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4 工程划分
!
【4.0.《1 煤《矿井巷工《程质量应按单位【(或子单位)工【程、分部《(,或,子分部)工程—、分项工程进行验】收
》
4.0.—2 单位(或【子单位)工》程的划分应按—下列原则确定—
,。
《
1— 具?备独立施工条—件并能形成》独立使用功》能的单元为一个单位!工,程;:
?
》 2 对于【跨年度?施工的?井筒:、巷道等单》位工程可按年度施工!的工程段《划分为子单位工【程,
4.】0.3 分—部(:或,子分部)工程的划】分应按下列原则【确定
《
】1 分部工—程,可按井巷工程—部位功?能和施工条》件进行划《分;
】 ? 2 ? 对于支护形式不】同的井筒井身、巷】道主体等分部工程可!按支护形式不同【划分为若干个—子,分部工程;
【
— 3 对于支护!形式相同《的井:身、巷道《主体:等分部工程》可按:月度验收区段划分】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!
,
4.【0.4? , 煤矿井巷工程【的分项工程应按主】。要,施工工序《、,工种、材料、—施工:工艺:等划分
】
4.0《.5 井巷工程的!单,位,(或子单位》)工程、分部(或】子分部?),工程、分《项工程应《按本规范附》录A进行划分
】