3.5条、第8.3.7条和第8.3.8条的规定。
8.5.2 设备基础位置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:纵横轴线为30mm;基础表面标高为-30mm。
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检查方法:挂中、腰线尺量检查。
Ⅱ 一般项目
8.5.3 设备基础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.5.3的规定。
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8.5.4 水沟、沟槽规格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.5.4的规定。
检查数量: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。
8.5.5 斜井、斜巷台阶规格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.5.5的规定。
检查数量: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。
8.5.6 固定道床规格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.5.6的规定。
检查数量: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。
8.5.7 混凝土地坪规格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.5.7的规定。
检查数量:均匀设3个以上检查点,每个检查点设一个测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