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213-2010(2022年版) 建标库

4  工程划分

4.0.1  煤矿井巷工程质量应按单位(或子单位)工程、分部(或子分部)工程、分项工程进行验收。

4.0.2  单位(或子单位)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:

    1  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单元为一个单位工程;

    2  对于跨年度施工的井筒、巷道等单位工程,可按年度施工的工程段划分为子单位工程。

4.0.3  分部(或子分部)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:

    1  分部工程可按井巷工程部位功能和施工条件进行划分;

    2  对于支护形式不同的井筒井身、巷道主体等分部工程,可按支护形式不同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;

    3  对于支护形式相同的井身、巷道主体等分部工程,可按月度验收区段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。

4.0.4  煤矿井巷工程的分项工程应按主要施工工序、工种、材料、施工工艺等划分。

4.0.5  井巷工程的单位(或子单位)工程、分部(或子分部)工程、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附录A进行划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